Gaebelein, Arno Clemens 贾必廉(1861-1945)

  十九世纪末与二十纪初,基要派运动发展中之中心人物。

  贾氏出生于德国,于一八七九年移居美国。在麻州罗林斯木厂中工作时,蒙主呼召传道后,勤学圣经及古典语言。

  一八八一年被纽约市德国卫理圣公会邀请为助理牧师。与该堂牧师瓦伦同住,贾氏首先从瓦伦获得有关千禧年的末世论教训。在各处成功地传道之后,又回到纽约开始从事以色列复兴运动。

  于一八九四~一九五七年出版《我们的希望》(Our Hope)杂志,目的在教导基督徒有关犹太人的事,专门研究预言,与反闪族运动抗争。由于贾氏首先在美国,以后在国际上成为众所周知的圣经学者与奋兴会的讲员,《我们的希望》已成为有影响力的圣经研究杂志,吸引广大的读者。

  贾氏在预言界已成为最负盛名的人物。司可福邀请他对司可福圣经预言方面的撰稿人,而贾氏自己在预言方面的著书有五十种以上。

  贾氏对犹太人的爱心有增无减。在他领导下的《我们的希望》对希特勒如何屠杀犹太人的暴行作详细的报导。

  贾氏于一九四五年圣诞节时逝世,深信五十年来他所支持的犹太国在不久的将来必要在巴勒斯坦建国。

Galileo 伽利略(1564-1642)

  为义大利名物理学家及天文家;因反对古老之天动说,赞成哥白尼之地动说,被教会罚跪而且命令他放弃其科学之信仰,但他站起来时,还是小声的说:“不论怎么样,地还是动的。”被囚于监狱,后得释。

Gallican Confession 加利亚信经

  一五五九年法国归正教会正式成立,采用加尔文草拟的四十款为信条,是为加利亚信经。

Gallicanism 加利亚主义

  亦称限制教会权力说,是在十七世纪盛行的一种运动,界定法王、法国教会,并间接与法国议会等等的权柄以及彼此间的关系。

  中心事件即法国主教在路易十四坚持下,于一六八二的声明四项条款(Four Gallican Articles)。其中有三项主张:王权乃暂时性,总会有权管制教皇,以及国王与主教能限制教皇在法国的干预。

  加利亚主义者承认教皇普遍的属灵权威,但应具有以下条件:法王路易十四的绝对国家统治主义制服了教会从属国王,并完全倒转了教皇与法王间的关系。但为一八七○年之梵谛冈大会全盘拒绝。

Gamaliel 迦玛列

  犹太学者,保罗的老师(参徒廿二3),也是教法师,对早期的基督徒颇能容忍,心胸十分宽大(徒五34-40)。

Gandhi, Mohandas K. 甘地(1869-1948)

  印度独立运动之首脑,也是政治、宗教之领袖。受教于英国伦敦大学,主张无暴力革命。他因见南非人民种族不平等而离弃基督教信仰,誓以民主、自由、公义为印度人民谋福。印人称之为圣雄甘地。

  独立以后,回教徒与巴基斯坦发生冲突,甘地从中斡旋,而禁食祷告,在一次祈祷会中被刺杀而死。甘地受新约影响,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终身以贫穷自处,不靠别人只靠上帝。他说了一句名言:“以爱代替贪婪,一切事情都将无问题。”

Gap Theory 间隔说

  间隔或再造说是一种策略,想把长远的在地球历史中,地质学年代与创世记的创造记述来予以和解。根本上是赞成创世记头两节描述一种情形是不可决定的长远时期,以后才有创世记一章3节等六日的创造。有创造(一1),然后才有一巨大的变革(一2),然后才有世界的复造(一3以下)。在亚当前历史上的地球经过多少年代,都已记载在创一1与创一2或正在创一2之间。

  此说的早期学说可追溯至伊皮斯科比乌(Episcopius,卒于1643年),他是荷兰里敦大学的神学家,并追溯到卢森米勤(Rosenmuller,卒于1815年)。在英国有钱模士多马(Thomas Chalmers)神学家,地理学者巴克兰(William Buckland),圣经学者史密斯(John Pye Smith),以及教会历史家客兹(J. H. Kurtz)所赞助。在美国此见解广为 G. H. Pamber, Harry Rimmer 以及第一版的司可福串珠圣经(1909)所传播。

  今日有许多六日年代说(day age theory)已取代间隔说,认为是地质学代与创世记一章的最佳解释。此外还有洪水巨变的说法。对间隔说的批评声浪四起,在 Allis, Ramm 与 Young 的著述中,可以归纳为以下各点: (1)这种或然性(未必然有)只在于一节圣经(创一1)论到原始创造,而论到复造却有那么多的章句; (2)说到希伯来文在创世记一章2节的“是”改为“变成”的翻译缺乏坚强的解经学上证据; (3)“空虚”与“混沌”等词除了说到“空无”与“无人居住”之外,别无其他意义; (4)从以赛亚十四章与以西结廿八章引用的经文,说什么天使犯罪而成为撒但,于是神毁灭了所造的世界这种谬说插进创世记一章2节处,这是不当的;与 (5)这种学说把地质学的整个领域都交给地质学家,因为圣经对于地球的最早资料没有任何提述(参考)。

Gehenna 基赫拿

  即欣嫩谷,或欣嫩子谷,地处耶路撒冷之西方,介于犹大与便雅悯之间(书十五8,十八16;尼十一30-31)。乃外邦人将其儿女经火献给假神之处(代下廿八3,三十三6;耶三十二35)。新约时代此地是焚烧垃圾之处,故而象征灭亡之人的去处(太五22,十28),后转指地狱入口,或迳指地狱

General Assembly 总会

  为长老会每年一次所召集之最高级立法议会,成员乃是从每一区会所选举的牧师和治理长老。

General Baptists 普通浸礼派

  即自由意志浸礼派。为美国阿民念派教会团体,原始于一六○○年从英国、荷兰浸信会传来,在神学上属阿民念派,亦主张洗脚,与特别浸礼派相对。

General Revelation 一般启示

  人人都知道神的存在。“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十九1)。

  神的世界并非是隐藏创造主的权能和庄严的护罩。从自然界的秩序显明有一位大能和威严的创造主。保罗在罗马书一19-21说到这点,又在使徒行传十七28引用一位希腊人的话,证明人是神所创造的。保罗也断言从神亲切的护理工作,显示这位创造主的美德(徒十四17;参罗二4),而且至少祂神圣律法的若干要求,连同最后审判惩罚令人不安的确实性(罗一32),是每一个人的良心所知道的(罗二14-15)。这些明白确定的事情构成一般启示的内容。

  称为一般启示,因为只要人活在神所创造的世界上,人人都能领受得到。这启示从历史开始就有了。神主动的向人类多方面显露祂自己,所以在每一情况中,不能合理地感谢和事奉创造主的,是犯了违背知识的罪,而否认已领受到这种知识的,也不必感到惊讶。神普遍地启示祂的权能、是值得我们钦佩的、和道德宣告,是保罗指控全人类在神面前有罪的根据,因为我们没有照该事奉的去事奉祂(罗一18-三19)。

  神现在已经透过耶稣基督作罪人的救主,而更进一步地启示祂自己,以补充一般启示的不足。这启示,在历史中显示,也记录在圣经中,向失丧者开启救恩的门,称为特殊或明确启示。

  它包含所有一般启示告诉我们有关于神的明确言辞陈述,教导我们认识在自然秩序、历史事件与人类性情中的启示,以使我们学会去看整个世界,如加尔文所言,是神荣耀的舞台。

Geneva 日内瓦

  瑞士一大城,此城在罗马帝国时代是主教区,由主教掌管。后此地百姓为独立自治而起来革命,一五三五年时非常欢迎宗教改革,强调个人的权利。在*法勒尔与加尔文的治理之下成为世界抗罗宗的中心。现为红十字会国际联盟、万国教协组织的所在地。

Geneva Bible 日内瓦圣经

  为一五六○年在日内瓦翻译之英文圣经,翻译者是逃避逼迫流亡在外的英国人,其中包括诺克斯约翰,这举动鼓舞了英王雅各,而招聚了学者翻译英王雅各译本圣经。此书兼有加尔文注释,深为清教徒所喜爱,这是第一本分章分节的圣经。

Genevan Catechism 日内瓦问答

  即改革宗的问答书,为加尔文于一五四五年所出版之问答。包括简短之信经二十一条,译为多种方言,于苏格兰为正常之用。

Genghis Khan 或 Jenghiz Khan 成吉思汗(1167-1227)

  蒙古游牧民族之首领,统治中国元朝,人称元太祖。

Gerbillon 张诚(1654-1707)

  法国耶稣会传教士,一六八七年到中国,一六八九年中俄签定尼布楚条约时充任翻译员。

German Reformed Church 德国改革派教会

  十八世纪初,中欧侨民设于美国之教会;始于改教初期;采用海德堡要理问答;后称信义宗教会 "The Evangelical and Reformed Church"(1942)。

Gesenius (H.F.W.) 格塞纽(1786-1842)

  为德国闪族文学家并圣经鉴定家。首倡以科学方法研究闪族语言及文学。一八一○年被任为哈勒大学神学教授,凡三十余年。以东方语言作品与旧约圣经评论留名于世,着有《希伯来文法》(1810-1812)。

Gess, W. F. 葛斯(1819-1891)

  德国神学家,早年颇具信心,是因广泛地研究圣经所致。一八五○年在贝斯尔(Basle)的新教学院任教授职,一八六四年任哥丁根大学的系统神学教授,并于一八七一年任布莱斯福大学的教授。他是最早拥护道成肉身教义的人,他声称他的教训是唯独根据圣经。

Ghetto 特别区

  欧洲各城强迫犹太人集中居住之街道或市区。

  此种区分在中世纪有一度是自愿的,后来变为强迫性的,自一八七○年后取消了此种制度,但到希特勒时代又转为强迫的方式。亦被借指为任何被迫局处一隅,受歧视的少数民族之住区(如黑人区)。

Gibbon, Edward 吉朋(1737-1794)

  英国历史家,为英国会议员之子,着有《罗马帝国衰亡史》,共有七卷(1766-1788)。

  此书曾因论教会而广受批评,因为在此书的十五、十六章中,用揶谕的方式说到基督教,其意似乎是将基督教的成就抹杀,而渲染基督教软弱之处;他并把中古世纪描写为野蛮主义与宗教胜利之时代。此书普遍的广受大众欢迎,但吉朋反对基督教的意图却也无法隐蔽。

Gill, John 基尔(1697-1771)

  英国浸信会牧师与圣经学者。多产作家,著作有:《三位一体教义之辩明》(1731)、《新约释义》(三卷,1746-1748),以及《旧约释义》(六卷,1748-1763)。

Gillespie, George 基尔斯培(1613-1668)

  苏格兰牧师,一六四一年为爱丁堡牧师团之一,韦敏斯德大会会员之一,盟约长老会一位博学之士,不幸因体弱早逝。

Gillespie, Thomas 基勒斯比(1708-1774)

  苏格兰牧师,“免除会”创办人之一,主张对其他教会采宽容开朗之态度。

Gilmour, J. 基贝尔(1843-1891)

  英国传教师,一八七○年莅中国蒙古工作,深受景仰。

Gloria in Excelsis 荣归主颂

  拉丁文大颂,起句为路加福音二章14节天使所唱:“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主”。

Glossolalia 说方言

  一种令人莫解的心理学上与宗教学上的现象。五旬节时基督徒被圣灵充满(参看徒二4)说起别国的话来,有人讥诮说他们是受到醉酒的攻击(二1-13)。

  但今天所说的方言中,有许多是人所听不懂的,似乎杂乱无章的胡言乱语,说到个人受到灵感而发的语言。是一种宗教特征,尤其是奋兴家在教会中的活动。十七世纪末叶开始在某地方教会中发现。法国南部有些人怕死,在不知不觉中发出心醉神迷的语言。十九世纪在英国有第二次说方言的情事,在珥运(Edward Irving)领导下的会众中也说方言。希奇的是,珥运本人从未“领受”过说方言的恩赐。

  廿世纪初期灵恩派复兴运动在美国兴起。最早记录是一九○一年在堪沙斯州的托皮卡,当时“圣灵的洗”降临在伯特利圣经学院的一位学生欧兹马身上。这运动由堪沙斯漫延至德州。一九○六年在洛杉矶发现有人说方言,此运动后来扩展至国外,有26个教会团体(约有二百万人)是由洛杉矶发源的。在过去数十年间又在不说方言的团体中滋长。大量的平信徒也被卷入,最显著者乃为五旬节派人士参与发起的“全备福音职业人员国际团契”于一九五三年的成立。最近又有“圣灵团契”小团体对说方言尤为活跃,多半着重祈祷、见证、唱诗并说方言,很少信息的传讲。

Glover, T. R. 格罗弗(1869-1943)

  英国浸信会人士,为英爱联合浸信会主席。着有《人类经验中的耶稣》等书。

Gnosis 灵智、智慧

  哲学名词,指绝对的、唯一的属灵知识,如诺斯底派所主张者。

Gnosticism 诺斯底派

  主张诺斯底派的人士是一群随从多样宗教运动的人士,强调救恩可经由“神秘的直觉”(gnosis)或“知识”而获得,特别是有关人的起源。宇宙论的二元论是诺斯底派一项很重要的特征─认为属灵的世界与邪恶属物质的世界是两相对立的。但诺斯底派却在教会教父的著作中遭到攻击(二~四世纪时;参“教父神学”条),他们认为各种诺斯底派的团体都是歪曲基督教的异端。可是许多现代学者却相信诺斯底派是一种宗教现象,只是在某些情况中不依从基督教罢了。

  虽然关于此派为何时起始、如何起始尚未达成一致的见解,但却有一些学者支持此派具有非正统或说极端犹太教的背景。

教父的资料来源

  直到十九世纪,我们才在教会教父的著作中发现有关诺斯底派的可靠记述。虽然在某些情况中,教父的资料来源是保存诺斯底派著作的精粹,但他们的著作却绝大部分是论证性的。我们最重要的资料来源是来自殉道者遮斯丁爱任纽、希波利达、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金,以及居比路撒拉米的伊皮法纽。而特别有价值的则是爱任纽的报告“抵挡异端邪说”(Adversus Haereses),但大部分所保存的,都只是拉丁文译本。革利免与奥利金则在许多方面与诺斯底派的主张意气相投。虽然伊皮法纽与在埃及的诺斯底派有第一手的接触,他所写的《药箱》(Panarion)一书内容也非常丰富,但可信度却不高。

  一些教父的观察,特别是爱任纽的观察,都已由在汉麻地(Nag Hammadi)所发现的诺斯底派原始文件加以证实。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我们也尚未发现诺斯底派本身的资料,与教父对此无法无天之派所作的描述有相左之处。

诺斯底派的领导者

  虽然我们最早的资料使徒行传第八章,仅说撒玛利亚的西门是一名行邪术的人,但教会教父们却仍一致认为他就是第一位诺斯底派信徒。因根据后来的资料显示,西门自称是神,并教导说他的伴侣(以前是一名妓女)乃是特洛伊女神海伦再世。Apophasis Megale 这本书,希波利达认为是西门所著,是与他有关的一本较晚近的哲学解释书。

  西门有一位跟从者撒玛利亚人米南德,直到第一世纪末都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开门授徒。他说凡相信他的都不会死,但这句话在他死时却成了泡影。第二世纪初,同样也在安提阿教训人的撒特流斯则认为,“无形体的”基督才是救主,也就是说,他否认基督的道成肉身(参约壹四2-3)。

  二世纪早期在小亚细亚教训人的是克林妥,他相信耶稣是,而且仅仅是个人,只不过有基督像鸽子般降临在他身上,当基督无法忍受痛苦时,就在被钉十字架前离开了耶稣。另一位早期诺斯底派教师则是埃及的 Basilides,爱任纽认为他主张二元论的体系,希波利达则认为他主张一元论的体系。

  另一位重要人物则是非典型诺斯底派之彭他斯的马吉安(Marcion of Pontus)。他将旧约中的神与新约中的神加以对比,重新编制新约,内中包括缩短了的路加福音与十卷保罗书信。但他此种幻影说却遭到特土良严厉的攻击。

  而最著名的诺斯底派教师则是瓦伦提努(Valentinus),他是于主后一四○年从亚历山大里亚迁至罗马。他教导,从神散发出一系列的东西,包括第一个四对(First Ogdoad,四组),并将人区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陷于自然与肉体中的不信者(hylics);第二类是靠信心生活的一般基督徒(psychics);第三类则是属灵的诺斯底派人士(pneumatics)。后来的诺斯底派人士却因为耶稣有没有灵体的问题,而分为义大利与亚洲两派。许多著名的瓦伦提努派的教师包括:Ptolemaeus, Heracleon, Theodotus 与 Marcus 等人。而最早为人所知的新约注释,则是 Heracleon 的约翰福音注释。

科普替诺斯底派的资料来源

  十九世纪时,出版了两份科普替诺斯底派的圣经钞本,即包含 Pistis Sophia 的 Askewianus 钞本,与包含 Books of Jeu 的 Brucianus 钞本,者都是诺斯底派晚期的作品。第三份 Berolinensis 钞本,虽然于十九世纪时就已获得,但却于一九五五年时才出版。其中包括《马利亚福音》(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的智慧》、《彼得行传》与《约翰旁经》(爱任纽曾提过这本书)。

  一九四五年在上埃及靠近汉麻地地方,一位农夫发现了十一份科普替钞本,以及另两份的断简残篇。一九五六年则出现了第一份译文,即《真理的福音》(The Gospel of Truth)一书的译本。在经过各样的变迁之后,终于在一九七七年时出现了五十一份英译论文,绝大部分是经由罗宾森(James Robinson)的努力而完成,同时也是现今学者首次得到如此重要之诺斯底派原始文献的本文。

  如今在汉麻地图书馆内(为因应此重要的收藏而成立),珍藏了各种不同的经文,有非诺斯底派、非诺斯底派基督徒,以及诺斯底派基督徒的经文。而在诺斯底派基督徒的经文中,最著名的代表作就是《多马福音》,这是一本假的福音书,可能完成于主后一四○年的叙利亚,内中记载了许多耶稣的话,但可信度却令人怀疑。那些相信诺斯底派是基督教以前之现象的学者,就特别引证《亚当旁经》与《闪族旁经》,这是非诺斯底派基督徒的著作。有些甚至主张 The Trimorphic Protennoia 一书,是约翰福音序言的原典。

曼底安派(Mandaean)的资料来源

  位于伊拉克南部与伊朗西南部的曼底安派团体,是今日唯一残存的诺斯底派团体。虽然他们的本文仅是透过晚近的手抄本而得知,但却被宗教历史学家与布特曼用来重建所谓的基督教前期的诺斯底派。除了手抄本之外,尚有不可思议的碗中经文(主后六百年),以及神奇的铅制护身符,而此事最早可推至主后三世纪时,并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曼底安派各派的起源是早在主后二世纪之前。

诺斯底派的教训

  因为诺斯底派没有权威中心或圣经正典,因此他们教导各种使人迷惑的观点。但诺斯底派体系一致的重心与本质是属二元论的,他们将超越的神与柏拉图哲学中无知、胆大妄为的造物主相提并论,并经常讽刺性地描述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某些体系中更认为世界的受造是由于 Sophia(智慧)的堕落。但都认为物质的创造是邪恶的。

  可是,神性的火花却已包藏在某些灵性或属灵个体的身体中,只是这些属灵的人不知道他们神圣的来源罢了。神赏赐给他们一位救赎主(一位虚幻的基督),藉着神秘的知识带给他们救恩。这是在基督复活后最常传达的信息。大多数的诺斯底派人士都主张,基督并未真正道成肉身,也并未真正在十字架上受苦。

  如此的觉醒,就使得诺斯底派人士逃避掉死亡对身体的拘禁,并渡过仇敌魔鬼掌权的今世,而与神再次联合。因此,当然也就没有身体复活这回事。

  既然救恩不是靠赖信心或行为,而是依靠一个人真本性的知识,所以有些诺斯底派人士就故意沉迷在放荡的行为中。例如,Carpocrates 就曾极力怂恿他的门徒犯罪,而他的儿子 Epiphanes 甚至教导说,杂婚乃是神的律法。但是大多数的诺斯底派人士对性与婚姻却采取完全禁欲主义的态度,认为女人是一切邪恶之源,生孩子只会增加黑暗势力对人的捆绑。他们因而热切地期待女性转变成男性的那时刻快到来,正如伊甸园中未造女人之前的情形。

  我们对于诺斯底派的崇拜仪式与团体所知不多,但他们却也和一般教会一样,认为洗礼与圣餐这些圣礼仅是属灵意义的表记与印证。在他们许多支派中,妇女都占有显著的地位。

诺斯底派与新约

  尽管缺乏基督教以前的诺斯底派文献,但许多学者(如 J. M. Robinson, K. Rudolph)却假定出基督教以前诺斯底派的起源。而且他们也相信能从新约中查出与诺斯底派有关的经文,特别是在约翰与保罗所写的著作中。

  布特曼说约翰福音是诺斯底派最初文件的修订本,其中所记载的传统与曼底安派人士所拥有的类似。他也和 R. Reitzenstein(1861-1931)一样,主张新约是根据基督教以前之诺斯底派有关一位“赎回的”救赎主的神话而存在。但是这样的神话只有在摩尼教(Manichaeism)(诺斯底派晚期形式)中才找得到,如今大部分的学者都确信,此救赎主的神话是基督教以后的发展,是根据基督的位格所形成的。

  我们至多只能在主后第一世纪末时看到诺斯底派初步的发展,所以若以为新约时期是诺斯底派的全盛时期,实在是件错误的事,其实主后第二世纪才是它的全盛期。

God 上帝

  或称神,天主。为宇宙之源头及创造者,并为绝对公义之主持者。要理问答4曰:“神是灵:祂的本性、智慧、权能、圣洁、公义、恩慈、诚实,都是无限无量,无始无终,永无改变的。”

God,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神之存在的辩证

  神之存在的辩证构成从世界突出人类心思最优美的企图,并超越在经验现象的范围之外。

  实在说来,神存在的问题,是人类哲学中最重要的问题。这问题影响到人生的整个趋势。人是被认为在宇宙中的至上者呢,抑或相信在人以上还有一位至上者,是他必须爱慕与顺从,或公然反抗。

  有三方面可以用以辩证神的存在。第一用演绎(自原因推及结果)法,从神的观念来辩证神的存在,认为神是一位完美者,祂的不存在是不可想像的。第二用归纳(由果追因)法,从世界得证据,从可见之物,从体验的宇宙,坚持神一定要解释这宇宙的某种特征。第三从实存方面,藉个人所得的启示来说明神直接的经验。在常识上来说,这方法并不是真正的辩证,因为一个人往往不能辩证直接所经验的事。

本体辩证(The A Priori Approach)

  此(演绎)辩证乃著名的本体论的核心,是由坎特波利主教安瑟伦所发起的,虽然说早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就有了。此辩证开始于神为一无限、完全与必须的神之定义。

  安瑟伦说:“在我们的思想中,没有比我们所思想的那一位更大的。”就是愚人当他说到“没有神”的时候(诗十四1),他也知道神是谁。如果最完全的那一位仅仅在思想中存在而不实际存在,那末祂就不会是最完全的一位,因为实际存在者一定是更完全的。因此,安瑟伦结论说:“没有一个明白神是什么的人,会以为神是不存在的。”

  本体辩证曾有一段长久而激烈的历史。它曾吸引了西方历史中一些高材大志之士,就是大名鼎鼎的数学家笛卡尔斯宾诺沙莱布尼兹。然而,却不能说服大多数的人,如康德

归纳辩证(The A Posteriori Approach)

  一般人的心态似乎比较欣赏归纳的辩证(即由果追因的方法)。本体论不需涉及感官而可以提出,但宇宙辩证与目的辩证需要仔细观察世界。前者集中在原因上,而后者强调宇宙的设计。

宇宙辩证(The Cosmological Argument)

  宇宙论有多种方式。最早的方式是在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的著作中出现,并强调解释动因的需要。以为静为自然,动为不自然,这些思想家得到一个结论,认为神乃万事主要动者之必须。多马阿奎那(Thomas Aquina)用动作在其神学总论中为他的第一证据。初动者乃神也,凡动者都为另一东西所动。但此一连串的动者不能永远在动─主要的假设─因为若没有最初的动者,就不会有其他的动者;因此,我们必定有一个最初的动者,阿奎那结论说:“这个最初的动者大家都了解,就是神。”

  此从“动作”来的辩证,在我们的科学时代是不太使人信服的,因为我们认为动乃自然,而静乃非自然,有如惰性定律所说的(动者恒动,静者恒静)。许多哲学家坚持动者一连串无止息的动作并不是不可能的或矛盾的。

  此宇宙辩论最有趣的方式就是阿奎那的“第三方法”,即由偶然性而来的辩证。其有力的说法是得自所用永恒与变易的方法。伊比鸠鲁(Epicurus)说到数世纪前的形而上学的难题:“有些事物现在在表面上看来是存在的,但决没有些东西会从无中生来。”因此,必定有一位是没有开始的。一位永远常在者必须被所有的人承认─有神论者,无神论者,以及未可知论者。

  但物质的宇宙就不会是这个永远常在者,因为宇宙是表面上会变的,无常的,易受损坏的。一个分解的实体如何对一切永恒的来解说它本身呢?假如每一现存而易变的事,靠赖以前易变的事、靠赖永远的事,那末,这对凡事不能提供一个适当的解释。

  选择是很简单的:一个人不是选择自存的神,就是选择一个自存的宇宙─而且这个宇宙所有的表现不像是自存的。事实上,根据热力学的第二原理,宇宙好像一个大钟在跑,又好像一个大火炉在冷却,能源逐渐在消散,那就是说在整个宇宙中,能源要不断地分配。假如此程序再进行几百万年─科学家就永远看不到消散能源的恢复─结果在整个宇宙中一切物质活动都要停止。

  时常有人反驳宇宙辩证而问道:“如果神造了这个宇宙,那末神又是谁造的?”如果人坚持说这世界必定有个起因,那么人就不能坚持说神也必定有个起因么?不是的,如果神是一个必然的一位─如果人接受这个证据,这是成立的─那么就不需要问神来源的问题。那就好像问:“谁造了那不是被造的?”这是不合理的问题。

  休谟辩论说,原因乃是心理学上的原则,而非形而上学的原则,一个人的来源乃在于人类的习性,在事与事之间去假定其关系。康德也赞成此说法。罗素认为来源的问题纠缠着许多毫无意义的废话,我们必须说“宇宙就在那里,别的就不必多说。”

目的或设计辩证(The Teleological Argument)

  这是最古老、最流行、最易领悟的有神论的证据。此论说在宇宙的次序与人类技巧(创造力)之间有固定的相似之处。伏尔泰用最简单的话说:“如果表能证明有造表的人,那么说宇宙不能证明一位伟大创造者的存在,我岂不是愚不可及吗?”

  宇宙显然是经过设计的,这点无人否认;世界井然有序的例证比比皆是,不可否认。几乎在世界各处都可以找到证据。人生的本身就是宇宙的功能─就是一种属世的与超世之事非常复杂的安排。例如这地球必须有一定的大小,它的运转必须是正确的,它与太阳的距离必定在一定限度之内,它的倾斜度必须是正确的来使四季分明,它的陆地与海洋的分配率必定是极度的平均。我们的生理也是如此,其构造是非常精细的,再多一点的热度或冷度,我们就死了。我们需要光,但不能太多的紫外线。我们需要热,但不能太多,我们生活于大气层保护之下。是谁创造了这些保护层,使我们得以在这地球上安然居住呢?

  我们又面对一个选择。这宇宙是有目的呢,抑或是偶然发生的?这宇宙若不是出于偶然,就是有神的计划!

  大多数人生来就对偶然或机遇这种说法讨厌,因为这与一般解说事情的方法不合。偶然并不是一种解释,乃是对解释的放弃。当科学家解释一件立即发生的事件时,他是首先认为有一个正常运作的宇宙,凡事都有因果关系。然而当一个自然主义者来到形而上学的问题时,以及宇宙来源问题时,他就放弃充足理由的原则,并采取凡事之因是不可想像的无因果、偶然或命运。

  假如你站在一个箭把子前,你看见一枝箭从后面射出正中红心,然后又有九枝迅速地也正中红心,目标是非常准确,每枝箭都正中红心。当一枝箭射出之后,是会受到许多阻碍─地心引力,空气压力与风的阻力。当十枝箭都中红心时,这还有什么偶然的事存在么?你岂不要说这是一位射箭能手所作的结果么?这个比喻不是正说明了我们宇宙么?

  有人反对这设计的(有目的的)辩证,他们认为宇宙纵然是有秩序的,也不能证明有一位创造之主,只能证明一个伟大心灵,它够聪明,能产生这个宇宙,但,这也不一定证明有一位无所不知者。这个反对是对的。我们不一定要证明,证据自然会有。我们不能从自然神学的任何证据中证明百分之百圣经中的神。然而,我们这个宇宙是如此广大,如此奇妙,我们可以结论说,设计这宇宙的是值得我们的崇敬与颂赞的。

  这种说法是虚伪的。即使被接纳,进化论只能介绍一个长时期进到一设计的问题中而已。他们想证明说表完全从自动的工厂里出来的,并没有人的干预,也不能叫我们放弃对设计的念头,如果我们以为一只表是奇妙的东西,我们也必须想到造表的工厂是怎么回事?这里岂不也有一位设计者么?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应该被进化论给吓倒了。

  连自然神学伟大的批评家,如休谟、康德者,也不得不赞扬目的论。休谟说,自然神学有某种有效性。康德还有进一步的赞同:“此论证应受到尊重。这个论证是最古老的,最清楚的,也是最符合人的理性。……我们没有什么可以反对此辩论的合理性与一致性,相反地我们还推举并鼓励此目的辩论。”

道德辩证(The Moral Argument)

  这是最近的有神论证明。首先用此证明的主要哲学家就是康德,他觉得传统的证明是不健全的。康德主张神的存在,以及灵魂不朽乃是信心的问题,并非是一般的理性的思考,他说理性仅止于感官的层次。

  康德理论说,道德律吩咐我们寻求至善(Summum bonum),其当然结果乃为十分喜乐。大多数现代思想家继康德的理论引用道德辩论,说神是解释道德经验所必须的假定。

  康德以为道德律可能以理性来建立,但他求神来保证善者得赏。现代思想家不太用神作为道德律赏善罚恶的标准。道德辩证以简单的道德经验事实作为出发点。认为人都有一种责任感觉得应尽本分,而这种责任感,是从谁而来的呢?把它解释成社会环境的压力那是不够的。如果说社会的主观主义(Subjectivism)是道德动机的解释,那么我们就没有权力去批评奴隶制度或集体屠杀(种族灭绝)或任何事。

有效性问题(The Question of Validity)

  这些有神论的证据究竟有何效益呢?这个问题提出了几方面的问题:论理学的,形而上学的,物理的以及知识理论。有些思想家,如阿奎那觉得这些都是显然的证据。

  又有些人,如休谟说,我们应当停止判断而保持怀疑态度。还有的人如巴斯噶(Pascal)与康德拒绝传统的证据,但提出实际的根据或理性来接受神的存在。巴斯噶著名的睹注就是以实用为诉求,他说:为了永远的结局以神的存在来打赌是值得的。

  如果神果真存在,那么我们所论的乃是一真实的对象,一切理性上的怀疑都被排除了。我们觉得有神论的证据应当在此范围之内。然而,自然神学固然能显示圣经中神的存在。这些证据可能使人成为一个自然神论者,但只有启示才能使人成为基督徒。

Goddard, J. 高德(1826-1854)

  为美国浸信会传教师,于一八四八年由暹罗来华。偕同罗德(E. C. Lord)校订马士曼并拉撒耳二人所译之圣经。

Godet, F. L. 哥得(1812-1900)

  瑞士复原派神学家,是保守派一位能干之领袖,是多产作家。

Godfather, Godmother 保证人

  为幼童受洗时之保证人,担任幼童之宗教教育。亦称教父,教母。

God-is-dead Theology 神死神学

  此乃美国现代神学家提出的口号,起因于英国乌尔维特地方,有主教罗宾逊著书《对神诚实》,对美国神学界影响很大,而将神死神学扩大了,受影响的学者有范毕伦(Paul van Buren),着有《福音的世俗意义》;韩密敦(William Hamilton),着有《基督教的新本质》(此书让人想起百年前具有战斗性的无神论者费尔巴哈);华罕年(Gabriel Vahanian),着有《神之死:基督教晚期的文化》;卡喀斯(Harvey Cox),着有《世俗城》。但是此派中最有力的阐述者,则是奥提哲(Thomas J. J. Altizer)。此学说欲藉下列方法脱离传统神学:

  1. 不能再以神客观存在为前提,必须认真考虑神不在世界这件事实。
  2. 不再谈论神话式的真理,乃讨论世上所遭遇的一切事。
  3. 目的在建立一种研究人之为人的神学。

God-man 神人

  指耶稣基督,表示其既为真神亦为真人。

Goethe, Johann Wolfgang von 歌德(1749-1832)

  德国著名诗人及哲学家,对德国人道德生活影响颇大。

Gogarten, Friedrich 哥克顿(1887-1967)

  德国抗罗宗神学家。因一篇有关费慈的论文而成名为宗教思想家(1914),为 Stelzendorf 与 Dorndorf 教会牧师,自一九二七年起任吉恩大学与哥庭根大学系统神学教授。如巴特一样反抗自由主义的新神学,但不如其他的新正统派,他是来自路德会的背景,而非来自加尔文派的背景。由于对圣经历史实存解释的支持,他相信他已重新获得路德的真正内涵。著书甚多,其中二本已译成英文:《剔除神话与历史》(1955)与《基督与危机》(1970)。坚决主张因信称义的原理,他也受到实存主义的影响,支持鲍尔曼的神话剔除的计划(见神话条),拒绝企图论到历史为客观的事实。

  他认为信心应集中于耶稣为我们所作的为拯救的目的,因为历史的确实性,当人藉传道与基督相遇时可以得到。

Golden Rule 金律

  指太七12:“所以无论如何,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Gomarus, Franciscus 葛马如(1563-1641)

  荷兰神学家,严格加尔文信徒,是阿民念的死敌。

Good Friday 受难日

  为复活节前之星期五,基督教国家每年以这日为纪念耶稣基督钉死日。

Goodrich, C. 富善

  为美国公理会传教师,于一八六五年到中国。曾编辑一字典,助一般西人学习华语。并为中文圣经和合译本译者之一。

Goodspeed, Edgar J. 古次比德(1871-1962)

  美芝加哥大学之圣经学者;曾重译新约,并着有《圣经的研究》一书。

Goodwin, Thomas 古得文(1600-1679)

  英十七世纪清教徒主义杰出人物,一六二五年剑桥大学毕业,三年后任三一教会牧师,因不满国教法而辞职退隐伦敦。后至荷兰牧养一小教会,英政变后返伦敦任马格达伦大学校长。为韦敏斯德议会会员之一,共出版五大卷著作,其中包括灵修、解经、教义与教会学之研究,在见解上均为加尔文主义

Gordon, George Angier 戈登(1853-1929)

  生于苏格兰之美公理宗教师,批评严格加尔文派,拥护布须奈尔与安多华神学家所主张的新英格兰神学。参“安多华争议”。

Gore, Charles 哥尔(1852-1932)

  牛津主教;出版关于社会福音的书籍多种,如《基督与社会》(已有中译),提出基督亦有错,受制于人所有的限制等言论。

Gospel, or Good News 福音

  1. 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复活的福音。
  2. 新约前四卷书: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所写之书,论到基督之生平与工作。
  3. 教会崇拜仪式中的一部分,即从四福音书中的一部分对会众宣读。

  “福音”一词在英文为 Gospel,此字是由晏格鲁撒克逊文字 god-spell = 神的好而来,亦即希腊文 euangelion 之英文翻译。根据丁道尔(Tyndale,英国最出名的改教家与圣经译者)的解释,此词代表“仁慈,善良与喜乐的信息”。虽然他的定义偏重经验,不重解释,可是却触摸到内在的精华,使文字有生气。福音就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那被罪所奴役的人宣布神救赎作为的喜讯。

起源

  希腊文 euangelion(中性,单数)在早期基督教文献之外,很少有“佳音”之意。希腊文学家荷马(Homer)使用此字并非指信息,乃指给传信者的赏赐。euangelion 有“好消息”之意乃属后期之事。在基督教文献之外,中性字,单数有“好消息”之意,是在主后第三世纪由埃及官方来的书信中发现。后来在使徒教父的书信中(即十二使徒遗训)才有基督教的用法,如在耶稣的生平与教训中所阐明的佳讯。

  有此背景,euangelion 在新约中出现有75次之多,都有“佳音”的意思,乃属新约特有之字。

  在基督降生前七百年,先知以赛亚发表预言。生动地描述到从巴比伦被掳到以色列的拯救者要来,一位拯救者要来到锡安,向温柔者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赛六十1-2)。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赛五十二7)。耶路撒冷被描写为报佳音的先锋(赛四十9)。

  耶稣在这些先知预言中看见祂自己的任务(路十18-21,七22)。这些预言表达了释放的意义,那就是弥赛亚宣布的真实性质。例如马可描写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可一14)。

福音书中的佳讯

  考查四福音后,我们发现“福音”这字只为马太与马可所用;但此观念对路加不算陌生,他在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中就用了26次当动词,在使徒行传中2次当名词使用。在约翰福音中,当动词与名词使用的“福音”都未发现。

  在马太福音中,只有一次是用在“天国的福音”。这福音并非与马可所说的“神的福音”有何区分。许多抄本为“神国的福音”归纳在以下的字句中:“时候到了,神的国近了”(可一14-15)。还有的时候,马太说,“这福音”(太廿六13)─根据上下文显示,这是暗示耶稣将要死。“传天国的福音”,这短句有两次是用来说到耶稣的事工(太四23,九35)。在世界末了之前,这福音要传遍世界(太廿四14;比较可十三10)。

  马可所用 euangelion 这字,在他的福音一开头就说明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此处 euangelion 的意思是“报导有关耶稣基督的好消息”。路加写着说,“为神的国”(路十八29),而马可同样说:“凡为我和福音的缘故”(可十29)。这福音是如此重要,为了这福音,人必须过完全舍己的生活(可八35)。在马可福音结尾处,基督吩咐祂的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

保罗的福音

  保罗在他的著述中有六十多处提到“福音”。福音是保罗最爱的名词,除了提多书之外,差不多在保罗的书信中都有提到福音。

  保罗的传道工作显然是传福音。他为此而被召(罗一1),成为福音的执事(弗三7)。他工作的特别范围是外邦人(罗十六16;加二7)。保罗既然接受了福音为神的托付(加二7),所以他执行此福音的任务就只讨神的喜悦,而不必讨人的喜悦(提前二4)。神的使命是如此紧迫,所以他说:“我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林前九16)。为福音的缘故,保罗甘愿为众人作任何事(林前九22-23)。他为福音牺牲一切。永世的问题不可忽视,那些瞎眼不顺服福音的人都灭亡了,至终遭受神的忿怒(林后四3;帖后一9)。另一方面,对那信的人,福音却成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罗一16)。

  有时保罗说到这福音是“我的福音”(罗二16;提后二8),并对加拉太人说他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加一11以下),有人以为这是指保罗的福音与使徒的福音不同。其实事情并不是如此,林前十五3-5清楚阐明基督教的原始信息。保罗所指的这信息乃是他领受的,又传出去(3节)。在第十一节他说:“不拘是我,是众使徒,我们如此传,你们也如此信了。”在加拉太书,保罗述说他在耶路撒冷说明他所传的福音。他们并未对他所传的信息有任何纠纷,却加以右手相交之礼(加二9)。保罗之所以说出以上的话,乃是为了有人攻击他,说他的福音是从人来的,这乃是对他有意攻讦。有关基督显现,这完全是神所赐的启示,是他在大马色路上亲身经历的。因此,他说到“我的福音”,乃是说到他自己个人对福音的了解。在另外的场合,他也说到“我们的福音”(林后四3;帖前一15)。

  对保罗来说,“福音”根本就是“神的福音”(罗一1,十五16;林后十一7;帖前二2、8-9)。这福音传扬神救赎的作为,这作为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也称为“基督的福音”(林前九12;林后二12,九13,十14;加一7;帖前三2)。这福音有不同的形容词,如“我主耶稣的福音”(帖后一8),“神荣耀的福音”(提前一11),“他儿子的福音”(罗一9),与“基督荣耀的福音”(林后四4)。这乃是“救恩的福音”(弗一13),又“平安的福音”(弗六15)。这福音宣布永生的希望(西一23)。它乃是“真理的道”(西一5;弗一13)。藉此福音阐明了生命与不朽(提后一10)。

使徒的传道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福音最初的基本内容,我们就会采取达德(C. H. Dodd)的特殊的方法(《使徒的传道与发展》)。虽然达德用 Kerygma 表示信息,但他承认此词与 euangelion 是相同的(Kerygma 着重传信息的方式,而 euangelion 所强调的是信息内容本质)。

  原初宣传的决定有两项来源。最重要的是保罗以前传统的残余部分记载在使徒的著述中。这些断片可以由某些文献与法令上见其蛛丝马迹。就像罗马书十9或林前十二23;提前三16所呈现的福音信息或教义性的准则。第二个来源是早期使徒行传中彼得的发言。这些演讲可以显示出彼得的演讲内容,并非第二代基督徒的思想。

  这两个来源合并起来,阐明了一个共同的使徒福音。简言之,这福音包括: (1)耶稣之死、复活的,以及升高的历史宣布,说明了预言的应验,并包涵人的责任; (2)耶稣为主为基督之位格在神学方面的评价; (3)吩咐人悔改并罪得赦免。

  福音乃是神的大能(罗一16)。在令人知罪上乃是圣灵的宝剑(帖前一5),能使人转变(西一6)。福音不能被束缚(提后二9)。福音虽是佳讯,但仍受到悖逆世界的抵抗(帖前二2)。对福音的抵抗甚至临到传信息的人(提后一11-12;门13节)。但传扬福音之人务必放胆传讲(弗六19),用清楚的言语对人传道(林后四2),不用高言大智,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一17)。对那些拒绝福音的人,福音就成为愚拙与绊脚石(林前一18以下),但对那些以信心回应的人,乃是“神的大能,使他得救”(罗一16)。

Gothic Version 哥特译本

  于四世纪译成哥特语文的圣经。哥特译本的手抄本,现存的日期是由五世纪到六世纪。

Gottschalk 高查克(805-868)

  德国本笃修道会(Benedictine)神学家、诗人与修士,为预定论而发起辩论,激怒法德国教会,其父为撒克逊公爵 Berno,幼时把他送往富尔达修道院中,及长要求独立,梅兹会议(829年)允其自由;但其原来修道院理事 Louis 声请不可任其自由,于是高又被置于 Orbais 修道院中开始研读奥古斯丁著作,后成为神甫。837-839年访罗马,被派为宣教师至巴尔干工作。由于他继续强调双重预定,以致在八四八年被梅兹总会定罪,后被解职,受毒打几乎至死,终身监禁于豪特维尔修道院中。

  他所主张的预定论包括神预定那些人上天堂,与那些人下地狱,一个人能绝对确知得救或灭亡,神并不愿万人得救,只是为拣选者死,以及无一人能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仅有行恶的自由。有几位神学家著书支持高氏见解。

  为了预定论之活跃辩论,显示了在早期伯拉纠抗辩中所引起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这些问题在改教运动中又再度出现,而且在近年乃为卫斯理运动的结果。这些不愉快的辩论仍在继续着,以致在近年分裂了福音派的运动。在第九世纪辩论并没有什么新进展,双方无分胜负,有些高查克同僚企图上诉于教皇释放高氏,但此企图终归失败。高氏仍在监中,其高级教职并未得到和解。高氏所怀恨的是由于他受到的严苛待遇,以致在他死前遭受精神上的疾病。他是一位赋有伟大文学天才者,他遗有数部满有思想的诗集,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

Governmental Theory 神政说

  赎罪论之谬说之一。为十七世纪荷兰神学家与法学家格鲁修所发明。格氏是从法学的观点来讨论此题。他主张在赦罪的事上,神当被认为一道德的治理者,祂不能凭自己的情感或愿望来行事,乃应考虑到一切在祂权下之人的幸福;为了保持一公允的惩戒并尊重律法,以致人心受警,叫人知道犯罪者不能不受刑罚,且以身作则表明祂是高度的尊重律法者,基督才钉死在十字架上。格氏说,基督受苦的根本目的并非满足神的公义,亦非消除人对神的抵抗以彰显神的爱,乃是藉以观摩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而对罪生出一种恐怖的心而引人归善。神政说并不主张基督受苦是担当了原来与律法有关的刑罚,也不等于那刑罚,乃是次于该刑罚,神不过是在祂的主权内自由地为那刑罚而接受一代替者,当作那刑罚来接受。神既然表示了祂对罪的不满,祂现在就能在比以前所宣布的容易的条件上赐救恩给人。祂不再要求人完全的顺服,祂现在只要人相信并合理的行善,这一切当然就出于本人自己的能力所作成的。

  神政说反对罪人之罪归基督,基督之义归罪人之可能性。他们说,那将表明神是不公义的,怎么可以为别人的罪而刑罚无辜者,有罪者应当承担自己的刑罚,刑罚若不正直,社会次序难以维持。此说未能承认罪之极端可憎,而以为可以比原初神所定而减轻的刑罚来处罚罪。此说也以为人有能力改变他的道德性,为要达成此举,他只需外部的良好环境即可。总而言之,此说所主张对罪的淡薄态度,就是完全忽略了神对祂百姓的大爱;因为神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并不是仅仅一个人,乃神自己在基督里的牺牲,所包括的价值是无人知道的。此说有时称为“中间说”。

Grace, Means of 蒙恩之道

  蒙恩之道有多种。主要的蒙恩之道乃圣经,从此而得到一切有关我们信仰的知识,以及藉此而得耶稣基督福音的救恩为主要目的(提后三15;约二十31)。传道,就是传扬福音大能的真理,也是最重要的蒙恩之道,正如基督自己与祂的使徒所示范的传道与实践(路廿四47;徒一8;罗一16,十11-15;林前一17-18、23)。照样,个人见证与布道也是叫别人蒙恩之道。

  如果以上所提是蒙恩的主要方法,即是此外仍有继续或有力的蒙恩之法。为基督信徒得教诲与造就的圣经解释,就是这种蒙恩之法,个人圣经研究也是这方法之一。其次是祈祷,藉祷告基督徒与神有交通,经历神的同在,体验神的旨意与大能。另外一个蒙恩之法,是在敬拜与见证上和其他信徒有团契上的来往;还有参与基督所设立的,并吩咐信祂的人所遵守的擘饼圣礼(徒二42)。

  以适当的方式领受,而且应以信心与感恩的态度来领受蒙恩之道是特别重要的;否则,不但不成为蒙恩之道,反而成为遭祸之门。如此,基督降世的目的,并不是要审判这世界,乃是要拯救这世界。然而,不信且拒绝基督和祂教训之人不能得救,反而要被定罪(约十二47-48)。不只是听福音,也要相信福音(约五24;约壹五13;罗十9-14)。

  同样,擘饼的圣礼(即圣餐)亦为基督所设立的蒙恩之道,就是对那些诚心接受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为救主的人;这等人是真正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约六35、52-58)。但那些不按理接受圣餐的人,乃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对他们来说,这圣礼成为他们的咒诅,所以若领受圣餐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7-29)。因此,以为这圣礼对任何参与的人,不论他们的信心程度如何,或是否相信,只要接受就担保得着恩典,有这样看法的人是错误的。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到,福音使者在他们当中的见证与受苦上所散发有关认识基督的香气─在灭亡不信之人的身上,就成为“死亡的香气叫他死”,在那些因信而得救的人身上,就成为“活的香气叫他活”(林后二14-16)。

Grace of Sanctifying 成圣之恩

  即神洁净、成熟、提高人之灵性的工作。

Gradual Psalms 上行之诗

  为诗篇一二○篇至一三四篇之总名,其命名之意义不确知,或因是上圣殿时所诵之诗。

Graham, "Billy" (William Franklin) 葛理翰(1918- )

  布道家。生于美北卡罗莱纳州,在布伯钟斯大学、佛罗里达圣经学院,以及惠敦大学受教育。 受封立(美南浸信会)为牧师后,在一九四三年成为新成立的青年归主传道人。

  一九四八年,当他还是明城西北大学校长的时候,在一次洛杉矶大布道会后,就名扬全国。他成立了葛理翰布道协会于明城。一九五四年在伦敦举行长达三个月的布道会,一时之间成为世界著名的布道家,这是继慕迪之后在英国最受欢迎的传道人。

  自一九五○年始,葛理翰举办每周一次的无线电广播节目抉择时间。一九六○年创办《抉择》月刊及其他广播节目。他也是《今日基督教》双周刊的发起人之一。

  一九五二年著书《与神和好》,一九六五年出版《漫天烽火待黎明》。一九六六年又在德国柏林召开了世界福音会议。他对青年人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为世界各国领袖的好友。由于其个人的品格,传讲完全以基督为中心的信息,以及运用现代传播工具的技巧,使其成为二十世纪宗教团体中的知名人物。

Grail, Holy 圣杯

  据中古世纪传说亚利马太之约瑟在主与门徒最后之晚餐后,将此杯取去,在耶稣的身体从十字架上移下时,曾以此杯接基督伤处流下之血;据传,约瑟将此杯携至英国,行了许多神迹,后不幸遗失,亚瑟王之骑士曾大肆搜索。

Great Awakening, The 大复兴

  美国头两次大复兴的神学意义,在于它强烈的复兴主义,在形成基督教思想上所产生的影响。头一次大复兴(1735-1743),与以下的人的努力有关,他们就是:荷兰改革宗牧师佛里连胡生(Theodore Frelinghuysen),长老会的田南特(Gilbert Tennent),公理会的爱德华滋约拿单(Jonathan Edwards),特别是英国圣公会的游行布道家怀特腓乔治(George Whitefield)─他们都是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在神学上的使命对他们的工作都具有决定性的贡献。第二次的大复兴(1795-1830)在循道会,浸信会与长老会的游行布道者的领导下,于西部边境上有更广传,并且在已安定的东部地区有新英格兰州公理会的牧者们,尤其是在耶鲁大学校长德韦特(T. Dwight)的努力下,复兴之火得以燃烧。第二次大复兴的神学人物有耶鲁神学院教授泰勒(N. W. Taylor),有组织天才的毕彻(Lyman Beecher)与著名的布道家芬尼(Charles G. Finney)─这些人与初次大复兴的领袖比较起来说,他们都不是加尔文主义者,更接近于新美利坚共和国的民主。

  第一次大复兴的拯救论在怀特腓的实践上,以及在爱德华滋的思想上都有所示范。怀氏常讲救恩完全属于神,人对自己的救恩并无丝毫能力,若没有神拯救的呼召,就不能来就基督。有一位康迺特的农夫描述他于一七四○年10月23日去听怀特腓讲道时说:“我听他讲道给了我很大的打击,感谢神的恩典,我的旧根基垮了,我看见我的义不能救我;于是我十分相信拣选的道理,我就同神辩论,因为我所能作的不能救我;他从永远就已预定了谁要得救,谁不得救。”

  爱德华滋在他许多著述中对奥古斯丁加尔文的见解提供了更系统性的阐释。他的《自由意志》(1754)一书辩论说,“意志”是全人的表示,是随着人心的最坚强动机。在《原罪》(1758)一书中表明人心的至高动机是自私的,是远离神的,因为人在亚当的堕落上有份,人若不是被神主权之恩改变了他的心,他是不会有正确的动机的。在他的《论宗教情操》(1746)一书中提议说,真正灵性是被救赎之心的流露,并不是感情或意志努力的结果。爱德华滋思想中基本上充满了加尔文的拯救论,这乃是第一次大复兴延长最久的神学上的成果。

  第一次大复兴也影响到教会与社会的神学。在爱德华滋的领导下,许多新英格兰的公理会友,以及中级殖民地的长老会友走向“真正教会”的理想,其信念是只有被承认的会友才能领圣餐,或才算为地方教会的成员。此信念是由神之圣洁而复兴的高尚意识而产生出来的,此举推翻了凡有名字在教会者均可领圣餐的观念。

  第一次大复兴也使清教徒的社会观告一段落,此社会观认为社会乃教会与公众生活有益的联合。复兴的领袖们呼求教会中的圣洁,即使此举是破坏了清教主义在历史方面政教之间的密切契合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大复兴的反对者对那个联合非常重视,他们宁愿冲淡教会属灵的需要,也要保持这个合一。结果乃是一连串的公众生活的争辩神学的产生,其中无一接受古老清教徒综合的看法。

  在一七四○年与一八○○年之间,第一次大复兴的神学经过相当的变迁。首先,爱德华滋的继承者修改了他的思想,而使之接近开明主义的公正、公平与平等的原则,如今在美国是非常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美国革命的效果。

  第二次大复兴在十九世纪时对宗教生活的刺激上是空前绝后的。这次复兴将新生命吹入无数宗派中,为创造许多新生团体提供了原动力。为救恩,教会与社会的思想也有重要的神学上的结果。

  尤其是在泰勒的著作上,第二次大复兴的拯救论远离了怀特腓与爱德华滋的主张。泰勒的拯救论信念当面对道德选择时,总是倾向个人有“反对的能力”,使之相信人的自由意志。爱德华滋与怀特腓虽然着重罪人的无能为力来拯救自己,来保守神在人得救上的主权性,可是泰勒及其他复兴派领袖更倾向于神赐给所有的人来就基督的能力。此点在救恩论上更倾向于阿民念派立场,由日渐强盛的循道会在美国生活上所发生的影响得到支援,虽然许多早期的循道会领袖对泰勒与芬尼所主张人类能力的天真说法不太信靠。泰勒的拯救论有一部分是根据他本能的心理学,苏格兰关于人类行为的哲学也影响了泰勒对救恩的看法。

  第二次大复兴对教会论的影响也不小。在美国革命时代自由意志的影响下,个人基督徒坚持唯独圣经,不受传统的解释约束,才是组织教会的标准。于是本着这个唯独遵循圣经才产生了门徒会,自由意志浸信会,加尔文派循道会,普救论,“基督徒派”以及其他新团体,用私自解经为理由,而从历史的宗派纷纷脱出成立自己的宗派。因此,在教会中未给系统神学或一致的基督教思想稍留余地。

  美国两次早期复兴运动,在神学上来说,比以后美国复兴更为重要。头一次复兴发起了加尔文主义短期的复起,特别是在爱德华滋的著作上,自此以后对学术研究上乃一重要的来源。第二次复兴鼓励了复兴的、进步的、民主的神学思想,经过一八七○年形成了美国抗罗宗主义(新教),为基要派提供了主要的根源,对现代福音派贡献了一永久的遗产。

Great Bible, The 大圣经

  克伦威尔在一五三八年九月,下令英国各教区教会应备置的英文圣经版本,但到一五三九年夏天才发行。本圣经出于科威对勒之手,在巴黎一地印刷,由于所马尼的敌视,被迫移到伦敦。漂亮的书名页,代表神对国王的祝福,印有国王把圣经递给克蓝麦和克伦威尔的图片,是韩斯胡尔滨的作品。一五四○年四月,在科威对勒作深入的订正之后,再版发行,里面附有克蓝麦一篇重要的序文,故亦叫克蓝麦圣经,因其中提到耶二22,故亦称乳香圣经。

Great Commission, The 大使命

  指基督要门徒传福音给世人的使命(太廿八19-20)。

  此圣经的命令象征主的吩咐要将福音传给万民。旧约(赛四十五22;参创十二3)与新约(太四37-38,廿八19;徒一18)都教导此项吩咐。所传达的信息包括道成肉身之基督的生平历史事实,特别是祂的钉十字架(林前十五3;西二14-15),祂的复活与升天(路廿四46-48;罗四25;林前十五3-4;弗一20-23)以及祂的再来(徒三19-21)。

  基督的死与复活为百姓所倾倒的爱(林后五14-21)是传扬福音的动机。是生命的源头(徒三15)与荣耀之主(林前二8),并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吩咐的百姓,使万民作祂的门徒(太廿八18-19)。

  基督是传达此大使命的伟大榜样。祂周游四方行善事(徒十38),宣扬救赎的信息(可十45),并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正如耶稣教导并传讲天国的福音(太四23),所以祂的门徒也应当教导并传扬耶稣和祂的复活(徒四2)。

  此福音应当传给万民,从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路廿四47-48;徒一8)。此信息乃是为所有的人,先是犹太人(徒二5-11),后是外邦人(徒十三46;罗一16)。此大使命的信息似乎从亚当堕落(创三17)起直到十字架之前这段时期(罗三25;加三8-9)得以应用,并要在现今世代直到基督再来(太廿四14)时得以宣讲。

  圣灵的住在心内与大能乃是有效传扬此使命的根本要素(路廿四29;徒一8),因为是圣灵叫人知罪(约十六8),圣灵是叫人重生的(多三5),圣灵也是使人承认耶稣为主(太廿四14)。

  实行大使命的方法包括传道(提后四2)与教导神的话(太廿八20);与此同行的也要对万民行善(徒九36;加六9-10;弗二10),这一切都是为荣耀神而作的(林前十31)。

Great Schism 大分裂

  指一○五四年东方与西方教会的分裂。主因是康士坦丁堡主教瑟如拉留(Michael Cerularius, 1043-1058)否认利欧九世为教宗,致引起东西教会之大分裂。

Great Tribulation, The 大灾难

  非千禧年派相信教会时代是常常经过灾难的。这灾难是当撒但在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失败以后开始。启示录第十二章述说到撒但如何想要击败基督,在这次失败以后,它又如何转移它的怒气到基督的新妇身上。这灾难要逐渐地恶化,在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前敌基督显现的时候达于顶点。

  教会要经过“大灾难”吗?关于这个问题的著述可以说是汗牛充栋,有些教会宗派为了这个问题发生了分裂─分为灾难前被提派,灾难后被提派与灾期中被提派。其中有些人辩论说,教会要在“大灾难”之前被提;又有些人说教会要在“大灾难”之后被提;还有第三派主张教会要在“大灾难”期中被提。

  在我们尚未解决这个辩论之前,我们应当在名词方面下一个定义。所谓“大灾难”是什么意思呢?大灾难这个名词是从太廿四21引来的,在这里主说:“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主是说到以前(15节)那里所说的:“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

  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是什么意思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比较与此节相平行的经文。“当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军队围困的时候,就知道它荒凉的日子近了”(路廿一20)。当你看见这一节圣经之后,马上就要念下一节,以及太廿一章20节以后的经文,你就清楚这两节经文是讨论同一个题目。在这两处经文中,耶稣预言到可憎之事,并且立刻警告它的读者,当此事件发生时,他们要往山上逃跑等等。

  实际上说来,有些神学家们为了教会将来是否经过大灾难而争论,其实大灾难早已发生了,教会早已经过了大灾难。这事的发生是在主后七十年,当罗马将军提多率领军队毁灭耶路撒冷时发生的。神并没有在大灾难之中提取祂的教会,祂保护教会经过了大灾难,在犹太战争中,大约有一百五十万不信的犹太人被提多的军队所杀,而一切相信的基督徒(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逃到五十里以外的比拉(Pella)山区避难。他们这样做正是听了基督的话,当他们看见荒凉可憎的现象临到耶路撒冷,那就是当他们看见军队围困耶路撒冷城的时候,他们就逃到山上去(比较太廿四15-16与路廿一20-21)。

  虽然这次特殊的灾难是属乎历史的,我们稀奇热心研究圣经的人,为何听见教会要经过灾难的事而感到惊奇呢?神在圣经中并没有应许让教会不受逼迫,乃是应许教会要在逼迫中得到胜利。请看约十七章15节。

  以上所提的灾难(记载在太廿四15;可十三14与路廿一20),在性质上来说是属于外部的,临到以色列国。教会所经历的灾难,根本是属灵的,“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

  有些圣经学者相信,主在太廿四21节所说的大灾难,是在主后七十年罗马将军提多攻打耶路撒冷时开始的,但实际上这个灾难要继续直到历史的终了,这种信仰是根据主耶稣自己所说的,“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第二次降临就要发生”(太廿四29-30),这种说法倒有些道理,因为第二次降临尚未发生,除非解释灾难“一”(立刻)过去,是指着在这事件过去之后的两、三千年。可是与此平行的经文就能帮助我们明白,主根本是说到主后七十年的事。

  教会要受逼迫也可以说要经过灾难吗?圣经是怎么说的呢?我们念圣经的时候,就看出新约以色列人是要受逼迫(灾难)的,不但在新约中预告了信徒要有灾难,而且为福音受逼迫是真信徒的徽章。保罗以自己为教会信徒的身分再三述说了他自己所受的苦难,然后他又警告我们说:“……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这个逼迫是每一个基督徒的必经之路,从启示录第七章中,就清楚看出那里约翰所描述,在天堂中的每一个信徒都是从大灾难中出来的。

  一般相反的意见,主张启示录第七章所说的十四万四千人并不是从大灾难中出来的。约翰说完了在第八节中的十二个支派,然后在第九节就说:“此后,我观看,见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启七9)。在启九章13节的长老是指着第九节,当主对约翰说:“这些无人能数的大群众,是从大灾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用帐幕覆庇他们”(启七14-15)。

  这样我们就看出每一个信徒在上天堂之前都要经过大灾难,甚至草草看过启示录以及圣经他卷的人,很明显的就会看出“那些用羔羊的血把自己衣裳洗白净的人”,就是描述每一个信徒;那是为什么约翰看见他们为人所不能数的大群众。

  约翰是接受耶稣基督启示的人,他把自己介绍给他的读者,认为读者已经知道灾难是教会在现今国度时代中所必须经历的事实。“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启一9),约翰说一个人在耶稣里要有患难、国度、忍耐,要忍受国度的苦难。

  主耶稣从祂工作的开始就受苦受难。当祂一生下来时就受到生命的威胁,随着祂的父母逃往埃及。主教导祂的门徒说,凡跟从祂的,都要预备接受这世界的凌辱与逼迫,真正基督徒的首要条件就是背十字架。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标帜,并且象征着在善、恶势力之间的死斗。请参考下列文:太十24-25;帖后一4-5;太廿二1-5;彼前四12-19;约十五18-20。

  圣经清楚说明苦难是真正基督教的副产物。这已在旧约中预言过,为基督的先锋施洗约翰所宣布,为主自己所证实,为祂的门徒所教导,为基督的每一个真信者所经历。虽然教会要经受剧烈的逼迫,但它与基督一同胜利的作王。基督徒在这受逼迫之地是作客旅,他真正的家乃在天上。(参腓三20-21;约十六33)。教会的灾难是从我们的主初次降临时开始。主一出来开始工作时,就与撒但进入战争状态(参太十二29),我们的主所受的逼迫在加略山上达于顶点,现在撒但已经把它的烈怒转向至教会身上。教会已经经历了许多的逼迫,可是这些逼迫将要日趋恶化,直等到最后在敌基督者本身出现时达于高潮。

Greek Orthodox Church 希腊正教教会

  参东正教会

Green Thursday(Maunday Thursday) 设立圣餐日

  德文,可能是因在四旬斋初悔改的人告解之后,给他们绿色树枝的习俗而得名。

Gregory of Nazianzus, St. 拿先斯的圣贵格利(330-390)

  东方教会加帕多家派四大教父之一,为人谦和,有时被称为神学家贵格利,后为君士坦丁堡大会主教,为纯正信仰争辩,反亚利乌派并修订大公教会信条。他的品德和生动的演讲,吸引了许多慕道听众,使教会大为复兴,虽一度遭亚利乌派的攻击,但终获神职人员与民众的拥护。其后由于教会的纷争,他愤而辞职,返回出生地亚利安兹(Arianze),隐居著述终其余生。

  他的性格多虑善感,但心灵高尚,永远是慷慨,不求利己的。他对于纯粹哲学性的辩论不大感兴趣,着重传统精神,属教父型的哲学家,亦是理想的神学演讲家。

Gregory of Nyssa, St. 尼撒圣贵格利(332-395)

  为巴西流之弟,加帕多家派的教父,东方教会四大教父之一。他原在家受教育,因早被选作圣职,改受神学教育;一度担任修辞学教授,其后受其兄巴西流及友拿先斯的贵格利影响,辞去教职,共度隐修生活。十余年后,于三七一年出任加帕多加所属的尼撒主教。他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较差,以致于三七六年被教会召开会议予以撤职。

  后来,主要反对者逝世,他又复职。他之办事能力虽差,但是他的辞令却是生动,他的神哲学是渊博的。在君士坦丁堡会议中,曾被誉为“正统的柱石”。当三八一年会议结束时,曾有通告,声明凡不与该撒利亚、梅利顿及尼撒主教的主张相通,都是异端,不得视为正统派教会的份子,可见出其份量。他的著作丰富,称得上是四世纪希腊教父中最伟大之思想家。反对阿波林派、不信派及犹太教。

Gregory the Great 大贵格利

  教皇贵格利一世(约540-604)。拉丁教会四大博士之一,是第一位修士出身的教皇,曾改造修道院与教皇制度。以热心布道事业与关心教会音乐闻名。曾差遣坎特布里之奥古斯丁至英国,以巩固教皇之至上;为建立教皇制度的主要建筑师之一,其教义对后世的影响约有五百年之久。

Gregory the Illuminator 贵勾利(光照者)(240-332)

  被称为“亚美尼亚之使徒”。据称,贵氏为谋杀亚美尼亚王克斯托夫王一世,帕西亚人之子。幼时迁至该撒利亚,后信仰基督。结婚生二子,后返回亚美尼亚劝使特里达替斯王三世及许多要人归信基督教,使该国成为第一个基督教国家,后被立为亚美尼亚大主教,数代为教会主教,其子参加奈西亚大会(325年)。临死前成为隐士,卒于曼雅旷野。

Gregory VII 贵格利七世(1015-1085)

  为罗马天主教教皇(1073-1085),贵格利七世为其教皇名称,本名乃希尔德布兰(Hildebrand)。原为一能干而机敏的修道士,热烈拥护尼古拉二世于一○五九年所公布的教令,将教皇的选举置于红衣主教集团的手上,不容国王与议会干涉;他此举,速获教会的赞同,而且接连数位都聘他为顾问,他便因应情势,操纵教会,手段毒辣,甚至使用武力,一○七三年自己登上教皇宝座。他对教皇职权之言论是:“罗马教会是上帝独自建立的,唯独罗马教皇能有权称为大公的,唯有他可以用皇帝的徽号,一切诸侯只应俯伏在他脚前,他可以废黜皇帝,任何人都不能审判他,罗马教会从来没有错误,将来亦永无错误。”一○八五年,在被亨利四世放逐之地 Salerno 逝世。

Grey Friars 灰衣托钵僧

  即方济会士,因着灰衣故有此名。“参方济会士”条。

Groningen School 葛罗宁根神学家

  乃一群神学家,他们的领袖是来自荷兰的葛罗宁根地方。他们将传福音的热诚与新派的教义合并,而特别强调教育。

Groningen Theology 葛罗宁根神学

  葛罗宁根是荷兰地名,于该城一间神学院所发起的神学运动。约于一八三○年有四位青年被委任为神学教授,由哥鲁特(Petrus H. de Groot)为首,他们深受 (1)在荷兰教会流行已久的神秘主义, (2)柏拉图主义,以及 (3)荷兰的唯理主义的影响。他们认为教会早期的神学与教会生活跟当日的需要脱节,这些人认为必须有一新的改造,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而且应以新约为指针。于是他们每礼拜五聚会一次,共同研究新约,并于一八三五年创始一神学研究会,同时又有其他人士参与。于一八三七年该研究会出版一本刊物,命名为《爱心的真理》,并每月开会一次,其影响迅速展开。于一八五五年哥鲁特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特出的葛罗宁根神学家”,庆祝他们在25年间于葛罗宁根大学的服事,当时葛罗宁根神学已在荷兰的生活中被认为是一特出的思想门派。

  该派的中心教义乃是神在祂一切的受造之物,尤其是在耶稣基督身上启示祂自己,所以人类可以效法祂的形像。神既然在万人中活动,祂的工作就特别在以色列人以及耶稣的生活中得以看见。

  他们对于教会的正统神学漠不关心,强调耶稣为神又为人,葛罗宁根神学着重神在耶稣里的启示,就是以祂为人所遵循的榜样。声称耶稣有一属灵性情为神人所共俱。葛罗宁根神学否认三位一体与耶稣赎罪,但接受耶稣的神迹,认为是特殊使命的象征。在祂的位格,言语与工作上,看见人类的圣父神的属性。神在基督里表现了我们自己,我们的神性以及我们的命运,作为救赎的子民。相信基督救我们脱离罪孽与罪的权势,要经历神赦免之爱,信者要被圣灵充满。基督设立了教会,保守并成全教会,至终必得胜。“教会要成为每一科学与一切艺术之光亮与温暖的育养所;她要在家庭、学校与社会中为基督取得人心。”

  葛罗宁根神学企图把新生命灌入教会神学中,认为古老的纯正信仰似乎已死,唯理主义破坏了许多人的信仰。葛罗宁根神学虽然想帮助保守荷兰社会的宗教方面的利益,但其根基乃是人本主义的─即赞成伊拉斯木,而不赞成路德马丁;反对教会信条;未能在基督教信仰上作适当的神学解释。在宗教的指导方向上,虽然拒绝施来尔马赫,但在许多方面却显著地与他的思想如出一辙。

Grotius, Hugo 格鲁修(1583-1645)

  为荷兰国际公法著作家及神学家,学问渊博,其伟大论着《战事与和平之正当》乃国际公法之基础。是赎罪论中之神政说的创始人。

Guilt 罪孽

  这是一般启示的效果。“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一19)。

  圣经认定和人的经验证实,人类天生倾向于一些宗教形式,然而却不敬拜他们的造物主,因一般启示,使祂被普世所认识。理论上的无神论和道德的一神论都是与生俱来的:无神论总是对先在的信仰神或众神的反抗,而道德的一神论是在特殊启示之后才出现的。

  圣经说明这些事情的状况,告诉我们有罪的自我本位和对我们创造主要求的反感,灌输人类偶像崇拜,这意谓把崇拜和尊敬转向某些权势或对象,而不是向造物的主(赛四十四9-20;罗一21-23;西三5)。

  在这种情形中,变节的人“阻挡真理”和“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18、23)。他们尽其所能的压制所察觉的一般启示,告诉他们超越的造物主审判,而将他们根深柢固的神性意识归于不配的物体。这导致剧烈的道德衰退,与必然的痛苦,是为神的忿怒对变节的人类首次的显露(罗一18、24-32)。

  今日西方人民盲目崇拜,而且事实上是敬拜世俗的事物,诸如公司、家庭、足球以及各种各样感觉愉快的事。但是仍然造成道德退步,就像圣经时代外邦人崇拜呆板的偶像时一样。

  人类不能完全抑制他们对神和祂现在及将来之审判的感觉;神自己不容他们如此。一些对或错的感觉,和应该对神圣的审判负责的感觉,总是留存的。在我们沉沦的世界中,凡心智健全的人都有良心,良心在某些时候指导他们,并且时时谴责他们,告诉他们应为所犯的错误受苦(罗二14以下);而当良心这样说话时,实际上那是神的声音。

  沉沦的人类,一方面来说是不知道神,因为人所相信的,事实上就照着相信的去行,他们所信、所崇拜的对象,曲解又歪曲了他们无法躲避之神的启示。

  然而另一方面来说,所有人类依然察觉有神,略微知道将来的审判,怀着内疚不安的希望他们能免受审判。对于这种人类情况的悲惨局面,只有基督的福音才能宣告平安。

Gustavus Adolphus 古斯道夫(1594-1632)

  瑞典国王,十七世纪最有影响力的领袖之一。他继承父位后,打了一连串的战争,其中最著名的是他干预三十年战争,拯救德国基督徒的命运,但最后不幸丧命在一次战役中。

  他极富领导统御能力,军律严格,规定兵士不得行奸淫掳掠,举止要像基督徒。国内事务得首相欧克森提拿之助,行富国强兵之道。他进兵德国一事,有人认为是他想成为欧洲帝王,也有人认为这位北方之狮单纯是为了拯救基督教而已。

Gutenberg, Johann 顾腾堡(1398-1468)

  为欧洲发明活版印刷术者。一四五六年出版了欧洲第一本活版印刷圣经,次年又出版了诗篇。顾氏后破产,由法斯特(Fust)接掌其事业。

Guthrie, Thomas 古特立(1803-1873)

  著名的苏格兰传道者、编辑与慈善家,受教于爱丁堡大学。一八二五年在苏格兰教会被封立为牧师。古氏热心赞助一八四三年之教会分裂运动,并组织苏格兰自由教会

Gutzlaff, K. 郭实猎(1803-1851)

  为荷兰之传教师,一八二七年至巴塔维亚。后至暹罗从该处之华侨习福建语。郭氏之差会不准其入中国,但郭氏随己意搭一中国帆船,因不能入境,即于鸦片船上充华语通译,沿岸上下航行。着华文短论,译圣经,自出经费印刷。后于英国政府中谋得一职,然仍继续努力布道,自出经费遣派本地传道士。郭氏于中国华南创立德国差会。

Guyon, Madame 盖恩夫人(1648-1717)

  属法国寂静派或神秘派之著作家。廿八岁即守寡。她自幼即想要当修女,但受迫于母亲,于一六六四年嫁给中年残废的杰克斯.盖恩。盖恩夫人因而进入隐退、默思的生活中,后来她成为芬乃伦的朋友,与西班牙寂静派的莫林诺有书信的往返。盖恩夫人之著述被视为异端,因而被囚禁狱中,稍后软禁于其儿子住处。其著作有《圣经的秘意》、《祈祷的方法》、《属灵的激流》、《馨香的没药》等。她提倡内心之祈祷,追求个人之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