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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書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46}Ⅰ 標題(一1

  默示(見17{\LinkToBook:TopicID=107,Name= Ⅲ 那鴻書與其結構})是哈巴谷「在異象中」(呂譯、NEBJB)中所得的,在此稱他為先知。這個稱謂很少出現在一卷書的起頭(見該一1;亞一1),因此有人就提議說哈巴谷是個職業先知,就是在聖殿或宮廷靠先知服事維生的人,與阿摩司不同(參︰摩七14)。這一點不能肯定,但至少我們可以確定他是在這背道時期中傳神信息的人。

Ⅱ 惡人未受懲罰的問題(一24

  這一般是以哀求的詩篇或控訴詩篇的形式寫成的,這類詩歌描寫一個需要,並且尋求從神而來的幫助(參︰詩三、十三、二十二等)。神的公義受到質疑,因為祂的審判長久遲延。

  2. 要到幾時呢?這是哀歌詩篇的引言(參︰詩十三12),顯出先知不怕質問耶和華他的神(參︰賽六11;見45{\LinkToBook:TopicID=140,Name= Ⅰ 先知哈巴谷})。當呼求神的聲音顯然不蒙垂聽或應允時,這種痛苦中的發問特別適切(參︰詩二十二1)。這裡是以呼求幫助的方式來表達這個問題,因為強暴與欺壓(參︰創六11;士九24;在哈巴谷書中出現六次)導致作者懷疑神干預或拯救的能力與意願(參︰申二十4;詩十八41,三十三1619;賽五十九12;耶四十二11)。在先知的神學知識中,神是公平、公義的,但這卻與他對神的經歷不相符;約伯也曾提出類似的問題(見伯六2830)。

  3. 壓迫的嚴酷以不公義NIVJB,中譯「罪孽」;參︰箴十九28;賽二十九20,五十九467)、「災難」(RSVNIV 作「邪惡」;中譯「奸惡」;參︰民二十三21;箴二十四2;賽十1)、毀滅(參︰賽二十二4;哈二17)、強暴2節,二17)、爭端(參︰箴十七1;耶十五10),和相鬥的事(參︰箴十五18,十六28)等一連串同義詞的堆積來描述。哈巴谷問︰為何──一種典型之哀歌的詩篇問句(見2節;參一13;詩二十二1;耶二十18)──這一切事會出現在先知的生活中?

  4. 這些持續的不公導致律法(抑制他們的主要力量)放鬆55。律法本當成為神之社會秩序的基礎(參︰出十八1620;賽二3;耶三十二23),但它卻不再能發揮此一功用。結果就是缺乏公理(參︰賽一17;彌六8),甚至是公理顛倒RSVNEBNIV 皆同)。然後就是以色列中的義人被惡人虐待,這些惡人將他們圍困。惡人的身分是本書中爭論的題目之一(見導論{\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Ⅲ 哈巴谷書}48頁)。這裡他們顯然是以色列本身中不敬虔、無法無天的百姓(相對於一13)。這強調了哈巴谷問題的另一面。不義不僅未受制止(2節),義人的力量反倒受挫。

 

55 Johnson, 'Paralysis of Torah', pp. 257266.

Ⅲ 耶和華的頭一個答覆(一511

  耶和華用一個默示回答哈巴谷。從標題或結論無法確認宣講的人,但耶和華卻是以第一人稱說的。哀歌的詩篇(參一24)期望的回應是救恩的默示,但這裡的回應卻是個審判的默示。這並不是耶和華忽略哀歌的詩篇籲請的幫助,反倒是因為先知的呼籲,實際上就是籲請神差遣審判,以彰顯祂的公平和公義。

  56. 神呼召先知和百姓,一起驚奇地向列國56觀看,因為神的手將要在那裡作一件史無前例的事。主詞是七十士譯本和一些英文譯本從第6節加進來的。這節經文開頭的兩個動詞察看(呂譯;和合本只作「觀看」),將耶和華的回應直接與哈巴谷的哀歌的詩篇連在一起,那裡也用了同樣兩個動詞(一3)。這件令人驚奇的事是︰神從四圍列國中興起那殘忍暴躁之民,這國家素來以殘暴任性聞名(參︰士十八25)。這顯然是指迦勒底人AVRSVNEBJBNIV 巴比倫人,見46\cs16{\LinkToBook:TopicID=141,Name= Ⅱ 時期})的勢力迅速竄升。這段經文的其餘部分都用來描寫這個民族。

  他們通行「廣大的地區」(呂譯、RSV)──那就是肥沃月灣──占據列邦之地,目的是要奪取那不屬自己的住處。這裡用了兩個希伯來文諧音字(即發音相近的字)lo{~lo^,屬於一種字技。

  7. 巴比倫人對那些與他們接觸之人的影響,是可畏且可懼怕的(呂譯、AVNIV),這個字通常用來描寫那經歷神臨在之人對神自己的敬畏回應(參︰出三十四10;申七21;番二11;瑪一14)。巴比倫人自高自大,自以為是神,甚至以自己為法律(現中;和合本作「判斷……發出」),並尊崇自己(和合本作「勢力」;參︰創四十九3;何十三1;見11b 節)。勢力與驕傲通常是連在一起。

  89. 她的馬兵被比擬成和「晚上的豺狼」(AVRSV;參︰番三357,以描述他們的飛快58和兇猛。他們從遠方(見6節;參︰賽三十九3)疾馳而來(現中、JBNIV;和合本作「踴躍爭先」)59,比作RSVNIV 作「禿鷹」;參︰伯九26;耶四13;哀四19)的突襲飛撲,以描述其貪婪與故意強暴

  第9節中間的子句含糊不明,因為它的三個單字中有兩個的意義較具爭議性。在軍隊前進的上下文中,它似乎是指遊牧族群(NIVNEB 作「臉海」;何樂德(W. L. Holladay60作「全然,所有」),他們的「臉面」定住向前。有人將最後一個字解釋作「東風」,是來自炎熱的沙漠地區、烤焦大地的風(NIV 即如此譯,那麼就是使用同一個字的兩個可能意義;參 JB、思高)。乾熱之風的題旨在此有其適切性,因為它在別處也用來象徵從東方而來的蹂躪(參︰耶十八17;何十二1,十三15),並且顯然是來自巴比倫的(結十七10)。這解釋也配合緊隨其後的明喻,而且在第11節再次使用它,然而那文法格式卻難以確定。

  貪婪的巴比倫人將擄掠的人聚集,以作為他們軍隊往前時的戰利品。這些俘虜的數目多如塵沙般不可勝數。這明喻本來很有力,因為它最常用在祝福和強盛的軍事力量等正面意義上(參︰創三十二12,四十一49;賽四十八19與書十一4;士七12;撒上十三5)。在此的隱喻卻用反面的意義來取代它常用的正面力量,用在猶大敗亡的處境中。令人驚奇的是神怎樣回應哈巴谷禱告中論強暴的部分(23節)──更加強暴。這是以牙還牙報復法(lex talionis),是與罪孽相稱的刑罰(參︰創九6;利二十四1920;詩七16)。

  1011. 傲慢自大的國家之權能,從他們譏誚君王和「王子」(JB)的能力顯示出來,其他國家的首領是他們嘲笑的對象。受侮辱的不只是別國的領袖,也包括他們的保障;敵人堆築土壘攻擊他們「堅城」(中譯︰保障)的城牆,將它們毀壞(參︰撒下二十15;結四261。攻取之後,馬兵(89節)就能繼續行進,像風(和合、現中、RSVNEBNIVBHS 邊註)62一樣猛然掃過。

  最後一句有些文法上的困難,但它可連接前面巴比倫人的自大驕傲(7節),他們以自己的勢力為神,所以顯為有罪63;這種罪過普遍存在主要的軍事勢力中。這些勢力將他們在世界舞台的地位歸功於自己的作為。(參︰賽四十七810;番二15

 

56 七十士譯本和使徒行傳十三41讀作「你們這輕慢的人」;參︰哈一13,二5;馬索拉經文使用這個提議的字。這兩個希伯來字間的區別非常細微,但在這裡沒有不得已的理由來修正經文。見一章6節,那裡用了本節經文的同一個希伯來字的單數形式;由此可見,在此若作經文修正,必然犧牲掉這默示的文意發展。

57 母音的改變結果就成了「平原(曠野)的狼」(參︰耶五6)或「亞拉伯」(七十士譯本)。

58 死海古卷讀作「聲音」,原因是文士將兩個字母的位置對調了。

59 一個罕用的希伯來字,其意義不能確定。

60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Wm. B. Eerdmans, 1971, p. 182.

61 Y. Yadin, The Ac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McGraw-Hill, 1963)與 J. B. Pritcharded., The Ancient Near East, 1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8, illustration 101中的圖畫。

62 在希伯來文中,這字是表態度的直接受格(accusative),參 G-K 118, r. 耶路撒冷聖經(JB)以「風」為主詞,有可能是巴比倫橫掃之力的象徵(參9節),儘管「風」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通常(雖然不是不變的)是陰性的,而這裡的動詞卻是陽性的。

63 死海古卷遺漏了重複的字母,讀作「他向他的神設立祭壇」。

Ⅳ 刑罰太過的問題(一1217

  哈巴谷聽見了耶和華的回應,又發出了另一首哀歌詩篇(見24節)。他以神聖潔且公義的屬性開始(1213a 節),然後根據祂的屬性來質問神刑罰的方式(13b 17節)。他對神的信靠,不僅顯在這首詩篇的第1節,也顯在緊跟著這首詩篇後的那一節(二1),他在那裡耐心地等候神答覆他的籲請。

  12. 這段是以一個修辭疑問句開始(見「增註︰修辭疑問句{\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增註︰修辭疑問句}」,29頁),這問句所期盼的是一個肯定的答案。以色列人確信耶和華是從亙古而有的(參︰申三十三27;詩五十五19)。神不僅是從亙古而有的,此處且用祂立約的名字耶和華(參︰出六28)表明祂介入以色列人的歷史。當這偉大的一位被稱為我的神(參︰詩三7,七1),祂便與人有親密的關係;祂是一位擁有實在能力的真神,不是巴比倫人所「拜」的,將自己的力量神化後想像出來的神(11節)。這位神被稱為我的聖者,以顯出祂的屬性。祂的聖潔成為人能就近祂求幫助的基礎(見詩二十二3)。因著祂和祂的屬性,先知和他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必不致死64,不然這約就會破壞。

  耶和華被稱為磐石(參︰申三十二18;詩十九14),描述祂堅定不移,永不改變。祂建立(RSV)巴比倫人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要刑罰人、懲治人(RSV)。這樣,先知宣告說︰神以創造的能力興起、使用那些不承認祂是神的國家。頭一個目的是刻意選來回應哈巴谷在一章4節的哀歌,這哀歌是為著公理顯然不彰而發出的。事實上,公理和救贖性的管教(參︰伯五17;箴三12)是神自己選定的,不管神選用哪個工具來達到這些目的。

  13. 作者繼續細述神的純潔──與罪和邪惡全然分別──來列舉祂的屬性。以色列人潔淨的律法是要在禮儀上潔淨自己,脫離因外在與不潔之物接觸而有的玷污(見利十一∼十二、十五;民十九),不過其最終目標乃在內心得潔淨,脫離罪惡(詩五十一7;結三十六25;來一3,九14)。這是必須的,因為神全然恨惡邪惡,在此特別用隱喻手法提及祂的\cs9眼目,這眼目不喜愛邪僻奸惡(詩五45)。在此所用的動詞(寬容,和合本皆作「看」)和第二個受詞(奸惡),是從第3節的第一首哀歌詩篇引用的。先知對聖潔之神的信仰,因為耶和華揀選巴比倫人作為刑罰的器皿而受到挑戰。這使哈巴谷再次問「為何」(參一3)。

  他在道德上的問題,在第13b 17節有詳細敘述。一般都接受背逆者JBNIV,參︰思高作「背信的人」;NEB 作「惡人」;和合本作「行詭詐的」)就是那位破壞與神或與人之間關係的。他在此與惡人(見一4)平行,他們如貪婪的動物般吞滅(參︰出七12,拿一17)猶大國;猶大國雖然得罪神,卻仍然神所用來刑罰他們的那些人更公義(參一4)。「惡人」這詞所指涉的,已經從以色列不忠的人轉到巴比倫人身上(見48{\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Ⅲ 哈巴谷書})。叫哈巴谷驚訝的是︰在這新的、不公義的事件轉變上,神竟然靜默不語(參︰創三十四5;斯七4;詩五十21;賽四十二14)──按著哈巴谷所理解之神的屬性,祂應該會做一些事來矯正它們。

  1415c. 依照這裡所用的意象,神不僅容許惡事臨到義人身上(13節),祂似乎還主動地為這件事作準備。神使人類(包括猶大在內)在其整體受造物中如魚和「爬物」一樣;這些都是神在創造人類之前所造的(參︰創一2628)。牠們不僅沒有來自同類的管轄者(參︰箴六7,三十27),反倒是在其他受造之物──即人類──的管轄之下(參︰創九2;詩八68)。

  魚的類比是用在巴比倫人如何對待猶大上,他們強暴地用鉤(參︰伯四十一1;賽十九8;摩四2)和(參︰傳七26;結三十二3;彌七2)把他們「拉出來」(呂譯、RSV;參︰箴二十一7),用拉網(參︰詩一四一10;賽十九8,五十一20聚集他們(一9);這些都象徵審判和征服;這種類比不僅出現在舊約聖經中,在古代近東文獻也很常見,曾有些記載描寫打敗的俘虜如何被放在網內65。將戰敗的俘虜從他們的環境、土生土長的地方帶走,遷移或移居到一個陌生的地區,這種習俗在亞述人和巴比倫人中很常見(見王下十七5624,二十四1216,二十五11121821)。將他們帶離自己的家鄉,可以熄滅殘餘的背叛之火,因為一個人總是比較不願意為著解放一個不屬自己的家園而戰鬥!

  15d16. 巴比倫因為能夠剝削猶大人像魚一樣,就歡喜快樂。這種反應通常都是因為神和祂的作為(參三18;詩九14,三十二11),但也不是絕無例外的。在此,巴比倫的驕傲(一711)使他沾沾自喜。他將自己的15節)神化,向它獻祭燒香,這也是它沾沾自喜和自傲自大的部分表現。這裡所用的這兩個特殊形式的動詞,通常都是用來描寫對虛假之偶像的敬拜(如︰王上十一8,十二32;詩一○六38;何十一2──獻祭;耶四十四23;摩四5),但也不是絕對如此(如︰王上八5;代下三十22──獻祭;撒上二16──脂油)。這兩個動詞連在一起用時,幾乎每次都出現在被定罪的格式語中,必定牽涉到異教崇拜(參︰王下十二3,十四4;代下二十八4;何四13,十一2)。所以,哈巴谷只藉選用的字彙,就把巴比倫人的行為定了罪。巴比倫把肥美的分(原文字義「肥沃、豐富」;RSVNIVJB 作「奢華」;參︰創四十九20;賽三十23)和富裕的食物(參 RSVNEB;字義也是「肥沃」,參呂譯「肥甘」;創四十一2;士三17;「食物」是接續一8)歸因於這些網,而不是耶和華。

  17. 一章13節的質問在此扼要重述66(巴比倫這個國家或她的國王)仍要繼續倒空網羅67(見1516節),仍要因他壓迫人而繁榮。他繼續要作的究竟是什麼,不是很清楚,從文法上來說,它應該是指緊跟著的動詞殺戮(參 AVJB 通註),但是從一細微的經文修正,可以看作是重複或誤抄,導致它變成用來修飾倒空網羅的副詞(1QpHabBHSRSVJBNIV)。這樣,緊跟著提起無憐憫的、毫不顧惜的屠殺(AVJB),就是摘要敘述巴比倫的作風;這種文學技巧,先前已出現在捕魚的意象中。

 

64 拉比傳統視此動詞為文士修改的範例,文士將之改為不可思議的「你必要死」(見 IDBS, pp. 263264)。沒有抄本證據顯示有這種改變,而其論據也沒有說服力。

65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 1, illustration 121;及 O. Kell, The Symbolism of the Biblical WorldSeabury, 1978, p. 90.

66 1QpHab 在此讀作一個宣稱,而不是一個質問,其他的版本亦同;故兩種讀法在經文上都有可能。但馬索拉經文邏輯地引入二章1節,等候一個回應。

67 1QpHab 讀作「拔刀出鞘」(NEB、呂譯),是因為文士一個很細微的誤讀。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