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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導論

 

{\Section:TopicID=283}Ⅰ 卷名及其在正典中的地位

  這一小本詩歌作品最早並沒有書名,但馬索拉經文一開始獨具特色的哀嘆「啊,何竟!」(~e%k[a{h),被希伯來文聖經拿來用做小標題。七十士譯本稱這卷書為 Threnoi 或「悲歌」,拉丁文聖經則在此之外又附加了小標題:「這是先知耶利米的哀歌」。各英譯本採用了哀歌的名稱,並遵照古時的傳統把作者加在書名中,便成了耶利米哀歌。猶太法典的作者和猶太教的拉比,則只稱此卷書為 qi^no^t[(哀歌),或是 ~e^k[a{h

  在希伯來正典中,耶利米哀歌在節期五卷(Five Megilloth or Rolls)中次序居第三,此乃依照猶太人聖卷(Hagiographa)中三卷詩歌作品的順序,或依正典分類之一著作書的順序。猶太人在埃波月第九日,亦即七月中旬紀念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時,照例要讀哀歌。七十士譯本將本書放在耶利米書和巴錄的記載之後,而此次序便為其他譯本所採行,包括拉丁文譯本。猶太法典把詩歌體裁的書卷和聖卷的次序重新調整,哀歌被置於雅歌之後。

Ⅱ 歷史背景

  像耶利米哀歌這一類的輓歌,在古時的近東並不罕見。蘇默人(Sumerians)最早寫下言辭悲壯的作品,以紀念其被敵軍入侵攻陷的大城,其中最著名的是哀悼吾珥被滅的文章。83 因此,當耶利米為公元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的毀滅和猶大的荒蕪而悲傷時,他其實是置身於歷史悠久且受人景仰的文學傳統中。耶利米用詩歌體裁來宣洩他的感情。他哀傷地評論猶大人在耶路撒冷被圍時和之後所經歷的痛苦;並且為全國的罪孽而認罪。對作者而言,舉國犯罪才是猶大陷落的真正原因。哀歌中所記念的究竟是何事,是毫無疑問的;同樣,這些篇章以強有力的筆觸所描繪的浩劫,其陰鬱亦毋庸置疑。

 

83 \cs15 S. N. Kramer, ANET, pp. 455ff.

Ⅲ 結構、作者及寫作年代

  本書共有五首詩歌,每首自成一章。前四首都是離合詩的體裁,乃極為精巧和微妙的作品。作者以希伯來文的二十二個子音,控制前四首詩歌的長度,且依順序以這些子音做為每一節的開始。然而,此一模式並非機械般毫無變化,因為這些子音雖然在第一首哀歌中依其字母的正常次序出現,但在第二、三、四首卻有字母 pe 在子音 `ayin 之前出現,使得全篇增添若干不規則感。

  前三章均遵循一種特殊的組合模式,即每三行成一詩節,但有兩個例外是四行成一節(一7,二19),此兩個例外可能純屬偶然。本書單純的離合詩體裁,在第三首哀歌中尤為精妙,因為每一詩節中的三行經文均以同一希伯來文子音開始。第四首詩歌的每一詩節都只有兩行;而第五首則完全不是離合詩的體裁,其中共有二十二節,且和詩篇四十四篇和八十篇這些團體的哀歌頗為類似。

  雖然這五首詩歌在結構上有明顯類似之處,但每一章卻又展現了獨特的形式和內容。第一首詩每三行成一詩節,其中描述耶路撒冷為她的毀滅哀哭,並大聲呼求神為其復仇。第二首悲歌大致上依照同樣的模式,除了子音字母 pe `ayin 的次序對調,這一點前面已經提過。第二首的文思發展得較為完整,因為作者知道這場浩劫臨到耶路撒冷和猶大的重要原因,是先知們並未清楚地警告百姓:大禍將要臨頭。結果神施行審判,而此哀歌強調未來若要有盼望,全民必要先悔改。

  第三首詩歌在結構上迥然不同於其餘的幾首,它每三行成一詩節,且這三行均以同樣的希伯來文子音開始。在此,這個被比擬作人的國家被敦促要悔改轉向神,並要信靠神的憐憫必使以色列復興且必懲罰她的仇敵。第四章和第三章極為相似,不同之處乃在每詩節只有二行而非三行。作者細數兵臨城下時的驚慌,並指責祭司和先知當為全民屬靈景況之低落負責。詩中並期待全民復興,及包括以東在內的世仇受懲罰。第五首詩是一個禱告,祈求神拯救哀痛的餘民脫離苦境並回轉到昌盛。此詩的行數和希伯來文字母的子音數目相同,但其格式和前幾首相去甚遠。

  雖然哀歌的作者並未具名,但猶太的傳統一致認為耶利米為其作者(舊約亞蘭文譯本,耶一1Baba Bathra, 15a)。七十士譯本和拉丁文譯本亦都認為耶利米是哀歌之作者。七十士譯本在耶利米哀歌前還有這麼一段話:「這一切均已過去,在以色列被擄且耶路撒冷盡成荒蕪之後,耶利米坐著哀哭,以此哀歌悲悼耶路撒冷,並說……」。拉丁文譯本在此之外又加上一句「……以痛苦的靈哀嘆並悲慟……」。這種一貫的認定可能來自於對歷代志下三十五25的誤解,該節經文指出,耶利米作哀歌追悼已死的君王約西亞,且其作品「載在哀歌書上」。84 約瑟夫(JosephusAnt. X. 5.1)認為有關約西亞的哀歌就是耶利米哀歌第四章,但這可能性看來不大,因為後者論及一個城市及其中的百姓,並非已故的君王。歷代志作者所提到的許多文學資料均已不復存在,而約瑟夫所提及的「哀歌書」,很可能就包括一些已經失傳的輓歌。

  有些解經家提出,傳統的看法應予揚棄,因為哀歌中顯著的文學格式變化,與某些詩篇、以賽亞書後半,以及以西結書的部分風格近似,卻和耶利米書的大部分預言有相當的差異。但此論點乃依據完全不當的假設──以賽亞書的某部分並非公元前第八世紀的作品。由於此一立場並無任何的事實根據,85 因此大為削弱了其論點。既然耶利米書經常反映出早期作者們的思想,哀歌的作者並無理由不可以如此做。若果兩卷書的作者為同一人,此一現象更是理所當然。主張耶利米是哀歌作者的人士,主要是因為這兩卷書的風格和主題明顯近似,其中包括:強調耶路撒冷這處女被蹂躪、呼求公義的神為其復仇,以及期待神的懲罰臨到因猶大陷落而歡樂的那些國家身上。

  無論支持或反對耶利米為哀歌作者各自的論點為何,單就風格和內容而言,這五首哀歌出於同一人之手,乃是毋庸置疑的,並且這位作者顯然親眼目睹猶大遭逢浩劫。雖然作者的身分無法確知,但另一方面,除了耶利米之外,實在極不可能另有他人,雖因耶路撒冷防禦瓦解而痛心疾首,卻還能夠以動人的篇章記載他的感受,成為如此深邃的輓歌。本註釋書尊重著作者匿名的心意,如有必要提及時,將只以「作者」稱呼。

  要推算哀歌的寫作年代,並沒有什麼困難。書中已提供了足夠的資料,讓人得知這是目睹公元前五八七年災禍之人的作品。前四章可能是在猶大人被擄往巴比倫之後不久寫成,而最後的一首悲歌則可能寫成於較晚的年代,但這一點並不確定。就算本卷書的部分寫作年代與其他部分相去甚遠,目前並無有力的理由認定現存的作品成書於公元前五五○年之後。86

 

84 HIOT, p. 1069.

85 有關論述以賽亞書的著作,見 HIOT, pp. 774ff.

86 A. S. Herbert,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1962 ed.), p. 563.

Ⅳ 希伯來詩歌的模式

  許多被擄之前和被擄歸回後先知所寫的神諭,其實都是以詩歌的體裁寫成,而近代的翻譯如 RSV NEB,亦都適切地反映出這種格式。既然哀歌全書都是詩歌體裁,似乎有必要簡短地評述一下舊約詩歌的特色。

  猶太人從極久遠以前,即已在整個近東地區以能歌善樂而著稱。雖然詩歌散見於舊約全書,但收錄最豐富的希伯來詩集,當然是詩篇了。希伯來詩歌最為獨特之處就是對仗,此特色在詩篇中尤為明顯。這種結構中最簡單的形式,是在對句的第二行,重複表達第一行已敘述過的思想。所以,這種體裁的基本單位是「行」,而一行通常是一個對仗的一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對仗表達了完整的思想,也因此有其文法和文章結構的連貫及一致。可惜對仗的單位並無統一的專用名詞,所以「詩行」、「詩句」、「詩的半句」和「小句」,全都被用來形容「行」這個概念。

  然而,在這樣基本的單位上,猶太人表現了其精於設計的一面,他們可以變化出各種複雜微妙的對仗,以致一個對句第一和第二行的關係,可能是同義的、綜合性的、反義的、交叉式的、漸達頂點的,或是象徵式的對仗。87 如果這單位有三行,則每行都是整個對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西方作品常講究的音韻,並不見於古時的希伯來詩歌。因此,不論是重音或是母音的數目,均不須與韻腳相應以求押韻。

  但是,希伯來詩歌仍有其獨特的強烈音韻感,它將重音或揚音放置在某些字上,用以決定整段的韻律。一行詩節的每個重要字眼都可以有一個重音,而較次要的字則可以讀輕音,或是以連字符號和其他字連在一起,然後整組字讀一個重音。88

  根據這樣的方法所形成的組合,其音韻模式通常具有相當規律,但絕非完全機械式的表現。就目前對古時近東詩歌的了解,閃語作者在重音使用上擁有一定程度的自由,這是希臘和羅馬作者所沒有的。故而在此必須再三強調,把古典詩歌互相比較,可能會有誤導的作用,因為在希伯來詩歌中,夾在重音之間的音節,並無一定的數目。希伯來詩歌主要側重思想而非音韻上的考慮,且其首要目標乃在藉著音節的重音來平衡不同的思緒,而這些重音的數目多半沒有根據一定的法則。

  除了希伯來詩歌所沒有的韻律之外,舊約的作者們充分使用了詩歌寫作的其他各種文學手法,包括:類韻、各式比喻以及押頭韻……等。有些詩是以離合體的結構寫成,最為人熟知的例子是詩篇一一九篇。如前所述,哀歌也遵循這種離合詩的體裁,只不過略有變化。

 

87 HIOT, pp. 966f.

88 有關希伯來詩歌的各種問題,見 R. C. Culley in J. W. Wevers and D. B. Redford (eds.), Essays on the Ancient Semitic World (1970), pp. 12ff.

Ⅴ 哀歌的神學觀

  希伯來詩歌和所有真正受神默示而寫下的詩歌一樣,緊抓住永恆的價值,並將其光彩奪目地呈現,以引起世人注意。哀歌這一卷書亦不例外,即使它顯然是以一貫較悲傷的調子寫出。神的主權、公義、道德、審判,以及對遙遠未來祝福的盼望,哀歌都在抑揚有致的調子中,以威嚴壯麗的氣勢流瀉出來。全篇在許多方面自成一格,也可能因它相異於舊約其他書卷,致使有人認為哀歌的神學內容微乎其微。然而,如果說約伯記藉個人的一生描繪苦難及其結果;那麼我們可以說,哀歌乃是在國家的層面論述受苦,其中涉及猶大先前所經歷國破家亡的浩劫。

  雖然哀歌的每一章都可將其視為完整且獨立的篇章,但上述的主題,在五首詩歌中都成為中心思想。作者顯然有時都難以相信神所說的災禍最後竟然還是發生了。然而破敗的城市正默默地見證此一悲劇,所以作者只得盡其所能地思考,這命運驟變背後的真正意義何在。

  按照耶利米的教導,並不難找出猶大滅亡的原因。作者深知猶大的百姓背道已久,且更嚴重的是,他們竟然漠視北國被擄的慘痛教訓,北國被擄是因為他們和猶大一樣拒絕履行西乃之約的義務。現在同樣的命運已臨到猶大,突然人人都警覺到,公義和聖潔的神對罪的懲罰何其嚴重。

  這些詩歌按照西乃之約的關係,實實在在地表明了神的公義;這些詩歌就和約伯記一樣,彰顯出歷史舞台的中心人物是神而非人。隨著哀歌的開展,詩歌亦陳明猶大滅亡最可悲之處在於:這一切本來均可避免。浩劫發生的實際原因,是百姓決意不惜任何代價都要追隨卑賤的假神,卻捨棄西乃之約至高的道德準則。

  諷刺的是,神的僕人們幾個世代以來一直警告猶大百姓,若他們持續陷溺在不道德的生活中,必遭到嚴厲的懲罰,然而百姓卻對一切的警告置若罔聞。若說約伯記是神義論的著述,試圖解釋及說明神對待人的方式;那麼哀歌則是針對先知「所種的是風,所收的是暴風」此一信念所著的悲痛評述。耶路撒冷的斷垣殘壁因此立刻見證了神如何彰顯及證明祂的公義(一18)。

  作者承認全國犯罪是導致滅亡的原因,伴隨而來的是強烈的罪疚感(一8,二14,三40,等等),促使他替背道的百姓及其領袖認罪,以作為求得神的赦免及國家復興的第一步。雖然浩劫早經先知預告,但猶大最後所遭遇的打擊之嚴重程度,似乎還是讓作者吃了一驚,而作者便在第二首詩歌中,向神抗議且對神嚴厲的處置作出非難。然而,作者同時亦體認到,神的懲罰必與神的公義相應;但神的子民長久以來一直任意妄為,竟然對此一無所知,使得作者為他們的愚蠢至極而感哀痛。

  和耶利米一樣,作者在烏雲密佈之時,仍見到一線曙光。雖然猶大已然荒廢,但她的景況並非毫無復興和更新的指望。然而,限於詩歌的體裁和內容,作者很難將此清楚表明,雖然他總可以緊抓住確據,相信神必保守與祂立約的子民(哀三1939)。對這樣一位自我一致且足以信靠的神,人大可以信靠祂,並在全然順從神的主權中,祈求神再次恩待祂背道的子民,將他們復興到原本的昌盛。正如約伯記的作者一般,哀歌的作者體認到:以積極的態度回應受苦的經歷,是靈命成熟必有的先決條件。這點認知使得他重新有盼望。他知道因為神的美善,真心悔改的子民在歷經試煉後,必有復興和祝福(哀三2530)。此一展望是西乃之約的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參:申三十1及下),因為就像保羅指出的(羅十一1及下),神絕不會完全棄絕與祂立約的子民。

  讀者應當小心,不要期望在這幾首詩歌之間,找出教義的邏輯連貫性,或是神學見解的逐步開展。各首詩歌雖都有某些程度的外在結構控制,但思緒的走向卻絕未受類似的嚴格掌控,事實上,反而像是作者隨憂傷的靈任意發抒而信手拈來。然而,這些詩歌中所預示的神學思想卻是超越時間的,如果在巴比倫的流亡人士並未使用這卷書來記念耶路撒冷的傾覆(參:耶四十一45;亞七3),無疑它是傳達全民悔罪及信靠神將來必施憐憫的最佳途徑。

Ⅵ 希伯來文聖經及七十士譯本

  很可能由於這些詩歌的性質,希伯來文聖經被保存得極為完整,因此它的損壞非常少。但是,仍偶有不清楚之處,在本書的註釋部分會將這些地方一一指出。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們似乎選用了馬索拉經文學者(Massoretes)熟知的那一份經文,或是與其極為近似的經文。然而,七十士譯本本身有些出入,可能是因為在流傳的過程中,希臘文聖經本身受到若干毀損所致。

Ⅶ 簡要書目

1. Albrektson, B. Studies in the Text and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1963)

2. Goldman, S. Lamentations in A. Cohen (ed.), The Five Megilloth (1959)

3. Gottwald, N. K. Studies in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1954)

4. Harrison, R. K.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1969), pp.10651071

5. Hillers, D. R. Lamentations (1972)

6. Peake, A. S. Jeremiah and Lamentations (1912)

7. Streane, A. W. Jeremiah and Lamentations (1913)

耶利米哀歌大綱

Ⅰ 第一首哀歌(一122

 A 耶路撒冷被毀(一17

 B 滅亡隨犯罪而來(一811

 C 呼求憐憫(一1222

Ⅱ 第二首哀歌(二122

 A 神對子民的忿怒(二19

 B 飢荒造成痛苦(二1013

 C 真假先知(二1417

 D 流淚的禱告(二1822

Ⅲ 第三首哀歌(三166

 A 災民的哀哭(三121

 B 回想神的憐憫(三2239

 C 呼籲靈命的更新(三4042

 D 罪的後果(三4354

 E 安慰與咒詛(三5566

Ⅵ 第四首哀歌(四122

 A 追憶往事(四112

 B 罪及其後果(四1320

 C 預言以東遭報(四2122

Ⅴ 第五首哀歌(五122

 A 呼求憐憫(五110

 B 罪的本性(五1118

 C 求神復興(五1922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