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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四十一章

 

四十一118. 陰謀的執行和結局

  本章繼續前一章的事件發展,並記述了餘民如何先被擄,之後又被約哈難救回。

{\Section:TopicID=240}13. 基大利遇刺

  猶太教徒後來在第七個月──也就是十月禁食(參:亞七5,八19),以紀念基大利被暗殺的悲劇。然而,這裡並未詳述基大利遇刺的年份。目前僅知當時剛剛收成(四十12),但究竟這是否發生於公元前五八七年,則不得而知。如果要計算逃離的餘民返鄉及耕種田地的時間,也許耶路撒冷的傾覆和基大利被殺,之間至少相隔一年。馬索拉經文的1節有點不清楚。它在宗室之後接著是「王的大臣們」,想必意指王的一位大臣RSV)。列王紀下二十五25相應的一段以及七十士譯本,都沒有此句。刺客以實瑪利謀殺了招待他的主人,違背了東方的為客之道,這的確是令人震驚的背信行為。只有被嫉妒徹底弄瞎了眼,並漠視迦勒底人可能的報復行動的人,才會犯下如此令人髮指的罪行。

{\Section:TopicID=241}49. 進一步的暴行

  示劍示羅撒瑪利亞,都是北國繁盛的城市,並且居民都被擄到亞述(王下十七6)。這些朝聖者可能是南國猶大人的後裔,於公元前七二二年撒瑪利亞陷落後移居至北方。示劍就是巴拉他山丘(Tell Balata),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山谷東緣。示羅即今西冷(Silun),離伯特利(亦作 Beitin)北面約九哩。這些朝聖者已剃去鬍鬚,顯然是為了不久前被毀的聖殿舉哀,而他們所拿的素祭和乳香,很可能是為了在奉獻的祭壇附近,進行若干儀式之用。自行將身體劃破也是哀悼的象徵,雖然律法禁止這種行為(利十九28,二十一5;申十四1;另參:耶十六6的告誡)。七十士譯本將6節翻譯得好像朝聖者前往被毀的耶路撒冷時,邊走邊哭。雖然這很可能是實際的情形,但馬索拉經文卻指出了以實瑪利詭詐的性格。一些朝聖者透露他們藏有糧食,因而保全性命。乾涸的井或蓄水池經常被用作積存榖物的地下穀倉。雖然 AV 9節作因為基大利b#yad[ g#d[alya{hu^),但馬索拉經文此處似乎和上下文不太連貫。這裡應依七十士譯本和 RSV 一個大坑bo^r ga{d[o^l hu^~)。在此三個世紀之前,猶大的亞撒王(公元前911/10870/69年)曾在米斯巴大興防禦工事,意圖對抗以色列的巴沙(公元前909/8886/5年。參:王上十五22;代下十六6)。目前並無亞撒修築蓄水池的記載,而其地點亦有待考古學的探索。

{\Section:TopicID=242}1018. 餘民的被擄及獲釋

  其他被擄的人,包括由尼布撒拉旦交給基大利監管的眾公主。耶利米和巴錄很可能也在米斯巴被擄走的眾人當中,因為眾人獲救之後,住在伯利恆附近,而先知也在其中(四十二26)。以實瑪利的逃亡顯示,他現在開始懼怕報復。約哈難追趕以實瑪利的行動,和他早先警告基大利謀刺之事一樣迅速。基遍的大水池12節),可能指的是在基伯(el-Jib)岩石中開闢而成的大貯水池(參撒下二13),此水池年代可追溯至鐵器時代早期。這個大坑是把岩石向下開鑿三十五呎,並有階梯往下經一座四十呎長的隧道而至水洞。公元前七世紀,製酒是在大坑的地方進行,而密封的酒罈,則存放在由岩石闢出的陰涼酒窖之中。71 有人指出這裡和16節的基遍都應作「迦巴」(Geba),但此說法頗有可議之處。雖然距基比亞約三哩之遙的迦巴(今作 Jeba),同樣也被亞撒建為要塞,並被認為是猶大疆界的北緣,但在該地卻從未發現過任何與大水池有關的建築構造。兵丁16節)一詞顯然和3節所述相矛盾,此詞可能是誤把希伯來字 g#b[ari^m(人),作 gibbo^ri^m(戰士)而成,因為此二字的子音非常近似。金罕寓17節)明顯是大衛賜給金罕的土地,以感念基列人巴西萊的貢獻(參撒下十九3738)。在埃及的猶大難民似乎寧願回到米斯巴,面對基大利被刺後巴比倫可能加諸的報復。

 

71 J. B. Pritchard, BA, XIX, 1956, No. 4, pp. 66ff.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