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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卅八章

 

三十八128. 先知下獄、獲釋,與西底家會面

  由於本章與三十七1121有許多類似之處,故而其中事件發生的年代甚為難考。在兩者的記載中,耶利米都被控叛國而被禁錮(三十七1520,三十八626)。兩章都論及王祕密求問耶利米,且兩者的結尾均是耶利米被交付護衛兵的院中。然而,兩章的記述亦有所出入,其中包括三十八章描寫的獲救經過、耶利米實際被關的地點,以及西底家有實權讓先知免於因叛國罪而被立即處決。也許這一章是三十七章更詳盡的記載,但既然耶利米經常處於國人的忿怒之下,它同樣也可能是另一次事件。

{\Section:TopicID=227}113. 耶利米的下獄和獲釋

  瑪坦的兒子示法提雅是位王室的首領,但除此之外我們對他一無所知。王稍早時已經派遣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三十七3),和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二十一1)前去見耶利米。如果耶利米當時已被轉交到護衛兵的院中(參三十七21),那麼他便可以像這裡記載的,自由對民眾宣講信息。二十一9的宣告,如今被用作對耶利米不利的證據,因為它在首領的眼中無異於通敵叛國。耶利米的講論現在導致他被控打擊民心士氣(4節)。諷刺的是,在拉吉信件(瓦片文 VI)中,一名未具名的愛國軍官,指責這些 s*a{ri^m(見十七20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4,Name= 十七1927. 謹守安息日})同樣的罪名。西底家並不想讓耶利米宣告敗亡的信息,但他亦未明確地下令處決耶利米,可能以為只要先知還活著,神就會延遲處罰猶大。在三十七1516牢房6節)位於文士的房屋中,而此處則顯然位於護衛兵的院中。據此推論,可能有兩次不同的監禁。耶路撒冷大多數的房屋都有私人水池(參:王下十八31;箴五15),用以貯存雨水或泉水。它們通常作梨形,頂端有一小開口,此開口在必要時可予加蓋,以防污染或其他意外發生。到公元前一二○○年時,水池的周邊均以水泥鞏固,這一點可由昆蘭蓄水池得知。這裡所說的水池顯然已棄置不用,但仍舊留有淤泥,而先知就被迫要站或坐在淤泥中。以伯米勒7節)是西底家王的古實僕人,由於他國籍的關係,可能是已被去勢的太監。太監一詞在他處出現時,通常指某種王宮的長官(參二十九2;創三十九1,等等),七十士譯本在這裡將太監一詞略去。王顯然正在便雅憫門定奪法律案件,所以以伯米勒很容易就可以和王說話。城中沒有糧食的說法事實上有些誇大,因為存糧一直維持到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五十二67)。10節的三十人應修改成較為實際的三人,因為原本的寫法可能是 slsh 而非 slsm。到庫房以下11節)在馬索拉經文作 ~el tah]at[ ha~o^s]a{r,亦可作 ~el meltah]at[ ha~o^s]a{r,「到藏衣室」(參:王下十22),後者是較可能放置破爛舊衣服之處所。

{\Section:TopicID=228}1423. 西底家再度求問耶利米

  僅見於此處的第三門,可能是「王入殿的廊子」(參:王下十六18)。若果真如此,它作為王和先知諮商的地點應該算相當隱密。西底家在陷於絕望之中,轉向他和臣民一直拒絕的耶利米,並起誓絕不會因先知直言不諱而殺害他。西底家的誓詞如下(16節):「我指著那造我們生命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賞賜生命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祂,所以如果西底家不忠於自己所起的誓,神必然奪取他的性命。耶利米在西底家如此的保證下,把令人驚駭的幾個選擇一一陳明。在此必須再次強調古時戰爭的「全面」性質。反叛的君王一旦投降,通常會遭到處死或斷肢的命運,因此西底家的前景並不樂觀。然而,西底家被敦促要仔細聆聽神藉著耶利米所說的信息,如此他便可保命。先知在宣講信息時,聽到宮裡和王室的婦女唱著令人難堪的嘲弄歌(22節),表達他們被擄的羞愧及由敵軍和外交人員加諸的侮辱。這對西底家尤其羞辱,因為此處提到的欺騙(和合:催逼),可能指朝中親埃及派系把王引入歧途。你的腳陷入22節):這裡的動詞 hot]b#`u^ 依照馬索拉經文,譯作被動的形式。但是,它亦可像一些早期的譯本一樣,譯為主動的使役動詞形式(hit]bi^`u^),如此整句便成了他們使你的腳陷入淤泥中NEB 他們讓你的腳陷入淤泥RSV 的下一節這城必被火焚燒NEB 這城必被燒盡),在七十士譯本和舊約亞蘭文譯本作 tis*s*a{re{p,而馬索拉經文則作 tis*ro^p

  2428. 如果西底家和耶利米的談話內容洩漏出去,前者的處境會更加艱難,而且屆時他將無法保全耶利米的性命。西底家建議耶利米在有需要時可藉故掩飾來王宮見王之舉(26節)。這藉口是:他來求王不要把他送回地牢,因為他差點死在那裡(三十七15)。這樣的防備果然派上用場,眾首領之後便來盤問耶利米(27節)和王的談話內容。直到耶路撒冷失陷為止,耶利米一直在護衛兵的院中被嚴密看守。──《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