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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廿九章

 

E 致書被擄之民(二十九132

  根據五十二28,公元前五九七年共有3,023名猶大人被擄往巴比倫,其中包括約雅斤和其全家,以及一些祭司和先知。在耶路撒冷的耶利米得知,有些被擄的假先知就像哈拿尼雅一樣,預言巴比倫勢力會迅速瓦解,而被擄的人則可歸回故土。耶利米仍一本其務實的作風,認為他責無旁貸,必須警告被擄的同胞切勿繼續自欺,於是在公元前五九四年致書被擄之民。

  13. 馬索拉經文的剩下的長老1節),在七十士譯本僅作長老(和合:生存的長老)。此處 ye{ter 的意義不甚明確,可能指「顯著的」、「主要的」。在此情況之下,我們不必假設可能有若干長老因造反已在巴比倫被殺。被擄的都是長老、祭司和先知,而這三類人也代表了全體被擄之民。以利亞薩基瑪利負責帶信。巴比倫顯然並不攔截這一類的聯絡,而且並無證據證明「巴比倫人以粗暴對待被擄者」之說法。以利亞薩可能就是亞希甘的兄弟,後者曾在耶利米危難時挺身相助(二十六24)。至於基瑪利則絕不可和書記沙番的兒子基瑪利雅混為一談(三十六101225),基瑪利的父親名叫希勒家,後者顯然除此之外,並不為人所知。拉吉出土的信件中(瓦片文 I)提到「希西亞(Hissilyahu)的兒子基瑪利」(大約公元前589年),63 此人亦須和其他二者有所區分。顯然,這個名字在當時並不罕見。

  這封信以勸勉開始(49節),敦促被擄之民儘量在該地安居,並且不論多久,都要順服地等候神的拯救。之後,耶利米便敘述四批人的命運:已經被擄的人(1014節)、即將被擄的人(1519節)、在巴比倫的假先知(2023節)以及給示瑪雅的信息(2432節)。

  49. 被擄之民對這封信的反應可想而知。當時他們多定居在卡巴爾(Kabar)運河邊的尼波(Nippur)附近。年代約在公元前四四三∼四二四年的兩片楔形文字泥版,提到一條流經尼波,名叫 naru kabari 的渠道,但是被擄者居住的實際地點,仍無法確知。被擄之民在絕望之餘,可能早已尋求他們中間的先知來說夢(參:馬索拉經文8節的使役詞),但耶利米警告他們切勿聽從這些事情。

  1020. 14節的大半和1620節均不見於七十士譯本。1620節可能是二十四110的重複誤寫,但錯置的原因何在,則不得而知。在巴比倫的假先知仍不明白神對於猶大的旨意,他們和公元前五九七年之前一樣,仍在欺哄百姓。1519節急切地呼求被擄的人勿再自欺。在耶路撒冷的百姓既無法從第一次被擄記取教訓,必將遭到殺戮。

  2123. 亞哈和西底家是公元前五九七年被擄的兩個假先知,此二人除此之外生平不詳。賭咒22節)在馬索拉經文作 q#la{la{h,是針對亞哈的父親哥賴雅,Qo^la{ya{h,和在火中燒,希伯來文 qa{la{h 的文字遊戲。有關這種火燒的刑罰,參但以理書三20。這種暴行僅實施於新巴比倫時代(公元前612539年)。在波斯統治時,採用的是別的刑罰(參:但六16),因為波斯人認為火是神聖的。

  2425. 第2432節的經文有些紊亂,七十士譯本和一些其他譯本省略了馬索拉經文的部分內容。這些經文顯然在敘述示瑪雅的反應。此人是公元前五九七年被擄的先知,他向耶路撒冷當局抗議耶利米的來信,並要求責罰耶利米。在聽到祭司西番雅告知這些控訴後,耶利米立即宣告示瑪雅及他全家的懲罰。尼希蘭\cs824節)可能是家族的姓氏,但僅見於此處。若說此字衍生自 h]a{lam,「作夢」(亦即「說夢者」,「占卜者」),似乎不太可能,因為該字並未見於他處。25節;此處作複數)在七十士譯本作「你寄一封信給西番雅」,但複數形也可以指僅僅一次的聯絡(參:王下十九14)。

  2628. 這幾節是示瑪雅來信的內容,信一開始便提到神立西番雅代替耶何耶大為祭司。西番雅僅僅將信的內容傳達給耶利米,卻對示瑪雅的懲處要求置之不理。官長26節)在馬索拉經文作複數形 p#qi^di^m,其他譯本作單數形 pa{qi^d[。也許複數形旨在象徵該職位之重要。此一經節可譯為:……耶和華殿中的官長,好將一切狂妄自稱為先知的人,用枷鎖鎖住。鎖是在囚犯上了枷之後,用來固定頭部位置的(參二十2)。即使經過了這一切的事,耶利米仍舊被別人視為瘋狂。

  2932. 西番雅顯然認為,耶利米對被擄之民的勸告言之有理。耶利米譴責那些導致同胞被擄的惡行,亦使西番雅殊為欣賞。示瑪雅必被剝奪最終的福樂,就是忠心的餘民將歸回猶太地,原本他和他的後裔都可享有此福分。

 

63 D. W. Thomas (ed.),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p. 213.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