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第一章
Ⅰ 鋪陳背景(一1∼22)
A 波斯的榮華(一1∼9)
作者用簡短的篇幅,把讀者帶到輝煌的東方世界,那時波斯帝國方興未艾。其實那時和現在一樣,大部分亞洲西部的人民生活都相當艱苦,糧食並不充足,雖然也生產一些無與倫比的藝術品,工人的收入僅能維生。宮廷的奢華卻難以想像。帝王越奢華地款待賓客,就越表示他至高無上、勢力萬千。我們聽起來很奇怪,竟然沒有人稍微表示抗議。不過,對猶太人來說,受慣了先知書的教導,必然也能從觀察中默然作判斷,這樣貧富懸殊的體制絕無公義可言。
1. 希伯來文中,本書首句是公式化的句子,在英皇欽定本(AV)及修訂本(RV)是「now it came to pass」,但標準修訂版(RSV)則刪去。這句話通常是歷史書的開場白,是連接其上史實的。以斯帖記的希臘文本,在開頭有兩段是希伯來文本所沒有的(見本書附錄 A 段)。這樣,這公式化的連接句,就更表示希伯來文版本原是較長的。另一個引申的原因,是作者想表示本書屬於歷史文學的類別85。不過以西結書和約拿書也用同一句開頭,所以這兩個論證都不夠分量,那只是一個慣用的首句罷了。
亞哈隨魯(Ahasuerus),是希臘文的薛西(Xerxes),也是以斯拉記四6所提及的波斯王,統治於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很奇怪,希臘譯本卻作 Artaxerxes(亞達薛西)86。這位亞哈隨魯在西方歷史記載中,是那入侵希臘的王,卻兩次被辱(主前480及479年)。不過,他是個偉大的建築師,完成且改良了父王大利烏始建的大宮殿,鞏固了國家的疆域,從印度直達古實(Ethiopia)。這裡說的印度不是指印度半島,而是如今的巴基斯坦,是印度河(Indus River)流經之地。大利烏被印度平原河流沖洗的金沙所吸引,於主前五一三年征服該地87。古實(Ethiopia,希伯來文為 Ku^s%,即埃提阿伯),是埃及以南的國家,如今是北蘇丹的西部,並非當今的衣索比亞(Ethiopia)的版圖。大利烏統治初期,便已經征服了埃及,並且把已經開工的運河,從地中海通往紅海,完成了工程。這工程在商業上與軍事上的利益十分明顯88。一百二十七省。王國原本分區並不超過三十二個,這裡提及這許多省分,是要把國王的權勢鋪陳得儘量輝煌罷了。
2. 登基(RSV 作「坐在寶座上」)。波斯帝王的威榮通常都是極其鋪張的,他端坐直背的寶座上,四周侍臣群立。不過,這一節卻有更深一層的含義,原來他的登位經過不少波折,他要先平伏了埃及和巴比倫的叛亂,才能安然登位89。「王位」(希伯來文作 malku^to^)字義是「他的王國」,大部分出現於舊約的後期書卷,如歷代志上下、以斯帖記、但以理書,及以斯拉記。書珊,原是以攔的首都,被波斯征服、重建。城(希伯來文作 bi^ra^)是從亞述及波斯文後期借用的字眼,意思是「城堡」,是城巿裡額外加強守衛的宮堡,這裡的宮堡比四周高出一百二十呎。總之,一切都是為了高舉國王的地位,同時保衛他的安全。
3. 在位第三年。應是公元前四八三年,那時化已安頓國土,完成了書珊城的建設,要大擺筵席、大事慶祝。希伯來文的「筵席」與「飲酒」一字同系,表示當時必定供應大量的酒。這一場飲宴的賓客是國中的「行政官員」(EVV 作「王子」是錯的)。這些人是被委任的,並非承襲的。同一個字首領(s*a{ri^m)下面又再出現。臣僕直譯應作「奴僕」,是王近身的侍從(參三2,四11,五11),正如稍後的尼希米(尼一11)。至於首領(RSV 作「軍隊的統帥」),是用來作補充,說明得更清楚。當時挑選的軍隊有一萬四千,而作保鏢的有王宮侍衛一萬名90。波斯和瑪代,排列次序與但以理書五28,六8及其下,八20慣用的次序相反。以民族來說,兩國的關係很密切。主前五五○年之前,瑪代國勢較強,五五○年之後,古列王掌權,波斯便作領導。當然,波斯王會把自己的國號放在前頭了。貴胄(希伯來文作 part#mi^m)是波斯的借用字,在但以理書一3也有用。瑪代與波斯貴胄的浮雕,在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阿墾米尼王朝首都)的皇家大廳梯間,可以看見91。
4. 亞哈隨魯王從父親大利烏王承繼了前所未有的財富︰書珊城奢華的新建築、大量黃金,還有數不盡的奢侈品。這些大都是從稅項及貢品而來的。皇家財寶陳列展覽了一百八十日,又有這許多權貴要人聚集,正是發動攻打希臘的大好機會了。正如希西家王與巴比倫使臣的例子(王下二十12∼19;賽三十九1∼8),資源很容易轉眼變成軍事用心。若依文字上看,似乎宴會長達六個月之久,派頓評論道︰「國王與國家大臣花了六個月時間喝酒,實在長得難以置信。」92 也許作者要讀者先明瞭事情的背景,就先提及宴會,然後再敘述他的主題。
5. 宴會是所有歡樂的高潮。很多人認為七日飲宴,也是太長了,不過作者要鋪陳一個(多少有點諷刺性)國王是何等財富無邊的景象,竟邀請了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見上文第2節註釋),即國王的侍從、官員及賓客,不論大小都在被邀之列。宴會在戶外舉行,是在御園的院子裡,比「帳篷」好(希伯來文作 bi^tan,參七7)。「是個較小的建築物,奢華精美的一座單獨建築物,專為國王或太子享用的……這建築物是敞開的,也許是用柱子圍繞的亭院。」93 書珊城夏天酷熱,稍有微風吹拂,都會大受歡迎的。
6. 這裡的描寫十分細緻,刻畫出一幅窮奢極侈的圖畫。白色、綠色、藍色的帳子(RSV 作白色、藍色、紫色),用細麻帶繫住。白色和藍紫色是皇室的顏色,正合當時的場合。雲石柱襯托著不同的顏色,又有金銀色的床榻,不同圖案色澤的地板,正好鋪陳出皇家的無比華美。波斯人的風俗,是斜倚在桌子旁的。在阿摩司時代(摩六4),以色列人已有人採用。到了新約時代,更沿襲為一種習慣。
7. 波斯人喝酒的金器皿,形狀及容量有如牛角杯,設計各個不同,裝飾得異常精美94。
8. 這一節是翻譯者及解經者的難題。一方面它說喝酒有例(希伯來文作 kadda{t);另一方面又說讓人各隨己意。這就視乎 da{t 這字放多少重要性了。據派頓(Paton)說,這個波斯字在本書出現了十九次,都與王的御旨有關95。而「例」(RSV 作「法律」)這個字是指瑪代和波斯不可更改的律例。據希羅多德及色諾芬(Xenophon)的記載,有一條律例是這樣的︰國王什麼時候舉杯喝酒,人人都要喝。約瑟夫卻把這故事這樣詮釋︰「國王又吩咐僕人,不必勉強人喝酒,只要不斷送上酒去,因這是波斯的慣例,但可以容許人隨己意享用。」96 約瑟夫是依據七十士譯本,那裡加了一個否定詞,因而把第二句整個意思更改了,與希伯來文版及英文標準譯本完全不同了。他這個見解沒有提供什麼助益。
也許,詮釋者過分受這 da{t 字的影響,因這字有時帶有「吩咐」的意思,過於「聖旨」的意思。正如新國際本作「國王下令容許客人隨意喝酒,他已吩咐僕人隨客人意願侍候他們。」這裡還有另一個解釋,對這一節的意思有幫助的。Kadda{t 一字可解作「大酒壺」,這樣就再也不用管什麼御旨了,整句是說「大壺大壺的酒隨意飲用」97。也許新國際本的譯法為最佳詮釋。
此外,翻譯文字無法看出來的,在希伯來文中間卻有遣詞用字的細微之處。例如,不斷重複出現的 rab,意為「許多、甚多」,第7節中,王的「厚」意,第8節的「一切」臣宰,都是這個字。這表示國王藏酒多得無數,僕婢也數不清。
9. 同時,另有類似的筵席為婦女們舉行,是由王后主持的。有些作者認為區區幾節經文中,出現了三次大筵席,可見筵席是本書作者最愛用的主題98。不錯,這故事環繞幾個筵席而展開,作者當然難免要把筵席成為書中的重點了。依波斯風俗,女人另設筵席宴客,似不是常有的慣例,然而,以斯帖後來的確設宴給國王及哈曼。也許當時賓客人數太多,所以不能不分開來設宴;又或許可以忖測︰由於宴會極度奢華,某些女賓無法接受得來。
瓦實提(Vashti)這名字令人費解,因為根據希羅多德,王后的名字叫做阿瑪翠絲(Amestris),是奧塔尼斯(Otanes)的女兒,奧塔尼斯曾在主前五二二年協助大利烏奪取王位。不過,可能國王有別的王后,名字並未被發現,又或許王后有別的名字。「瓦實提」在各種版本中,有七個寫法,意思在波斯語中是「最好的」、「蒙愛的」、「最渴慕的」,是個值得引以為榮的好名字99。
85 ICC, p. 121.
86 國王的身分,見導論,第 11∼15 頁。
87 HPE, pp.
88 HPE, pp. 145∼147.
89 HPE, pp. 234∼237.
90 HPE, pp. 237∼247。圖 31 是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的王宮侍衛。
91 IBD Ⅲ , p. 1195,階梯圖。貴胄見 HPE,圖 27。
92 ICC, p. 131.
94 例子見 AB 第六圖,及大英博物館。有一個飲用的角(BM 124081)是半鍍銀的,高 25 公分,尾端形狀像蹲著的半獅半鷹獸。日期追溯至公元前五世紀波斯帝國的阿墾米尼時期。
95 ICC, p. 146.
96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xi. 6. 1.
97 John Gray,
The Legacy of Canaan, VTS V (
98 把第 3 節和第 5 節的宴會分開來,就成了三個宴會了,因為末後一個是為平民的。不過,若 bi^ra^ 譯作「全國」,正如這裡的主張,那麼客人就不是從河那邊過到大城來的了。那河在三章 15 節下稱為 ha{`i^r。S. B. Berg
認為兩次宴會都是為全國人的,不過強調兩者有不同的賓客名單(Berg, p. 32)。
99 AB, p. 8. 亦見 p. xlii.
B 國王被辱(一10∼12)
這位權力無邊的大國王,統治當時所知的全天下,無數的資源與權勢,然而,竟是容易觸怒的。這個事件引起一個問題︰這個家到底誰作主?
10. 一個星期的宴樂放縱,國王的心當然是歡樂的。希伯來字 to^b,「好」的意思,可以解作「歡欣」,甚至「醉酒」,視前文下理而定(參︰撒上二十五36及王上八66,可見同一成語會有相反的詮釋)。亞哈隨魯當時看來極不可能全然清醒。本節中的七個名字在各版本有許多不同寫法,亦沒有外證可以證實。米戶幔(Mehuman)是古波斯字的希伯來化形式(意思是「可信任的」),最後一個甲迦(Carkas)在波塞波利斯廢墟中的石版上出現過。一般看來,這些名字來自波斯的證據較大,希臘的影響則看不出來。希伯來字 sa{ri^s,太監,在這裡其實可以指「總管」,同時也指「被閹的人」,因這七人有權進入王后的宮室去。不過,也可以單指「總管」,正如波提乏(創三十七36),是個結了婚的男人。
11 ∼ 12. 國王視瓦實提為至寶,要把她的美貌展示賓客,作為這場盛大慶典的高峰。她忤逆不肯出來,在眾首領面前丟國王的臉,不用說是自取其禍的了。猶太早期的其他著作有不少字句的變化和加插,解釋她為何不肯應命。一個理由是她被要求裸身露面,另一個說她或許有了容貌的瑕疵,這樣,在猶太人的心目中,她不肯出來就可以理喻了。否則,她就是公然反抗丈夫的權柄,認為他們的權力應有適可而止的界限。這裡沒有提出拒絕的原因,使故事更為緊張。瓦實提對國王沒有反抗的權利,所以有沒有理由是無關重要的。是否作者同情瓦實提,要引起讀者的憐憫?這方面他似乎成功了。國王的震怒,必然爆發成行動,瓦實提慘遭不利。
C 國王報復(一13∼22)
13∼14. 王室的參謀,明哲人,是傳統務必設立的職位。例如法老諮詢的博士(創四十一 8);但以理在尼布甲尼撒王時代,就是巴比倫哲士之一。達「時務」是指觀星象而得的時機,可以採取有利的行動的意思。不過,這裡似乎是說「採取合宜的對策」(參︰代上十二32)。這個句子很長,有許多註解的附句,正是作者寫作的風格(一1是另一個較短的例子)。王經常諮詢這些知「例」明「法」的人(希伯來人作 da{t[ 及 di^n)︰作者喜歡用押頭韻的字,其實這兩字並不合用於當時的事例。因為,這樣的局面似乎是古所未有的。此外,「七」的數目特受偏愛,已是十分明顯的了(參10節)。
在王左右的人,就是哲士中最被信任的,被挑選可以時常見王面,即個別直接與他說話,是個難得的特權。這七個人是國王在國境內最親信的人。他們的名字沒有什麼值得議論的,有些名字的寫法各版本略有不同,不過正如第10節的名字,似乎都是波斯的形式100。第一個名字甲示拿(Carshena),見於波塞波利斯遺蹟的石版上。亞達薛西王也有七個策士(拉七14)。
15. 作者繼續13節解釋哲士之前的敘述。國王不知如何處理當前的僵局,於是徵詢照例應怎麼處理的指示,就可以避開承認無能的尷尬了。
16. 國王的親信大臣商討之後,米母干(Memucan)大顯身手出妙計。這人機敏之處,是把這件事擴大到更廣闊的層面來看,這樣便把國王私人的怒氣,沖淡緩和了。還有另一上招,他利用全部男士在場的情況,爭取他們的支持,使這有失國王顏面的事件轉為對國王有利,而犧牲王后的權益。
17. 米母干的見解大獲在場男士的贊同。但卻未顧及女人的心理,一般來說,女人並不像男人那樣易於即時採取合作行動、互相撐腰。
18∼20. 惟恐被女人嘲笑品論的念頭,已足夠理由頒布新御旨,至於怎樣推行並未論及。國王自己則加上了廢后的御旨,把瓦實提廢了。這樣就可以殺一儆百,使所有作妻子的不敢違抗丈夫的吩咐。命令一頒布,就可以叫妻子百依百順!
從這裡起,瓦實提已不再冠以王后之稱,值得留意。比她還好的人,指出故事發展的方向。從國王高處不勝寒的角度看來,王后的影響力非常大;這樣,下一任王后的位分,就必然全力施展她的威力了。她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正是故事陳述的內容。瓦實提犯了不明文的律例,放棄了對國王的影響力,這影響力原該在私下才使用的。她所受的處罰,看來十分恰當,她既蒙召而不就覲,就讓她永遠不再就覲好了。奈特(G. A. F. Knight)認為米母干是典型恨不得落井下石,使無辜者身敗名裂的人101。
21∼22. 米母干針對男性的自尊而呼籲,賺得國王及貴胄的支持。作者敘述國王不加思索便頒布御旨,間接指出這地立例像兒戲,而這樣的律例多不可勝數(參13節)。派頓很詳細說明當時波斯國所用的多種語言,他說御旨中必然有一份亞蘭語的,因為是官式的國際語言102。不過,當時各國人士匯集,必不乏翻譯者或傳訊者;況且,如希羅多德所記103,當時的郵政系統也可以傳送御旨。可是,這御旨的內容勢必叫接收的丈夫們大惑不解,這是不難想像的了,因為每家的丈夫在家中作主,原是理所當然的。各說本地的方言在希臘文版本是沒有的,這頗令人奇怪。早期的猶太解經者用尼希米記十三23及下來詮釋這一節,吩咐作丈夫的︰雖然妻子是外國人,仍要繼續在家中說本國方言。不過,這裡的背景不合用。英皇欽定本及修訂本任意地意譯了希伯來文,但對意思也沒多大幫助。稍經更改後,意思是說「他看怎樣說最合適,就怎樣說」,這當然合情合理104。希伯來版本的解釋是︰好像亞哈隨魯王在倣效古列王冊上的榜樣,鼓勵發展少數民族的文化105。這樣看來,御旨要譯成各國文字,正好支持這一論點。這一場序幕裡,鋪陳了波斯皇宮外在的裝飾,以及人物的佈局,極盡奢華荒誕。較之今日故事的敘述手法,本書卷的筆法完全客觀,作者不作任何評論、不作人物描繪、沒有心理分析、沒有任何判語。讀者會自己引申,當時仍在外邦統治下的猶太人,就是散居各地的猶太人的祖裔,當然也會快快引申判斷的。
我們活在完全不同的時代,很容易錯失其中隱約的諷刺與幽默,這些對當時的讀者都是很明顯的。幾個諷刺的暗示中,最顯著的亞哈隨魯王在第一章中的前後對照了。開始時,他是世間至
100 AB, p. xliii,列出各名字的不同形式。
101 TBC, p. 29.
102 ICC, pp.
103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viii
98.
104 AB, p. 12,根據 Hitzig 的見解;參 ICC, p. 162.
105 從留存的文獻中,得知古列為所統治的人民(不單只猶太人)保存他們的聖所,又把被擄者送回本地去(ANET, p. 316)。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