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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八章

 

G 第二次進攻,第二部分:在艾城的勝利(八129

{\Section:TopicID=166}i. 耶和華對約書亞說……(八12

  第一次進攻艾城的時候,沒有神的引導(七34)。在耶利哥,爭戰的是神(六25),以色列人只是在儀式上參與,並在爭戰得勝後進入耶利哥。耶和華對約書亞的吩咐,頭一句話是一道命令: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第一部分,不要懼怕,在 MT 裡面出現了三十九次。有時候,在可怕的環境下,神再次用這句話向人保證,如:透過神的來訪(創十五1,二十六24),或命令人進入一塊未知之地時(四十六3)。在面對爭戰時,祂也要人不可懼怕(民二十一34;申三2)。本書後面也有同樣的例子(書十8,十一6)。通常在這類情況下會提到仇敵,也會應許神的同在與扶持。320但是八1又加上不要驚惶,這在希伯來聖經中只有三處相同:申命記一21,歷代志上二十二13,二十八20。歷代志上的經文是在講大衛交代所羅門要為耶和華建殿。申命記一21則是向以色列人說的,提醒他們神要他們去得應許之地為業。這與約書亞記八1相似,因為這裡正是要進一步執行當時的吩咐。這些經文都與要去完成神所命令的大事有關,而這些任務都與聖約的完成有關,或是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蘭(創十七章),或是應許建立大衛的王朝(撒下七章)。雖然在約書亞記第八章中,得地的應許很清楚,不過由於聖約對另一個問題的關注,這裡便用到此一片語。亞干的罪和當滅之物都已經除去了,以色列人可以再度出發,去征服這地了。

  給約書亞的吩咐,和第七章探子的建議完全不同,所有的兵丁都要出動,不是單單少數人而已,約書亞也要參與,要率領軍隊上戰場。耶和華所講的話,和六2類似,應許約書亞能征服這地。這裡另外提到艾城的地,或許是指後來以色列人可以在那裡定居。這裡不像耶利哥,以色列人若住在那裡,會招致約書亞的咒詛,但是神容許以色列人住在艾城,和其周圍之地。艾城的王(六2)要歸給神,城本身亦然,但其他東西都不再算是當滅之物。其中的財物和牲畜可以歸給以色列人。這是大半戰爭的規矩,不過這裡特別聲明,顯示和耶利哥的擄物處理截然不同。在耶利哥的戰役裡的每一樣東西都要歸給神。這道神的命令顯出滅絕令的意義是有彈性的,由神按著百姓的特定需要來詮釋,321凡所奪來之物都屬於神,所以祂可以從中拿出一些來給以色列人。

  你要在城後設下伏兵,這句話彷彿是臨時想到而加上的。這些吩咐的實現,卻與12節中頒布的次序正好相反。伏兵與勝利最先出現,然後以色列人才去搶奪,最後,王被殺死。這樣,約書亞順服了神每一道命令,而這些命令也成了整件事的大綱(次序正顛倒)。

  古代近東的戰爭中會用到伏兵。322主前第十世紀,一位亞述王講到他用的策略,和約書亞的辦法很類似:323

我留在帕欣底(Parsindi)城的前面,同時派騎兵和前哨部隊作伏兵(在城後)。我在郊野殺了五十隊人,都是阿米加(Ameka)的戰士。

  以色列設伏兵的作法,是神頭一個設計的。所以,約書亞首先使用這個辦法之說,無人有異議。耶穌也知道他的門徒將從事的任務充滿危險,因此他忠告他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十16)。

 

320 E. W. Conrad, Fear Not, Warrior. A Study of ~al ti^ra{~ Pericopes in the Hebrew Scriptures (Scholars Press, 1985), 617頁。然而,他對書八1的分析,和這裡的看法不同,並沒有考慮整個句子「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的重要性。他主張第八章是侵犯式的舉動,而第十、十一章則是防衛性的舉動。

321 這是較佳的解釋,優於 Polzin, 82頁所提「暫時停用」神的命令,或 Fritz, 9192頁所提,與神的命令相違。

322 A. K. Grayson, '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 in R. D. Biggs and J. A. Brinkman (eds.), Studies Presented to A. Leo Oppenheim June 7. 1964 (Chicago: Oriental Institu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64), 9094頁。我要感謝 D. J. Wiseman 教授提到這個參考資料。迦南地的埋伏,在主前十三世紀埃及的蒲草文獻(Anastasi I)裡面也有提及。參 E. Wente, Letters from Ancient Egypt, SBL Writings from the ancient World Series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8頁。Fritz, 90頁,提到一個類似的方法,把敵人引誘出城,然後將城燒掉,是古典時期漢米卡(Hamilcar)所用的。

323 這段文字出現於亞述拿瑟帕(Ashurnasirpal)的年記中。參 A. K. Grayson, '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 91頁。

ii. 作戰的指示(八38

  這一段話的結構樞紐是:神給約書亞有關短鎗的吩咐,和他的反應(18節)。約書亞預備上戰場(313節),伯特利和艾城的軍隊也出動了(1417節)。接著,以色列人征服了艾城,將它焚燒(19節),打敗了伯特利和艾城的軍隊,抓住他們的領袖,瓦解了一切的抵抗(2027節)。故事從艾城外面開始,移向城中,然後又移到城外,描述最後怎樣大獲全勝。以色列軍隊像前一次一樣,從耶利哥的營地向西前進。他們引誘敵人離開艾城時,是朝東走,而伯特利和艾城的人追趕他們。當埋伏的人進入艾城,他們是從西邊來,往東走。他們繼續往東,便追上艾城的軍隊,這時以色列人便以鉗形的兩隊夾住艾城的軍隊,把他們困在谷中。在18節,約書亞從最東邊的以色列隊伍中,向最西邊的那一隊發出信號,把兩隊結合起來,完成夾攻的策略。

  伏兵的記載與士師記二十章所記,以色列人在基比亞埋伏攻擊便雅憫人,相當類似。324相同的地方有三處:

  (1) 以色列人頭一次在神面前的失敗,卻成為後面的祝福。和約書亞記不同的是,在基比亞,神允許他們兩次攻擊都失敗(1823節)。

  (2) 以色列人引誘便雅憫人出城,那時埋伏的人從西邊進城,把城焚燒。

  (3) 以色列人把所有的敵軍都殺光。

與約書亞記不同的是,他們不但殺人,連牲畜也殺盡了。在以色列的戰爭裡,惟有第2點是約書亞記第八章和士師記第二十章的特色。不過以色列人不是藉詐敗引誘敵人出來,而是便雅憫人太專心作戰,不斷追趕撤退的以色列人,不知不覺離開了城。也許它與約書亞記的戰役最重大的相近之處,便是伏兵有機會藏在近處。艾城和基比亞都有這種可能,因為是丘陵地形。

  在開頭的摘要說明(3節)之後,便是約書亞對以色列的吩咐(48節)、戰爭的準備(913節)、艾城的反應(1417節)、以色列人的勝利(1822a節),和神在第1節中所命令之事的完成(22b27節)。

  3. 約書亞順服了第1節的命令。他和一切兵丁都起來,要上艾城去。他選了三十個三千(意即:三十隊人馬:參七3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0,Name=i. 在艾城的失敗(七15})……夜間打發他們前往。下面則是說明這些事的細節。在古代近東很少有晚上作戰的,夜間可以偽裝、突擊,在以寡敵眾的時候,是最佳的辦法。以色列的軍隊常常少於敵軍,所以聖經中便有幾次夜間爭戰的例子。325這一節重複了第1節神的命令中所用的動詞,顯示約書亞非常仔細地遵照神的話去做。被選上的三十隊人,包括去埋伏的兵和主力隊伍。12節指出五千人派去打埋伏仗,還有二十五個單位作主力。約書亞打發軍隊的夜間,是指第913節所說的「之夜」(亦可能為複數)。事實上,第3節的最後一句,夜間打發他們前往,過了一段之後,在第9節內重複使用。這樣,它形成了一種疊句,再過一段,在形容以色列軍隊的佈置之1113節時,又再出現。

  在第48節中,約書亞把作戰計畫告訴以色列人。這一段是由動詞「吩咐」和「看」作勾勒的輪廓,這兩個字都出現在開頭與末了(和合本未譯出「看」,NIV 只譯 orders,也不清楚)。約書亞吩咐以色列的兵丁按照神所命令他的話去作。「看」的吩咐,將約書亞透露以色列如何克敵的祕密計畫框了起來。第1420節也用到同一個動詞,顯示敵人「看」到的並不是真情。以色列人要「看」明真實的狀況,卻不要讓敵人「看」清,這樣才能擊潰他們。

  46. 伏兵要埋伏在艾城西邊,但要儘量靠近城牆。主力由約書亞率領,從正面接近艾城,細節要到11節才講到。約書亞估計艾城之人的反應,假定他們會像初次一樣,他們以為以色列也會像初次一樣(56節)。這裡兩次提到敵人會出來攻擊以色列人,三次說以色列人在艾城的軍隊面前逃跑。所用的描述語,是和約書亞記七4一樣的動詞,就是講到前一次以色列人從艾城逃跑。有人或許覺得奇怪,為什麼約書亞認為,艾城的軍隊會相信他兩次都採用同一個方法。答案或許是在兩次的規模不同,第七章為三千,而這裡是二十五「千」。艾城的軍隊會以為,約書亞想用更龐大的軍隊,以同樣的辦法來進攻。無論如何解釋,約書亞是奉命行事,因為第1節中,神給了這樣的命令。

  7. 一旦計策奏效,軍隊被誘離開要塞,伏兵就可以出來,佔據該城。第八章只有這裡用到動詞「奪取」(希伯來:yrs%)。這個字代表前面神聖約應許的一部分(參一11),即,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為業。在向埋伏的部隊講的一番話中,這個字可以提醒他們,此一冒險將實現上天的旨意,使以色列能擁有這地。在第1節中,神應許要將艾城交在約書亞的中,或「權」下。

  8. 約書亞的這個應許不單是向伏兵說的,也是向所有以色列人說的。放火燒城的命令,讓人想到六24耶利哥城的命運。這一段話的結構為 A - B - A',一開始是講以色列軍隊如何佈陣(4b5a),接著講艾城軍兵的反應(5b6),然後又回到以色列軍隊的責任(78a)。耶和華的話都要實踐(8節)。這節經文也在約書亞吩咐百姓要的那段話之內。前面提過,以色列要看明這個祕密的計畫。因此,這裡最中間的一句,乃是第6節:直到我們引誘他們離開城,整個講話都以此為中心。第46a節,約書亞的一切命令都是要促成艾城軍隊產生這個反應。接下來6b8節的話,則假定誘騙的招術已經成功。「引誘離開」的這種動詞形式(Hiphil,使役式),只出現在這裡和耶利米書十二3,那裡是講羊前去被屠宰的動作。這個動詞的被動形式(Hophal)出現過一次,在士師記二十31,前面曾經提過,那段故事與約書亞記第八章很相似。在那裡,這個字描述便雅憫人在作戰時如何被引誘,去追擊以色列人。這個字出現的所有情況,都是在描寫受害人經由何種途徑進入滅亡。

 

324 A. Malamat, 'Israelite Conduct of War in the Conquest of Canaan according to the Biblical Tradition' in F. M. Cross (ed.), Symposia Colobrating the Seventy-Fif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ASOR (1900-1975) (ASOR, 1979), 49\cs1551頁。Malamat 引述了更多埋伏的例子,取自希臘-羅馬的資料。

325 前書,5354頁。Malamat 從創十四15;書十9;士七,九34;撒上十一11,十四36舉出例子來。

iii. 準備工作(八913

  這幾個動詞描繪出以色列軍隊實際上如何佈陣,不過是否按照時間順序,卻不明確。這裡也像前面所記耶利哥的探子(二章)、過約但河的事(三、四章),和以色列與便雅憫爭戰的記載(士二十章)一樣,重複使用鑰句,包括時間的說明(如,那夜清早),目的是 (1) 指出各個不同群體的位置; (2) 藉重複與擴張來發展主題。326伏兵的位置提了兩次,在912節。約書亞和其餘以色列部隊的佈局,記在1011節,兩者又在13節作了摘要。主題為:所有以色列的部隊都照約書亞的意思各就各位。第912節,描述伏兵怎樣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艾城的西邊埋伏,所用的字幾乎完全相同。12節加上一項資料,即,約書亞選了五千人作伏兵。

  第1011節講約書亞如何在艾城北邊和山谷地帶布置主力。所提到以色列的長老或許是指各支派的首領,他們在作戰時擔任軍官。

  希伯來聖經中有兩點很值得注意:

  第一,912節出現了五次,但在12節的最後一句和13節裡有兩次,則變成

  第二,第9節最後一句,但約書亞那夜卻在民中住宿,在希伯來聖經中,和第13那夜約書亞進入谷中,幾乎完全一樣,只是譯本有所不同。惟一的區別是最後一個字,百姓谷中。在這兩個例子中,差別都只是希伯來文的一個字母。加上一個 resh(譯註:希伯來文第二十個字母),就變成百姓加上一個 qoph(譯註:希伯來文第十九個字母),就變成

  這兩處的改變既類似,可能是作者有意的添加,而不是文士的誤抄。用意是在戰爭開始時,將這兩個主力部隊按其位置並列。艾城的軍隊乃是在城中(或要塞中,參\cf4 耶利哥{\LinkToBook:TopicID=157,Name= 增註:耶利哥城的考古}與艾城{\LinkToBook:TopicID=164,Name= 增註:艾城的考古}的註釋)。以色列的軍隊,就是第3101113節所說的百姓,則在艾城北邊的谷中,當晨曦出現的時候,艾城的領袖應當可以看得見他們。

 

326 Soggin, 103頁,和 Fritz, 8792頁,認為這種文學手法是合式經文的證據。

iv. 艾城的反應(八1417

  陷阱已經設好了。艾城的王和軍兵的反應,顯出這一招奏效了。艾城的王看見這景況一語中,含有動詞「看見」。這個動詞在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的話中,出現在開頭與結尾中(48節),在那裡是勉勵以色列人,倘若按照計畫,必會發生什麼事。在14節,艾城的王看見以色列人在城外聚集,但他卻沒有「看見」要伺機行事的伏兵。因此,他看見了約書亞所要他看的。艾城的人清早急忙起來,要與以色列人交戰,這句形容之語套用了前面的話,因此顯示,艾城軍兵的反應正如約書亞所料。首先,他們清早便這樣行,第10節也用這個詞描述約書亞的動作,兩者成為對比。約書亞前一天清早打發軍隊去佈陣。艾城的王則用和早先同樣的策略,約書亞對他的反應已有了準備。第二,此處提到對方前去與以色列人交戰,所用的話和第56節一樣,顯出約書亞在那裡的預測十分準確。第14節是行動的摘要,詳情則記在1517節。這一節的結尾告訴讀者,約書亞的策略成功了:王卻不知道在城後有伏兵。這句話的下半和第4節的用語一模一樣,那裡是約書亞第一次提到伏兵;不過這句話的前半重點為不知情,這才是策略成功的要素。

  1517. 他們逃跑15節)、被引誘離開城16節),和出來追趕17節)等描述語,也用到第56節約書亞在計畫時所說的話。3271617節三次用到動詞「追趕」,讓人想起七5所記第一次出征失敗時的情景。因此,往曠野的方向表示這路線和上一次以色列軍隊逃跑的路線一模一樣(參七4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0,Name=i. 在艾城的失敗(七15})。第1617節所要強調的是,艾城再沒有軍兵,所有士兵都去追趕以色列人了。因著全軍急著要追擊以色列人,以至於「撇下城門,讓它全然敞開。在一5,神曾應許不離棄約書亞,所用的動詞乃是相同的。艾城的撇下,暗示軍隊連自己的主要任務也不顧了。城門大開的情形,與第二、第六章耶利哥城門「緊閉」的狀況正好相反。因此,這地方現在已不堪一擊。

  第17節提到伯特利人也參與攻擊,而第912節也提到他們,這不必視為是後期的插入,或是指艾城內有一座聖堂。328其實,這不過是暗示,艾城的角色乃是伯特利堅固城的一個外圍堡壘(參增註:艾城的考古{\LinkToBook:TopicID=164,Name= 增註:艾城的考古})。事實上,伯特利的軍隊參與追趕以色列人,是這個故事的重要成分。倘若伯特利的軍隊留在原地,就會看到以色列人攻擊艾城的伏兵(從貝丁可以看到艾特),這樣,他們一定會立刻前去攻擊。如此一來,以色列人就無法用伏兵來毀滅艾城、阻斷敵人的退路。

  第1417節回應了第913節。在前面,約書亞盡到了責任,將進擊的工作準備妥當。在後面,艾城(及伯特利城)的領袖和軍隊則吃了敗仗。這裡所描述為戰爭作預備的細節,被耶穌用來說明作門徒的代價。他提醒門徒,若要跟隨祂,必須先計算代價(路十四3133)。

 

327 Boling and Wright, 240頁,觀察到這幾節停下來,以重複第14節的行動,因而增加了懸疑性。

328 前書,240頁。七十士譯本刪去未提伯特利。

v. 在艾城的勝利(八1829

  這場戰爭中發生了四件事:第一,伏兵摧毀了艾城,又從背後攻擊艾城的軍隊,造成東西夾擊的成功(19節)。第二,艾城的軍隊看見城內起火,就知道這場仗已經打輸,不存希望了(21節)。第三,以色列軍隊的主力見此狀況,便擊殺敵軍與艾城的居民,搶掠財物(2127節)。第四,約書亞下令焚燒全城,處死艾城的王(2829節)。第18節成為整個戰爭和整個故事的轉捩點。在這節之前,外表看來艾城的軍隊似乎又擊敗了以色列人。但從這節之後,以色列軍隊便無往不勝。

  1826. 這裡有三點: (1) 神的話,因此以色列的勝利全是靠耶和華而得; (2) 約書亞的成功,是因為他相信並順服神的話; (3) 雖然這場戰爭和勝利的情形,都是用人的言語來形容,也歸功於良好的策略,但以色列的勝利仍然是一個神蹟,不亞於早先耶利哥的得勝,或前一代在紅海邊勝過埃及人。這件事在四方面可以與過紅海相比: (1) 出埃及記十四16和約書亞記八18提到了同樣的命令; (2) 這兩段中,領袖所得的吩咐都是伸出(希伯來:nt]h)他手中所持的物件; (3) 當他這樣作,以色列人便得救,敵人便被擊敗; (4) 兩個事件都強調能力,以手或手臂作代表。所不同的是,摩西是用杖(希伯來:mt]h),而約書亞則是用一枝短鎗(希伯來:ki^d[o^nNIVjavelin)。杖是摩西在曠野中帶領他們的標記,而約書亞則以武器作戰爭的標記。仔細閱讀經文,會發現,神的吩咐:你向艾城伸出手裡的短鎗,和約書亞的順服很相近:約書亞就向城伸出手裡的短鎗329這種完全按照神的話去行的態度,便是達成任務的關鍵所在。這兩句話之間,為神的應許:因為我要將城交在你手裡。約書亞的手在這幾行裡出現了三次,代表他在主導著一切事。330所以,在艾城還沒有被擊敗之前,神就已經確立他的領導權了。

  19. 艾城的人曾急忙起來14節),抓住眼前的機會,而埋伏的以色列一看到約書亞的信號,也急忙19節,用了兩次)行動。331描述他們動作的第一行和最後一行,與約書亞在第78a節所給他們的命令中,第一行與最後一行互相對應:伏兵就從埋伏的地方急忙起來,並且放火焚燒。這裡所用的動詞,顯出行動的急迫。這裡的希伯來經文當中有一個短語:他一這樣作,也就是,當他一伸出他的手。332

  2022. 艾城和以色列的軍隊都有所反應。檯面翻轉過來了,前面用來形容艾城人的勝利、以色列人的失敗的話,現在則用來強調,在約書亞的領導下,表面的失敗如何成了勝利。這裡突顯出的另一點,是神的話語,因著啟示,也因著以色列人對啟示的順服,神的話便產生能力,擊敗了以色列人的仇敵(參:賽五十五10\cs1611)。

  艾城的軍隊又有所看見,不過先前他們只見到一半的狀況(14節),現在才恍然大悟是怎麼回事(20節)。艾城內煙氣飛騰。動詞「升起」(希伯來:`lh)在第3節是形容約書亞「上到艾城」的舉動,不過用在這裡,則與燔祭(希伯來:`o{la^ 來自 `lh)的獻上相似,兩者的煙都升上空中。這裡與21節的描述,暗示將這座城獻給神,作法與獻祭相仿。艾城的軍兵沒有機會逃脫(直譯),這個說法又讓在這段中另有一番意義。艾城之人的力量消化如水,而約書亞和以色列軍隊的力量卻大增。「逃脫」一字,與描述以色列人從艾城軍隊面前逃跑(56節)的動詞完全一樣。它出現在20節的第二行,指那些原來逃跑的以色列人,如今轉過身來攻擊敵人。現在,輪到艾城的軍隊設法逃跑了,但卻跑不了,因為他們沒有力氣。這裡與以色列從前的失敗,還有更多的對比,約書亞從前描述失敗的動詞(七8),這裡也再用。雖然以色列人在他們面前轉背(希伯來:hpk)逃跑,現在他們則轉身hpk 的另一個形式)攻擊敵人。於是,被追擊者成了追擊者。

  若說艾城的軍隊到自己的失敗(20節),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則見到他們的成功(21節)。這裡又從以色列軍隊的角度,再複述了一遍艾城的獲取與焚燒。艾城既毀,伏兵便向東而去,襲擊艾軍。而艾軍剛剛離城去與以色列人作戰(614節),這裡又用同樣的話描述伏兵離城,去與艾軍作戰(22節)。當然,這樣一來,艾軍就被以色列兩面的軍隊夾在當中。他們大肆擊殺,戰場上沒有留下(希伯來:s%~r一個艾軍,也沒有一個逃脫的,正如前面所說,艾軍沒有一人s%~r)不離開艾城出來(17節)。

  第2329節詳細描述以色列人如何執行神在第12節的吩咐。以色列人向艾城的王、百姓、城市和土地的作法,與向耶利哥的作法一樣,都照 h]e{rem(滅絕令)行。在耶利哥,是事後放火焚燒;在艾城,則由伏兵燒城,而那裡的描述暗示是向神獻上的祭(參六62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5,Name=ii. 耶利哥的征服(六625})。

  23. 雖然耶利哥的首領是如何處置的,經文並沒有交代,但是他可能也與其他人一樣。在艾城,王被帶到約書亞面前,約書亞下令將他處死,並在埋葬的地方立石為念(29節)。

  2425. 艾城和其中的居民都滅亡了,經文中提到連男帶女,就是能負自己責任的人。至於這場戰爭中所殺死的一萬二千人,或其居民,可能的解釋,請看七45的註釋\cs16{\LinkToBook:TopicID=160,Name=i. 在艾城的失敗(七15}

  27. 以色列人將掠物據為己有。為什麼這裡可以,而耶利哥不行?或許因為耶利哥是在迦南地所攻下的第一座城,具有代表性,所以要將一切都獻給神,一旦完成了這個動作,便可以取掠物了。第二個理由,可由亞干的罪推想。第一座城的毀滅,以及其中的掠物,成了神給以色列的測驗,看他們是否順服神。攻擊艾城的人通過了這項測驗,因此便不需要禁止他們得戰利品。另一方面,這裡提到牲畜,讓人留意以色列人當時危急的景況。神已經不再像在曠野時一樣,供應他們嗎哪,現在以色列人要自己找食物了。然而神在這裡還是供應他們:將牲畜賜給他們,滿足他們的需要。

  28. 約書亞記描繪艾城的毀滅是永為高堆。這個詞只在申命記十三16(希伯來聖經17)出現過。艾城的刑罰像耶利哥一樣,完全摧毀(參:書六26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ii. 征服耶利哥對約書亞的影響(六2627}),因它不要敬拜以色列的神。直到今日的格式,是向作者當代的人傳講艾城故事的警告──包括以色列人最初的失敗,和艾城人對以色列信仰的拒絕。(參增註:來歷語{\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增註:來歷語(aetiology})。

  29. 將艾城的王掛在樹上,與約書亞記十2627所記亞摩利人的五王類似。楊格指出,約書亞記第十章記載,他們是將那些王的屍首掛在樹上(26節),這與古代近東其他的征服記錄很接近。這並不是一種來歷語,或將記錄改寫,以證明約書亞作到了申命記式的規定,即申命記二十一2223的命令。333亞述王西拿基立講述自己如何處置戰敗的艾克隆(Ekron)眾首領:「我把他們的屍首掛在城四圍的桿子上」(Prism, Col. III 8-10)。約書亞記八2829提到將戰敗者的屍首懸掛示眾,也可以視為在描述戰爭行為,和一種宣傳伎倆,並不是直接根據申命記第二十一章,因為那裡乃是指對犯罪者的刑罰。不過,展示屍首不過夜的原則,對罪犯(申二十一23)和以色列的戰爭行為都適用。城門口,就是最初與艾人爭鬥的地方(書七5),成為敵軍首領的葬身之地。在約書亞記七26,亞干是被埋在石頭以下,此處亦相同,以石堆作為艾城從前首領的紀念。(請參七26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3,Name=iv. 解決罪的問題(七2226})。最後一句成為整個事件的結語,並將它與前一章攻城失敗的事相連,補足了其遺憾。

  從文學的角度看,約書亞記八129與前一則故事有三方面的關聯:

  第一,其中對劇情的總結、對動作的重複敘述,以及焦點人物不斷變更的筆法,十分接近喇合與探子的故事、渡河的記載,和耶利哥的攻擊記錄。

  第二,它的動詞與摩西在紅海邊的動作相關,如此,便將這件事與前一代人靠神蹟擊敗敵人的事銜接起來。

  第三,第二次對艾城攻擊的成功,將約書亞記第七章的失敗故事「畫上句號」。約書亞記七79所關注的事,雖然因將亞干糾出來懲罰而稍得紓緩,但若要全部解決,以色列人必須要在戰場上得勝。第八章便成為其答案。

  這場爭戰的重要性在於:以色列不再只停在迦南地邊界上的耶利哥平原,而進入了中央的山地。伯特利和艾乃關鍵地域,從這裡,以色列人可以應付未來北方(書八3035,十一章)和南方(書九∼十章)的挑戰。

  對基督徒而言,艾城的故事足以說明神如何赦免悔改的百姓,而恆常的順服則必得獎賞,能勝過人生的波濤與試煉。我們會像約書亞一樣,認識到順服本身就是神的恩典。(參:約壹一510,二117,三1124)。

 

329 M. Anbar, 'La critique biblique a la lumiere des Archives royales de Mari: Jos 8', Bib, 75, 1994, 7074頁,發現這與主前十八世紀出自馬里的信有類似處,尤其是 J. M. Durand, Archives e*pistolaires de Mari I/1, Archives royales de Mari xxvi (Paris: E*ditions recherche sur les civilisations, 1988), text 169, lines 612。這段文字提到,在一場武裝叛變中揮舞一把短鎗。約書亞的動作和這個動作,以及和摩西的動作比較像;有人嘗試將約書亞的動作比為埃及神祇在勝利時舉劍,但兩者並不類似。參 O. Keel, Wirkma/chtige Siegeszeichen im Alten Testament, (Freibourg: Universita/tsverlag, 1974), 34頁。

330 在「因為……交在你手裡」(ky bydk)一語中,可找到這幾個字母。只是在子音經文中,最後的字母 nun 是指「劍」(bkydwn,前置詞不可分割)。

331 O. Keel,前書,1183頁,尤其\cs1534, 5176頁;Boling and Wright, 240241頁;Buttler, 87頁;Fritz, 93頁,都指出「短鎗」是一種鐮刀式的劍。他們主張,它代表神的權柄。因此,約書亞的動作並不是向伏兵發信號,因為他們看不見他。他的動作乃是象徵神要擊敗艾人。不過,第19節的結構假定約書亞和伏兵之間有關聯。如果約書亞離伏兵太遠,以至他們看不見他發的信號,其餘的以色列軍隊還是看得見。當他們看到約書亞揮動兵器,就會停住不跑,轉身回頭反擊。一看到這個局勢,伏兵便會採取行動。

332 NIV 裡,這句話放在這節的開頭。

333 Younger, 222223頁;M. Noth, 'Die Fu/nf Ko/nige in der Ho/hle von Makkeda', Pala/stina-Jahrbuch, 33, 1937, 2236頁;M.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Oxford: Clarendon, 1985), 148頁。

H 在以巴路山立約(八3035

  約書亞記八3034這段經文,在死海古卷的一殘篇中,是在五2之前。334

  約書亞記之中的故事,外在事件(如進攻耶利哥和艾城)與內在事件(如:慶賀逾越節、懲罰亞干,和立約慶典)交替出現,內在事件成為外在事件的屬靈要素。以巴路山立約的記載,更可以顯明這一點。首先,約書亞記第七∼八章講到聖約所關注的事,即「滅絕令」和對它的觸犯,接著,這裡藉著立約典禮,重新建立以色列和神的關係。335這段經文有三個神學主題:約書亞對神命令的順服、以色列人的參與,和大典中摩西之命令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約書亞出現在開始與結束時。他建立了祭壇,336凡摩西所吩咐的,一樣都沒有疏漏,他也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32節),並且照著律法書上一切所寫的,都宣讀了一遍34節)。他最初與最後的行動,正是照著摩西的吩咐而行(申二十七18)。第31a節記載,約書亞照著摩西所吩咐的,也正如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去行。第35節將約書亞當時的作法,與摩西從前的角色對照來看:337

摩西       所吩咐的一切話

約書亞   沒有一句不宣讀的

  3335. 這裡提到以色列眾人,並且列出各式各樣的人,清楚說明了參與者是誰。帶領的人中有長老、官長並審判官,還有祭司和利未人。338本地人寄居的,是摩西五經中常出現的詞彙,指所有住在以色列當中的人。33935節最後,提到了最無力保護自己權益的婦女、孩子,並寄居的外人。摩西的律法論及所有人的權利與責任,包括各個民間、宗教、社會團體,和他們所關注的事。

  3033. 摩西的律法(希伯來:to^ra^)源自於耶和華神,透過耶和華的僕人摩西之手,傳給以色列人。約書亞記八3032應驗了申命記二十七48,那就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書八33)。因此,約書亞在以巴路山上,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築了一座壇,獻上燔祭,和平安祭約書亞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

  申命記二十七1213與此相仿。為了要宣告祝福與咒詛,以色列人一半對著基利心山,一半對著以巴路山。申命記還加上一些細節,諸如,在石頭上墁上石灰,以便寫字。340這與楔形文字的石版不同,那些字母是印在黏土上的。而在約但河谷中的戴爾阿拉廢丘(Tell Deir `Alla)所發現,覆在牆上、記載巴蘭事跡的石灰文字,與此比較類似。341

  更新聖約的典禮,是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申二十七2)、預備進行征服之前舉行的。基利心山在示劍的南邊,以巴路山則在北邊。示劍是在中央山地的中心,以色列人最初就在這裡定居下來。由於約書亞記沒有提到以色列人攻擊示劍,所以或許是透過和平佔領,或是透過結盟(請注意:書八3035次提到外人)。342以色列的先祖,尤其是亞伯蘭和雅各,都曾到過示劍。在這裡,亞伯蘭築了第一座壇(創十二6),雅各為自己的帳棚購了第一塊地(創三十三19)。先祖們從老家敘利亞遷徙過來,最早是在這裡落腳。由於它在山地的位置,可以作為整個迦南居民的代表。先祖們到示劍住下來,就表示真正進入了迦南;約書亞記中的以色列人也相同。儘管士師記和列王紀中提到此地發生了一些殘暴的事,為它蒙上一層陰影,不過約書亞記第八章與二十四章都將它描述為與神合一之處。至於聖約的背景和神學性,以及咒詛和祝福的功用,請看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61,Name= C 示劍的立約大典(二十四127}。對基督徒而言,聖約的更新提醒我們,要定時聚集在一起,更新我們對神的委身,及對神旨意的順服(參:來十25)。

 

334 參導論:「卷名與經文」第六段開始{\LinkToBook:TopicID=104,Name= Ⅰ 卷名與經文}(原書第2021頁)。

335 Butler, 91頁。Butler 說明,這些經文皆是由申命記中所取出。

336 至於未完成式(字首)用作過去時態,如30節「那時」(~a{z)之後,參 B. K. Waltke and M. O'Connor,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0), 514558頁。

337 MT 裡面,這個比較很明顯,兩行字的結構類似,代名詞相同,後面是動詞,人名則放在最後。

338 長老曾出現在書七6。官長,請參書一1011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9,Name=iv. 順服與領袖的印證:全以色列組織起來(一1011}

339 參:出十二194849;利十六29,十七15,十八26,十九34,二十四1622,二十四22;民九14,十五2930;結四十七22

340 申命記另外還有一項細節,就是以色列人要按支派分成兩邊,六個支派(包括約瑟支派)在基利心山,六個支派在以巴路山。

341 Boling and Wright, 248頁,亦把西乃北邊 Kuntillet Ajrud 的文字與此作比較。

342 這個解釋沒有將創三十四章的事件放到迦南地的征服時期。有些人想要以某種方式將它放到這個時期,他們的解釋為:示劍是用暴力征服的。

增註:約書亞的祭壇是否在以巴路山?

  古示劍的遺址是巴拉他廢丘(Tell Balatah),在那裡挖掘的人最初發現聖所、一座壇和一塊立起的石頭時,認為這便是約書亞記二十四2627等經文所記的。但是,若說他們的發現與聖經的經文有關,比較可能的是士師記九46巴力比利土之廟。343在以巴路山上研究與挖掘的人,也找到一處遺址,在第三高的山峰,挖掘者認為,那或許是約書亞的祭壇。344有一些細節支持這個建議:

  第一,佔領迦南的日期。這個遺址有兩個層次。根據埃及的甲蟲形寶石,就是一種小小的、加裝飾的石灰石「圖章」,以及陶器等研判,較早的一層大約為主前一二○○年,而較晚的一層則至主前一一五○年為止。後來這個地方便荒廢了。

  第二,據挖掘者澤塔(Zertal)解釋,在遺址中央的石頭結構,是一座壇。它是由未鑿過的石頭築成,後期作了一道斜坡向上,通到他認為是遊廊的地方,環繞著祭壇,中間則有燒過的灰燼。

  第三,在這個結構所發現的骨頭,都是適合以色列人獻祭的動物之骨,如,綿羊、山羊和牛等。

  第四,這遺址沒有任何小雕像,因此有些考古學家懷疑它是否具宗教意義,有人建議它原來是一棟房子,或一座塔。但是,若有一種信仰在敬拜時不許有雕像存在,自然就不會有雕像。這個發現究竟是否可以與約書亞記相連,仍在辯論中。345這是以巴路山上惟一發現的主前十三至十二世紀的建築物。

 

343 A. Mazar, Archaeology and the Land of the Bible: 10,000-586 BCE, The Anchor bible Reference Library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90), 251頁。

344 A. Zertal, 'Has Joshua's Alter Been Found on Mt. Ebal?', BAR, 11/1, 1985, 2643頁;作者,'How Can Kempinski Be So Wrong!', BAR, 12/1, 1986, 43, 47, 4953頁;同作者,'An Early Iron Age Cult Site on Mount Ebal: Excavation Seasons 1982-1987', Tel Aviv, 1314, 1986-1987, 105165頁。

345 R. S. Hess, 'Early Israel in Canaan: A Survey of Recent Evidence and Interpretations', PEQ, 126, 1993, 135137頁。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