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出埃及記第十章

 

{\Section:TopicID=161}120. 第八次擊打

  這災難和上一個一樣,也有神學的架構和背景。

  2. 傳於你兒子。聖經對於這種「敘述式神學」很是看重,請參十二章2627節。數算神「勝利的作為」(士五1011,和合本作「公義的作為」)──即祂所行的神蹟,以及祂怎樣戲侮埃及(和合本作「向埃及人所作的事」),有激發信心的作用。其中「戲侮」之概念,所著重的不是感受而是其結果。這是擬人法,用人的字眼來描述神的作為。就如詩篇中對神嗤笑的描寫一樣(詩二4),不應該過分堅持其神學意義。

  4. 蝗蟲。現時雖因國際間的合作,力圖加以控制,仍是沙漠附近地區最令人談之而色變的害蟲之一。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大群蝗蟲從澳洲新南威爾士內陸的吉爾甘德拉(Gilgandra)地區,越過山脈直趨富庶的亨特谷(Hunter Valley),著陸時蓋滿地面。西亞洲蝗禍素來嚴重:從阿摩司(摩七13)而至約珥(珥一17),可怖的蝗蟲都是眾先知末世預言中毀滅的象徵,又是神審判的描繪。

  8. 要去的是誰呢?法老毫無誠意地發價,對他百姓的請願作一要求:成年男子可以去,其他人一概不准。摩西拒絕接受,反而要求全面釋放人民和牲畜。結果在混亂中,兩兄弟從大發雷霆的法老座前被驅逐(11節)。毀滅至此已無可避免,法老的行為使得事態再無轉圜餘地。從私人的角度看,法老無疑相信自己的建議合理;從實際的角度看,他有婦孺牲畜為質,以色列人非得回來不可;從宗教的角度看,只有成年男子才能全面參與古代的崇拜;縱是後世的以色列,也只有男丁才須一年三次朝見耶和華(出二十三17)。當時是男人的世界,但那是有其理由的。如此召集的男丁,就是國家的兵源(參照聖經中「以色列軍隊」和「萬軍之耶和華」等字眼),他們又是每個家庭的家長,由他們代表全國崇拜最是恰當。

  13. 東風。本節說明了創造萬物的神怎樣使用自然世界,普通的蝗蟲被視作神之鞭笞。東風將之從阿拉伯大草原吹來;最後西風又將牠們吹入海中(19節)。渡過紅海是神使用風浪的另一個案例(出十四);此外又可參較馬太福音八章27節對基督的見證。日後「風」即是神「使者」的意念,大概便是從此而出。希伯來文 ru^ah] 一字除可譯作「風」、「氣息」之外,又可解為神或人的「靈」;對這概念更有助長作用。

  16. 我得罪……神。法老再次輕率認罪,這種膚淺悔改的目的,不過是為逃避惡果(來十二17)。這一切記述並沒有將法老描繪為徹底墮落的怪物,他不過和以掃一樣,是個「屬世的」的描繪;我們當引為鑑戒。

{\Section:TopicID=162}2129. 第九次擊打

  21. 這黑暗似乎摸得著。可能來自今日所謂的「漢辛風」(h]amsi{n,直譯是「五十」;以數目為風名的,又有英國水手所謂的「咆哮四十度」,roaring forties)。這風在春季間歇地連吹五十日,因而以五十為名;它經常從沙漠帶來風沙。風暴最猛烈的時候,耶利哥附近的能見度跌至幾乎等於零,空氣中充滿了沙土,給人濃稠的感覺。本節希伯來文 ya{mes% 一字,可能就是這個意思;如果所形容的,真是沙暴中鬱悶而又觸摸得到的黑暗和熱力,RSV 將這字譯為「摸得著」(和合本同),便譯得十分恰當了。

  22. 烏黑。本節連用兩個本身意思都是「黑暗」的字眼,以最強力的語氣形容黑暗的程度。

  23. 三天之久。可能是個象徵,但也有可能是民間傳統所保存生動的記憶。以色列有「亮光」,可能是因為他們在沙暴範圍以外。無論如何,沙暴是「一條一條」地移動的,即使在吹襲範圍以內的地區,也有不勻稱的現象。歌珊若是位於尼羅河谷地三角洲的儘邊的話,受影響的機會就更微小了。

  24. 羊群牛群。法老究竟是想要扣留牛羊為質,逼使以色列回來,還是已經放棄保有奴隸的希望,不過是想收回一些牲口(此舉可以理解,因他自己的牲口傷亡慘重),聖經並沒有說明。摩西看穿了他的陰謀,拒絕是理所當然的。法老憤怒的反應迅速而堅決。

  25. 祭物。本節不必(如戴維斯所言),是指法老本人也要獻上祭物為禮,作為對耶和華某種的贖愆祭。它不過是要法老容許以色列人帶走所有牛羊,使他們有祭物獻給耶和華而已;不然這許可也是空泛的。究竟摩西法老二人,有否認真進行這種近東式的討價還價,卻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29. 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十二章31節又何解呢?若要雞蛋裡挑骨頭,我們可以說法老死了長子之後,並沒有召見摩西亞倫,只是差人傳達口訊而已。但摩西和法老在盛怒之時所說的話,要斤斤計較是不公平的。摩西不過從法老所說的話中,看出他心中的剛愎,因而接受了最後審判是無可避免的事實。這樣的面談,今後再不會發生。──《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