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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七章

 

  4. 我的軍隊以色列民。本節稱以色列為神的「軍隊」,參較聖經對「以色列民」「全副武裝」出離埃及的記載(出十三18若果真該這樣翻譯)。只要我們不將他們和現代有紀律的軍隊相比,這描繪並沒有錯。古時的「群眾」裡每個男丁都是士兵,縱然只有小刀或是機弦,以色列的男人無疑都攜備兵器。譬如大衛,就向歌利亞稱耶和華為「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撒上十七45);出埃及記十五章3節更直截了當地,說「耶和華是戰士」。「以色列軍隊」的概念,無疑很容易引伸到天上的軍兵,兩者同樣受神掌管。重重的刑罰。參較六章6節;法老在九章27節也承認以色列是「清白」的,自己是「有罪」的。這是從另一個角度看第3節的「神蹟」,每個災難都是神執法的行動,祂是審判官,同時亦是救贖主。

  7. 八十歲,加上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四十年,這年齡符合摩西死時「年一百二十歲」的記載(申三十四7)。一百二十歲的確實壽數雖然罕見,卻不是沒有可能。然而一百二十也是原始時代,神容許人存活最「理想」的歲數(創六3),因此這數目可能是象徵性的說法。三代(如:詩一二八6「看見你兒女的兒女」)也是完滿的象徵。每代四十年,三代正好是一百二十年。

{\Section:TopicID=153}813. 法老面前的神蹟

  雖然賜給摩西的三個神蹟,可能都曾在以色列人面前施行,這裡記載行在法老面前的只有一個(杖變蛇)。另一個神蹟(水變血)變為災難之一(出七20)。第三個神蹟可能和九章10節皮膚病的災難有關。不出所料,法老完全不把這些神蹟當作一回事;尤其他的「科學家」也有法子複製。後來他們也能複製「血」和「蛙」災,但他們的伎倆似乎只是到此為止。

  9. ,本節所用的是 tanni^n,並非四章3節的字眼,一如上述,這字可能是指小鱷魚,又可能是大蜥蜴或澤蜥。希伯來人並沒有在自然科學上詳細分類的習慣。

  11. 行法術的,原文 h]art]ummi^m ?大概是來自埃及語;這字眼聖經只用來形容這些埃及人(但一20等經節除外,惟該處似乎是引用五經)。上文解釋他們是「博士」和「術士」。他們名叫雅尼和佯庇的傳統(提後三8),《耶路撒冷的他爾根》(Jerusalem Targum,主後二世紀)已有獨立記載。法術在埃及極為普遍,好幾個蒲紙文獻都以之為主題。

  12. 吞了他們的杖,譯作「囫圇吞下」更佳。即使到了今日,同類相食,仍是弄蛇者煩惱不堪的問題。他們變出來的確然是真蛇。儘管有人試圖視之為象喻,不將「吞下」按照字面理解,似乎很不可能。但我們仍然不能肯定事情發生的經過,法老的術士究竟如何複製摩西神蹟等等問題,更耐人尋味。這些術士無疑善用障眼法、幻術、甚至催眠術。使徒行傳七章22節雖說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我們不能以為摩西所用的也是這種手段。

{\Section:TopicID=154}1425. 第一個災難

  用來形容這些「災難」的,是三個同源而又同樣解作「擊」、「打」的希伯來字,以及三個已經譯為「神蹟」的字眼。這幾個字強調災難的雙重性質,既是神作為的證據,又是這些作為本質的彰顯;這些作為包括了審判和拯救。有人認為這些災難構成道德難題。對他們來說,問題不在災難的發生,也不在以色列逃離這個瘡痍滿目的國土,而是在於聖經將之視作神忿怒的詮釋。但神既掌管萬有,萬事豈非全是祂的作為?此事若非神向埃及彰顯忿怒,又怎會是祂向以色列施行拯救?這兩句話若不共存,便得共亡。在信和不信之間,同樣的事情往往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故此基督徒對每一件事的解釋,皆是以神愛的宗旨作為出發點(羅八28)。沒有什麼能夠動搖這種信心,因為它終能勝過世界(約壹五4)。(海厄特的附錄對於不同的災禍,作出了有趣而詳盡的討論,請看336頁以下。)

  17. 變作血。任何濃稠的紅色液體都有可能是這裡的「血」,本節注重形似,而非客觀的分析。然而有人提出這是指日落時,光線照在水面的倒映,這解釋我們卻必須否定。因為落日雖然能夠暫時改變氾濫河水的外貌,卻不會影響其滋味和氣息。最合理的解釋似乎是從衣索比亞沖刷下來的紅泥(每年造成阿拉伯人所謂「紅尼羅」的現象),或者是紅色浮游生物大量繁殖(澳洲昆士蘭沿岸不時也會這樣)。杖一「擊打」河水,水便發生改變,與渡過紅海(十四21)和約但河(書三15)一樣,是神完美時間安排的例子。

  19. 水……江、河、池、塘。這些重複的名詞強調擊打範圍廣泛,免得我們單看第17節,以為受影響的只有尼羅河。這實在不足為奇,因為埃及一切池塘和水道,始終得倚賴尼羅河供給水源。今日東南亞雨季氾濫時,河流的穢水漲過平原,能夠污染幾哩以外的純淨井水。這是很沉重的打擊,因為尼羅河被視為神祇,其水是埃及的命脈,魚又是最主要的食糧。在木器中、石器中,雖然希伯來文作「在木和石之中」,戴維斯認為這是指樹汁及地下泉水的理論,恐怕也說不通:記敘本身並不支持這看法。和合本與 RSV 的翻譯最為合理。然而美索不達米亞亦發生過類似的災難,樹林和庭園都充滿了血;有關這方面的記載請參看海厄特。

  22. 埃及行法術的也……照樣而行\cs8。他們起碼在外表上達成了同樣的結果。依照常理來看,能夠扺消災難當然更為有用;但這無疑是他們力所不逮的(參看蛙災)。因此摩西和他們之間的差別並不在於效果,重要的是產生這效果的方法。他們藉「邪術」達到目的,以色列則單單倚靠神:兩者的分別實在於此。

  24. 在河的兩邊挖地。這是目擊者生動的描述。在河邊沙土挖「井」可以有「濾水器」的作用。附帶說一句:這證明了水所變成的並非真血(若果是血,怎樣也過濾不了),而是令人作嘔的紅漿(18節只說它令人厭惡,並沒有如 AV 所言,說它有毒)。

  25. 七天。有關十災的時間指標不多,這是其中之一。它不可視為象徵,要照字面解釋才有價值。經文驟看似乎顯示災難接二連三地發生,事實未必如此。災難結束日期可以肯定:以色列在逾越節(春季月圓)時出埃及。尼羅河在衣索比亞雪溶,和高地春季豪雨之後氾濫。災難開始時尼羅河若正氾濫,時間便當在六月至十月之間。從被毀壞的植物可以看出,出埃及記第九章的雹災似乎在一月發生。因此十災合起來,起碼有六個月的時間。緊湊的聖經記敘,往往將很長的時間加以濃縮,一章8節「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便是一個例子。──《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