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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26}Ⅰ 居於埃及地(一∼十一)

{\Section:TopicID=127}A 摩西之前的以色列(一122

{\Section:TopicID=128}17. 背景

  1. 而這是……的名字(和合本作「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在希伯來文中,本書頭一個字是「而」(英:and),明證出埃及記不過是創世記故事的延續,和對列祖應許的成就,而不是另一本新書。但本節也是最宜作出分割的地方,這是五經最後一次以「以色列的眾子」之名,來形容雅各的直系親屬。今後這名號便成為父系的集合稱謂,形容神的全部子民,彷彿阿拉伯人的部族稱號。

  24. 十二位族祖的名字洪亮而有節奏,就如新約十二使徒的名單。神的新工作即將開始。

  5. 七十,可能是個概略整數,又可能是個有神聖象徵的數字。但只要從總數之中扣除雅各的女兒底拿,也能準確得到這數目。希臘文譯本在創世記四十六章加上以法蓮和瑪拿西的五個兒子,構成使徒行傳七章14節所說的「七十五個人」4。但本節的神學重點,卻是對比進入埃及的寥寥幾人,和出埃及時的龐大數目。

  7. 希伯來原文故意重複創世記一章2122節所用的三個動詞,這三個動詞或可譯作「多結果子……雲集……變得眾多」(pa{ra^, s%a{ras], ra{b[a^ 和合本作「生養、眾多、繁茂」)。本節將這種增長,詮釋為神對被造之物所應許的祝福。從約瑟去世至今,已經渡過了相當的年日。時間最短的估計,摩西是第四代的利未人(民二十六58),而更有可能,他是生於數百年後(出十二40)。滿了那地,可能是指歌珊地(大概是從尼羅河延伸到今日蘇伊士運河河道的圖米拉特河,Wadi Tumilat),亦有可能是自然的誇飾,指埃及全地。後者在統計學上雖然並不正確,卻生動地表達了埃及本土人的感受。在某些地區,那些不受歡迎的僑民人數可能比他們還多。

{\Section:TopicID=129}814. 法老的勞工營

  8. 新王,不必指下一任的法老。如果以色列在埃及居住的年日,實際上是有幾世紀之久的話(出十二40),這可能是個新的朝代。埃及第十七王朝由(外來屬於閃族的)許克所斯人(Hyksos)統治,第十八王朝(主前15701310)則由埃及本土人組成,一得勢便驅逐了外族的統治者。基於獨立的理由,今日學者大多認為出埃及在第十九王朝初期發生(主前13101200),即主前十三世紀。無論是哪個朝代,這都是通俗民間歷史的簡單措辭所表達的是真相,並不關心準確的日期。

  1011. 強逼勞工是古代世界的通則,高度集權的埃及也不例外。沒有了強逼勞工,金字塔和尼羅河運河就都沒可能完成。督工是個專門名詞,形容可恨的埃及官員;下級的以色列官長是他們的手下(出五14)。「督工」(s*a{re^ missi^m)的「工」字(mas,複數 missi^m),在以色列也是「強逼勞工」的專門名詞(通常是指迦南人,換言之受勞役的是外族人,參王上九21;和合本通常譯「服苦」)。這種人何等可恨,從亞多蘭被石頭打死便可見一斑(王上十二18)。比東和蘭塞。躍然紙上,是鑑定日期的寶貴資料,這兩城使人聯想蘭塞二世(Ramesses II,主前約12901225年),更可能和他在亞洲的戰役有關。比東大抵是位於圖米拉特河的雷塔貝廢丘(Tell er-Retabe,即「羅騰岡」;和合本的羅騰樹,即金雀花),蘭塞則可能是今日在尼羅河三角洲東支的坎蒂爾(Qanti^r,意即「橋」)。但這兩個城市的確實地點至今仍然未有定論。

  12. 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試圖用這些方法控制神子民的增長是枉然的。本節再次用兩個創世記所用的動詞(創一22,三十30),來形容他們成功的繁衍。然而他們所過的,是沉悶沒有止境的苦工生涯(14節)。這民族健壯如牛,在生理上優勝,更惹嬌養之埃及人的「嫌惡」(參 NEB)。其他學者則參照創世記二十七章46節,認為「煩得要死」的譯法較為準確。

{\Section:TopicID=130}1522. 法老的第二條策略:種族滅絕

  15. 希伯來的收生婆,「希伯來」一詞在舊約早期似乎涵義廣泛,它是個文化而非種族的詞彙,這詞在外人口中通常用來稱呼半定居的西閃族人(如22節便是)。這詞在法老的口中,用得很恰當。出埃及記五章3節對埃及法老形容以色列的神,用起來也很正當。法典中「希伯來奴僕」的範圍,遠比「以色列奴僕」為廣(二十一2)。這個字可能和今日「吉普賽」(gipsy)的鄙稱一樣,包括了流浪漢和牲口貿易商的含義。埃及文獻中無特殊技能的「阿皮魯」工人(`Apiru),或亞馬拿廢丘版片(Tell el-Amarna tablets)中的「哈比魯人」(Habiru),可能也是指這文化階層的人(兩者的中譯一般都作「哈皮魯」)5施弗拉普阿,都是正當的閃族語系名字,形式較古(參較士七10基甸的僕人普拉),意思大概分別是「美貌」以及「華麗」。施弗拉一名又可參較撒非喇(徒五1)。與比東和蘭塞的名字一樣,記述這些細節能夠保證我們所面對的,是可靠的歷史傳統。但收生婆為什麼只有兩位呢?可能只有她們兩個收生婆,可能只有她們不順從法老,又可能只有這兩人名字被記念。然而第一個看法,卻顯示以色列頂多只有幾千人。最合理的也許是第三個看法,因為它和民間野史以及閃族語文至為符合。在希伯來語中,「收生婆」有「後來環境使之成名之人」的意思(參出二1)。

  16. 臨盆,直譯作「兩塊石頭」。以色列婦女生產之時,蹲在這兩塊石頭上面。其他閃族文化也有類似的做法。另一個可能性較低的看法,認為這是指男孩獨有的器官;只有這些嬰孩才須被殺。

  19. 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他們已經生產了。聖經沒有說收生婆說謊,還是「希伯來」嬰孩迅速落地真的有生理上的根據。德萊維引用了一些阿拉伯人相同的例證,但拉結的生產也確有困難(創三十五16)。即使她們真是說謊了,神也不是稱許她們欺騙,而是讚賞她們拒絕奪取嬰兒的性命,因為這是神的賞賜。她們對生命的尊重,來自對賜生命之神的尊敬(出二十1213)。她們亦因此得到家室作為賞賜。我們應當細想本段經文和現代有關墮胎的爭議,兩者之間的關係。

  22. 在此譯作AVRV、和合本)的希伯來字,是個外來語。這字源自埃及語,所指的是至重要的河,亦即是尼羅河(RSVNEB、現代本。其他可能也是來自埃及語的詞彙包括了「蘆荻」、「青蛙」;此外又有無數埃及語的人名,利未支派尤然)。藉水淹來處死,在埃及和巴比倫等國家是理所當然的方法;正如在到處是石頭的以色列,則用石頭作處決的工具(書七25)。我們不曉得以色列人大體來說,究竟有沒有遵行法老的命令,然而摩西的父母,卻敢冒險觸怒法老(來十一23)。法老大概打算將一切的女孩都成為侍妾,不消一代便被吸收成為埃及人的一部分。這種企圖滅絕神子民的妄行,在新約也可以找得到,希律就殺盡了伯利恆城一帶的嬰孩(太二16)。但和新約一樣,神保護了祂所揀選的器皿;不論是法老還是希律,皆無法攔阻神的計畫。猶太解經家從法老的行為和希特勒等人的滅族屠殺中,看到了其中的共同點。基督徒解經家則從教會歷代以來所遭受的苦難和逼迫中,找到雷同之處。

 

4 在昆蘭(Qumran)發現的希伯來文死海古卷中,一卷也有「七十五」字樣。詳情請看柯勞斯,137頁。

5 要進一步研究討論這些群體之間關係的專門文獻,請參看海厄特。──《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