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邪》 文/伟宁 第一章 罪是什么 罪就是违背律法,而律法是良善的,这律法出于神。罪存在的前提是律法存 在,因为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马书4:15)。 所以哪里有罪, 哪里就有律法。凡犯罪的人,就是违背律法,因为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 书3:4)。   律法不仅禁止人行恶(不拘在思想、言语或行为上),而且它命令人要行善。 所以不行律法所命令的善,就与行那被禁止的恶一样有罪。圣灵所结的果子 没有律法限制, 而肉体的邪情私欲则有律法禁止, 因为它们都与律法相背 (加拉太书5:19-24)。 因此,凡违背神律法的,不管是律法的整部还是其 中的一条(雅各书2:10),(无论他是有意违抗或是消极地逃避神的诫命), 即不行律法所命令的善与行律法所禁止的恶,都是罪。第二章 罪的邪性   我们现在要特别阐明罪的邪性由什么组成。这个概念可以清楚地从第一章的 定义中得以表明。违背神的律法就是罪,因律法不但是圣洁和公义的(因为 它出自圣洁和公义的神),而且按照罗马书7:13的上下文和其它的经文(例 如申命记5:29;6:24)对神所吩咐律法的对象——人来说是良善的。 那么, 既然罪违背神良善的律法,它的邪恶性就在于:它与神敌对,它与人也相敌 对。因此,为了讲清罪的狠毒及邪恶的本质,我需要着重阐释这两个主题。 罪与神、与人的敌对都是由律法表现出来,因为藉着律法,罪就被显明是罪, 并且藉着诫命罪无法抗拒、无法遮掩地被显露出极端的邪恶,即因它不但轻 慢神而使祂大发烈怒,也使人存有邪僻的心而最终把人推向毁灭。因为这两 方面都是真实的,所以罪对于神和人都是可厌恶的;不但神恨恶罪,人也理 当痛恨罪。我衷心希望本书能够帮助人们象神那样恨恶罪。 一、罪与神敌对   罪的邪恶性在于:它与神敌对。罪本身就是敌对。属肉体的人(罪人)被称为 神的仇敌(罗马书5:8,10;歌罗西书1:21);体贴肉体或罪本身的也被称为 神的仇敌(罗马书8:7)。因此,圣经在论及罪及其表现时充满了义愤,比如 :行事与神作对(利未记26:21);悖逆神(以赛亚书1:2);使世人如神的仇 敌(弥迦书2:8);与神争论 (以赛亚书45:9),以及厌弃耶和华 (民数记 11:20)。罪使人怨恨神(罗马书1:30),抗拒圣灵(使徒行传7:51),攻击 神 (使徒行传5:39;23:9), 甚至鼓动人亵渎神或接受无神论 ,说没有神 (诗篇14:1)。   虽然不是每一个罪人都做过这一,但是这里的任何一种过犯不仅具有罪的本质, 而且其种子都藏在所有罪人的心里(马太福音15:19)。如果神没有以祂的大 能阻拦一部分人,以祂的慈爱和大能约束某些人顺服,那么所有的人都会犯任 何的罪 (哥林多后书5:14;诗篇110:3)。这就是罪极其邪恶的本质,它不仅 背叛至高无上的神,也不愿承认它的罪行。罪是顽固的,不愿受神的管辖。 罪不但不服从, 而且也不愿服从,不愿与神和好;罪是何等的充满敌意!接 下来要更加具体地探讨罪的敌意。 1. 罪与神的本质敌对。神的本质是圣洁的,宛若其名。 神所喜悦的是祂的 圣洁与至圣至荣(出埃及记15:11)。因此,当世人疯狂地认为神恰如他们一 样邪恶时(诗篇50:16-22),就比相信神不存在更可怕。 圣经告诉我们,当 人们说: 「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 时,使神烦琐 (玛拉基书2:17)。   因神是圣洁的,祂就绝不会作孽,也不会有犯罪的嫌疑。 如果神不圣洁,那 么祂的公义和审判就会显得严厉及专制; 祂对选民的爱就显得偏狭;祂的耐 心似乎就在纵容或赞同罪。 然而,神是圣洁的,毫无瑕疵。因此,祂不能犯 罪,祂不是罪的起因,也不引诱任何人犯罪。 祂没有吩咐任何人犯罪,因为 这与祂的本质和旨意是完全矛盾的。 祂并不赞同人犯罪, 反而万分憎恶罪。 祂是无罪的,祂的“眼目清洁,不看邪僻”(哈巴谷书1:13)。 相对于神永 恒、完全的圣洁来说,罪是永远、完全败坏的; 在神那里没有邪恶,在罪和 肉体中亦无良善(罗马书7:18)。 2. 罪与神的名和属性相敌对。 a. 罪妄想废黜神的主权。它不愿顺从万王之王,也不愿接受神在宝座上掌管 祂所创造世界的事实。因罪的这一态度,法老说道:「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 的话,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也不容以色列人去!」(出埃及记 5:2)罪说道,「我们的嘴唇是我们的,谁能作我们的主呢?」(诗篇12:4) 犹太人也曾同样地说道,「我们脱离约束,再不归向你了。」(耶利米书:31) 由此我们看到,罪要藉着不承认神的主权而悖逆祂,叫祂下台。 b. 罪否认人能在神那里找到完全的喜乐和满足。 相反,罪竟然宣扬人在空虚 和邪恶中所获得的胜过在神那里得到的喜乐和益处。 每一个离开父家出走的 浪子实际上仅只是在说,他相信别处更好。 c. 罪向神的公义挑战,触动祂的怒气,激起祂的愤恨。 d. 罪忽视神的无所不在。它说,「哦,神并没有看到,至高者也不在意。」 e. 罪藐视神丰盛的恩慈(罗马书2:4)。 f. 罪试图将神的恩典变成放纵情欲的机会(犹大书4节)。它得寸进尺地做 恶,并声称恩典因罪显多。   总而言之,正如有人写道,罪向神的公义挑战,践踏祂的怜悯,讥笑祂的容 忍,轻看祂的大能,并藐视祂的慈爱。我们还要再加上,罪攻击祂的护理之 工(诗篇50篇),嘲笑祂的应许 (彼得后书3:3-4),轻慢祂的智能(以赛 亚书29:16)。 简言之,罪负隅顽抗,与神作对,将自己高举于神和祂的所 有属性之上。 3. 罪与神的作为相敌。神一切的作为都甚好,配得我们尊敬。相反,罪的 事工却是丑陋和可怕的,因它们颠倒黑白,制造混乱并一切可憎的事。罪因 在世上的一切扰乱和邪恶,当受诅咒。罪极端敌视神的作为,不断极力地企 图破坏神所行的一切, 妄想销毁祂在世上的一切证据和见证。 神是良善的, 祂的一切作为都尽善尽美﹙诗篇119:68﹚;但罪是邪恶的,它的一切作为全 是邪恶。 4. 罪与神的律法和旨意相敌。罪敌视神赐给我们的所有律法和典章。没有 一条律法不是罪曾违犯或企图毁灭的。 罪不但违抗而且敌视神的旨意。当神 的儿子降世宣告并执行天父的旨意时,祂遭到罪人的顶撞﹙希伯来书12:3﹚, 他们企图使别人相信,基督和祂的教义都不是源自于神。   罪与神的旨意势不两立。 它抵挡人传福音、祷告,以及神赐给人所有其它的 蒙恩之道。 罪这样做不但要阻碍人从这些事上获益,而且因对神的敌视而不 愿任何人敬拜祂。 如果行事为人与神的旨意和律法敌对,那么这就是敌对神 本身。比较利未记26:14-15和26:21,23,以及参看经上许多其它的经文,我 们可以就确知这点。圣经说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因他照神的旨意行 ﹙使徒 行传13:22﹚;圣经也说,那些顺从罪的人其心也按罪的旨意而行﹙以西结书 11:21﹚。 5. 罪与人受造时神的形象相敌对。 神以自己的形象造人。 那时的人有真 理的仁义和圣洁。 罪与这形象完全敌对,就如丑与美、暗与明,地狱与天堂 一样分明。此外,罪是魔鬼的形象。 当神造人时,祂以自己的形象造人;但 是当魔鬼引诱人犯罪得逞时,人便成了魔鬼的形象和样式, 象撒旦和它的使 者一样 ;他从前只知良善,如今却知道了邪恶 (因作恶并遭受罪的影响)。 所以,罪人与魔鬼相差无几,事实上,作恶的出于魔鬼(约翰一书3:8),他 们不但是撒旦的奴仆,也是它的儿女:「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 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这就如儿女象父,罪人则更象魔鬼。 罪拥有魔鬼的本性、脾气、特征和行为。 6. 罪与神的子民相敌对。诚然,罪对神儿女的恨无法胜过神对他们的爱,罪 对他们的伤害也无法超过神对他们的恩待。而且,罪因恶意和嫉妒而毫不手 软地陷害神的儿女,罪之所以恨恶他们是因为神爱他们。神的儿女在祂的眼 中是宝贵无比的。神与自己的儿女们共担一切的痛苦,祂看待他们在今世的 患难如同自己的一样 (使徒行传9:4-5;马太福音25:41-45)。他们越亲近 神或祂越恩待他们,罪就越发想搅扰他们。罪从不放弃与在他们心中那不能 朽坏的种子作战;肉体的情欲与圣灵相争(加拉太书5:17),也与信徒的灵 魂争战(彼得前书2:11)。罪邪恶的计划便是,要神的儿女在今世丧失一切 的喜乐,也要他们在今世不作任何圣工。罪也从不放弃煽动魔鬼的儿女监禁、 逼迫、甚至毁灭神那为数不多的羊群和余数。若不是神的恩典阻拦罪,神的 百姓便永无安宁之日。罪不断骚扰和阻止神的儿女,以致于他们难以一心一 意地与神相交。当他们愿行善时,罪在他们中间,或企图阻拦他们完成善工, 或使他们不能尽心尽意。罪竭力玷污他们所行之事,也竭力将他们手中所行 的圣洁之事变为污秽。为此,神的儿女在忧伤中呼吁,「我真是苦啊!谁能 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   罪也千方百计阻碍圣徒获得安慰、益处和喜乐。罪就如魔鬼一样,相较非信 徒而言,它更倾向于骚扰世上的圣徒。撒旦恨恶所有的人实在不假,但它尤 其恨恶圣徒。我们当警惕,正如使徒彼得所说的那样: 我们的仇敌撒旦到处 寻找可吞噬的人 ﹙彼得前书5:8﹚,它这样做的企图是为了挫败神、妨碍祂 的计划(神所喜悦的就是祝福祂的百姓)。 7. 罪与神的荣耀相敌对。罪敌视应当或将要归荣耀给神的一切。认罪和悔 改归荣耀给神﹙约书亚记7:19﹚,罪却不遗余力地搅挠和阻止这行为。自从 罪在亚当和夏娃身上得逞之后,它就时刻不停地在他们的后裔身上展开毁灭 的事工(启示录16:9﹚。信心荣耀神,因此罪为了叫人不信,便与魔鬼勾结, 弄瞎人的心眼 ﹙哥林多后书4:4﹚。基督徒期望他们所行的一切都是为着荣 耀神,罪却企图竭力阻挡他们这样做,并总是不断地寻找手段去玷污他们对 神最真诚的服侍。罪如此歹毒,它不但使神不悦,不尊荣祂,而且企图肆力 击败一切努力讨神喜悦的人,巴望他们一蹶不振。如果罪的目的得逞,那就 没有任何人或事蒙神喜悦,使祂得荣耀。罪将神的尊荣扭曲得面目全非,又 散布有关神和过敬虔生活的谣言,蛊惑人亵渎藐视神,将绊脚石放置在人的 道路上,怂恿他们恨恶一切良善和公义。 8. 罪与神和祂的存在相敌对。 罪使罪人希望没有神,因罪人本身就是恨 恶神的﹙罗马书1:30﹚。恰如恨弟兄的便是杀人的一样﹙约翰一书3:15﹚, 那恨神的人也是如此,他在心里恨不得除掉神。罪建立堡垒和据点与神作战 ﹙哥林多后书10:4-5﹚。罪向神讨战,若它的力量能为所欲为,神必然不复 存在。对于恶人而言,神是他们的绊脚石,因此他们对神说道,「离开我们 吧!」﹙约伯记21:14﹚,又指着主耶稣基督说,「我们要挣开祂们的捆绑, 脱去祂们的绳索」 ﹙诗篇2:3﹚。 甚至当圣灵吸引和邀请他们与神和好时, 他们反而抗拒且与平安的圣灵争战﹙使徒行传7:51﹚。我们因此看到,他们 敌对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格: 圣父,圣子和圣灵。总之,罪敌视一切亲近神 和与神的圣名有关的事;尤其最敌对神,因神本就是神,也因祂是最良善的。   在我们讨论其它的话题之前,我恳求你,无论你是谁,当读到这里时,请你 稍微停顿思考一下。罪人在此须留意这里所说的话,因这关乎你我的罪。难 道我不该为你的灵魂求告神,恳求你远离恶人的帐蓬归向神吗?你实在很可 怜!你能否在心里拥抱一个叫罪的怪物呢?你会爱那恨神和神所憎恨的东西 吗?但愿神禁止你那样做!你仍愿与那完全敌对神和一切良善的罪联合吗? 哦,醒悟过来吧,对这偶像,对这一切的仇敌说,「滚开!滚开!难道我会 被你蛊惑去使我的神忧伤和不悦吗﹙因我生活、动作和存留都在乎祂﹚?我 决不愿意!」   请思考这些事情。不要再继续触动主的怒气,否则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 不要与强过你的神争论,祂能凭己意将恶人扔进地狱——那就是他们的归宿, 也就是犹大所在的地方﹙使徒行传1:25﹚。求神怜悯你的灵魂吧,因作恶的 不但冒犯、得罪神,而且也得罪和毁灭他自己的灵魂﹙箴言8:36﹚。难道你 不在乎自己的灵魂吗?你要忽略和藐视它,就如你愿将之送入地狱一般吗? 你自己要下地狱吗?请听我呼吁,虽然罪谄媚和引诱我们,但罪所图谋的不 过是毁灭和诅咒。这就引出了我们需要思考的第二点,即罪与人相敌对。第三章 见证罪   我将提出几处见证,证明罪的穷凶恶极以及它敌对神和人的劣迹。这包括: 神自己、人(义人和歹人)、律法和福音以及罪本身的见证。   一、神亲自见证罪 神无处不向我们证明祂的良善,也无处不向我们证明罪的邪性,即罪敌挡祂 也敌挡人的益处。 1. 神禁止罪并制定律法谴责罪 神所有的律法和诫命都是祂对罪的见证。写在人心里的律法、刻在石版上的 律法、福音(乃是信心的律法)都是神对罪的见证。   无疑,如果罪不是可憎之物,神永不会禁止它。起初,神赏赐人极大的自由, 允许他吃除一颗树之外的任何果子。除了罪邪恶欲望之外的享乐,神并没有 禁止人得尊荣、富裕、享乐。固然,因神并不喜悦苦待人,祂必永不禁止除 了不利于人和使祂不悦之外的任何事情。 2. 神禁止我们作恶成善 圣经告诉我们, 使徒保罗义愤填膺地指责那些说作恶能成善之人 (罗马书 3:8)。教导人犯罪成善实在是极度邪恶的教义。 这邪恶的教义最早出于魔 鬼的诱使,导致了人类第一次犯罪(创世记3:1-6)。 a. 我们不可作恶使自己得益 。神并不反对人享乐,只要这享乐不会使神 不悦并且没有不尊荣祂。神清楚地知道罪对人百害无益。就得失而论,赚得 整个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没有一种罪不会枉曲人 且使他赔上灵魂。 b. 我们不可作恶使别人得益。 神命令我们向众人行善,但祂禁止我们为 了使别人获益而作恶。不看顾家人的比不信真道的更坏(提摩太前书5:8), 但是那以邪恶的手段——借着贪婪、说谎、欺骗或压榨而看顾家人的也同样 如此。保罗与摩西有同样的心意,只要能救以色列人,他宁可在神面前舍己 受咒诅,但他也不敢擅自为他们的缘故犯罪。当有人问及奥古斯丁,他是否 会为邻舍的益处撒谎时,他说,“不可,也不可为了拯救所有的世人而说谎。” 罪如此恨毒和敌对神,我们不可为了得益而犯罪。比如,孝敬父母乃是我们 的本分,然而这必须是在主里面(以弗所书6:1)。他们若吩咐我们违背神, 我们如果因此顺服他们,这就意味着悖逆神,那么我们的本分要求不听从他 们,宁肯恨恶他们也不要顺从他们。“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 理不合理,你们自己斟量吧”(使徒行传4:19)。故此,神禁止我们以犯罪 来取悦显赫的人物、国家的领袖,甚至至近至亲的亲属。 c. 即使我们宣称为了神的荣耀也不可作恶。罪永不能直接地荣耀神,尽 管神知道如何使罪生善,然而祂并不期望我们为祂的缘故犯罪。祂并不需要 我们,更何况我们的罪。虽然神的真理因你的谎言更显真实,可是你终究是 犯罪的人(罗马书3:7)。所以,即使我们是为此目的也永不可作恶(第8节)。   那些赶出弟兄们的说道,“愿耶和华得荣耀”,神必使他们蒙羞(以赛亚书 66:5)。尽管他们自己想当然地以处死他们来事奉神,使祂得益,然而神却 将之视为魔鬼的服事(约翰福音16:2;启示录2:10)。当扫罗假借献祭推卸 他的罪时,圣经称之为悖逆和行巫术(撒母耳记上15章)。以主的名犯罪就 更为可憎了,因这看来似乎是神藉着撒旦的诡计受服事。   虽有恶人(如希律,彼拉多和犹大那样)成就了神的谋略和隐秘的旨意(神 预定万事的发生),但他们若违背祂所启示的旨意(就是他们所应当遵行和 顺服的准则),他们也必将无可推诿。这一切都告诉我们神对罪的见证,即 我们不可为了任何人的益处作恶,也不可为了任何益处作恶,甚至为神也是 如此。 3. 神以警告人的方式见证罪 若罪不是可憎之物,神必定不会以那么严重的警告——就是死的痛苦禁止它。 当我们谈到神履行这些警告与祂对罪人施行公义的审判时,将更详细地讨论 这点。 4. 神向恶人发怒 神天天向恶人发怒(诗篇7:11),这就证明神被他们所激怒;因祂惟独不喜 悦那些使祂不悦的人,也只有罪才使祂不悦。 试探神、遭至祂嫉妒、忿恨, 难道不是邪恶的事情吗?大卫求告神不要在烈怒中责备他 (诗篇6:1),因 谁知道祂烈怒的威力呢 (诗篇90:11)?祂的烈怒稍微发作时,投靠祂的人 是何等地有福呢(诗篇2:12)!“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 灭亡。”(诗篇2:12)灭绝紧随祂的怒气。“王的威吓如同狮子吼叫,惹动 祂怒的,是自害己命。”(箴言20:2)那么,万王之王的怒气更是何等可畏 呢!当神将我们的罪孽摆在祂的面前时,我们便因祂的怒气而消灭,又因祂 的愤怒而惊慌(诗篇90:7)。所以我们知道,若神的怒气如此可畏,使神发 怒的乃是罪,那么罪确实敌对神且是极其邪恶的。否则,恩典之源的神、耐 心的神,因祂的名就是爱,永不会对罪如此发怒。 5. 惟有罪使神后悔创造人(创世记6:5-6) 神看到世人恶贯满盈,他们的心终日所思所想尽都是恶。这时,主后悔造人 在世上,祂的心也忧伤。神在第七节中说道“我造他们后悔了”。在此,神 的后悔和伤痛乃是以人的情感表示神对人罪孽强烈的憎恶和不悦。曾经有一 段时间还没有罪(尽管未能维持多久),那时神甚为喜悦祂所造的一切。但 当罪毁灭了祂作为的精巧和美丽时,神以人口气说道,祂忧伤和后悔。可见, 使神忧伤和后悔的不是祂的造物之工,而是从人心所发出来的罪。神非人, 祂不会真正地后悔,这仅只是借喻人的一种情感,用来帮助我们领会那无限 之神对罪的立场。罪本身是令人何等憎恶! 6. 神用许多大而严厉的审判见证罪 神以审判威赫罪人,并在现今和将来施行审判。 罪人常常极大地误解了神, 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拉基书2:17)可以肯定的是,人一旦犯罪, 神就立刻审判,那么整个世界就立即会荒无人烟,转眼间就到了尽头。可祂 如今的耐心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审判(彼得后书3:9-10)。在审判之日,当 神定人的罪并送人下地狱时,他们必然会认识到罪是何等的邪恶,也必尝受 至终所产生的苦毒。   既然被定罪是恐怖的(因神永远地将祂的烈怒倾泻在恶人身上),我们必须 在此下结论说,罪使神极端地不悦,因它与神相悖。致使神对人如此严厉地 定罪之故绝非小事。神已在恶人、圣徒、和祂儿子的身上施行审判,这清楚 地证明了祂是何等痛恨罪。 a. 神已在恶人身上施行审判。 通常,第一位犯罪的人都会遭到酷烈和令 人战兢的惩罚。圣经记载第一位凶手该隐被驱逐出本地,到处游离飘荡(创 世记4:14),以此来警戒他人犯罪的严重后果。在设立了亚伦的祭司职分之 后,圣经以首先违背礼仪律的拉达和拉比户作为对众人的警戒,警告他们使 神不悦的恶果。在教会时代之初,起先向神撒谎的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奇异地 受到了惩罚。神已给我们提供许多诸如此类的见证。洪水吞灭了全世界、烈 火烧尽了所多玛和蛾摩拉、以色列所遭受的许多灾祸,圣经记下这些事情, 为的是要警戒我们 (哥林多前书10:11)。神并没有宽恕犯罪的天使;他们 都注定要承受黑暗。神在瞬间几乎灭绝了所有的世人,只有八个人得保性命。 祂摧毁了君城、列国和万民。所以,人不可说: 万事常将如此,神不是审判 的神或者祂容许人作恶而不受罚。   神没有确实审判恶人的时代是不存在的。或许这对于狭隘和片面的观察者来 说,并不十分清楚,他们以为刑罚应该是显而易见、超自然和奇迹式的。按 照这些人的观点,神使地张口吞灭人,或以雷电霹打人才算是刑罚。他们不 明白神也有刑罚世人其它更常用的方式。譬如,神为人安置了良心,在人堕 落之后,这良心指控和谴责他们,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当他们的良心受 击打时,他们的心消沉,面色憔悴,勇气尽失。虽有人极力否认和不顾自己 不安的良心,但它照旧见证神如何在人内心里击打人,对他们的灵魂施行鞭 打;而且,神常常以可见的方式对人施加肉体上的刑罚,最常见的就是借着 中介的手段施罚,比如人的法官。 b. 当神的百姓犯罪时,祂也在他们身上施行了审判。神甚至刑罚祂所爱 的人以显明罪是何等的可恨。人会以为,若神要宽恕任何人免受刑罚,那这 些人就应当是祂自己的百姓。祂的确因他们是自己的儿女而怜惜他们。神固 然赦免他们的过犯,但祂仍报应他们的罪孽(诗篇99:8)。神没有彻底地刑 罚今世的很多恶人,但是他们的罪并没有蒙赦免,他们在来生必将受到完全 的刑罚。恶人和神百姓的不同之处在于,虽然神并没有让祂的百姓在今世毫 不受罚,但祂藉基督已完全赦免他们到永远。当祂的百姓犯罪时,神有时对 他们非常严厉;这使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卫王的奸淫和谋杀导致他的家 四分五裂,甚至使他身体的骨头破碎(诗篇51:8)。彼得的不认主使他后来 痛哭流涕。悔改是有代价的。它既是一种耻辱、忧伤和痛苦,也是给人的一 种仁慈和本分。   若神的儿女偏离正道,他们必会感受到管教的杖。那些享受神恩约祝福的人 (他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也会领受神的管教和责备。神是满有恩典怜 悯的,同时祂也是刑罚罪孽的神,并有时严厉地惩罚那些祂在世上最亲密和 最爱的人。虽然祂永不会挪去对他们的慈爱,但是祂却要因他们的过犯用杖 责打他们,因他们的罪孽用鞭责罚他们(诗篇89:30-33)。 c. 神没有爱惜祂自己的儿子,反而差派祂取人的肉身降世。 基督并不 是罪人,却担当了众人的罪孽。神永远喜悦祂的儿子,然而在祂替代罪人时, 父喜悦压伤祂。祂虽流泪哭求,但祂的父并没有从祂的手中挪去那杯。基督 不为自己所作的事受罚: 祂受罪的试探,可祂仍然是无罪的。祂为众人的罪 受难。在祂受难的杯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罪的恶极。这激发我讨论神对罪最 后和最大的见证。 7. 神差遣祂的儿子进入世界定了罪案并摧毁之(罗马书8:3;约翰一书3:8) 神没有爱惜祂的儿子,反而为了众人把祂献上(罗马书8:32)。为了更清楚 和更全面地证明这点,我须重申基督的苦难乃是为众罪人,祂所遭受的苦难 是空前绝后的,同时祂所受苦难的深重就充分显明了罪之邪恶。 a. 基督的苦难乃是为众罪人。 耶稣基督亲自经受患难,但祂并不是为自 己受苦,因祂本是无罪的(希伯来书4:15;7:26)。相反,祂降世为要拯救 罪人(提摩太前书1:15),祂来要把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马太福 音1:21),祂来寻找和拯救失丧的人 (路加福音19:10),所以在世上祂必 须受苦、受死才得以拯救他们。事实上,祂深爱着祂的教会,以致于为了教 会舍去自己的性命(以弗所书5:25)。基督因我们的过犯被交给人(罗马书 4:25),我们的罪孽就是促成祂死亡的起因。这一切都照着圣经成就了(哥 林多前书15:3),这里的意思是指旧约圣经预表、预言和应许了这一切(比 如:参看以赛亚书53:5)。基督为我们及我们的罪受死暗示着: i. 祂以舍己和死作为我们的赎价。可称颂之救主说道,祂来 “要舍命,作 多人的赎价” (马太福音20:28)。基督受死为了付出代价,就是赎价。因 此圣经说,我们是以重价买来的(哥林多前书6:20),这重价乃是基督自己 的血(彼得前书1:18-19;使徒行传20:28)。基督以舍己作为我们的赎价, 使得赎的百姓属于祂(彼得前书2:9)。 ii. 祂的死是我们罪的献祭。祂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 罪祭 在旧约被称为罪;照样,在新约,主耶稣基督作为罪的献祭被称作替我们成 罪。祂毫无瑕疵地将自己献给神,又以自己为祭除去罪(希伯来书9:26)。 正如我们藉着祂宝血的重价得赎, 同样我们藉着祂死的献祭得以与神和好 (罗马书5:9-10)。 iii. 祂为我们舍弃了性命,担当了我们因自己的罪应得的咒诅和刑罚。 基督为我们的缘故成为咒诅,这咒诅乃是对我们罪的公义刑罚(加拉太书3: 13)。 祂担当了我们因罪所招致的诅咒。 救赎出于基督宝血的重价,与神 和好又出于基督自己的献祭,与此相仿,我们得以称义乃是出于基督担当我 们因自己的罪应得的咒诅和刑罚(以赛亚书53:11)。祂替我们成为咒诅,好 叫亚伯拉罕的祝福临到我们,即因信称义(加拉太书3:8-9,13-14)。 b. 主耶稣基督的患难是无与伦比的。祂常经忧患(以赛亚书53:3),聚忧 患于一身。祂比所有的人更懂得忧患,因我们的罪孽全都压在祂身上。祂多 受苦痛: 与祂平时亲密的人离弃了祂或站在远处观望祂上十字架,惟有痛苦 伴随着祂钉十字架。从出生到死,从摇篮到十字架,从母腹到坟墓,祂都是 忧伤的人子。人的忧患从来没有能与祂相比的。   我们虽然无法完全理解基督的受苦,但可以从三方面思考: (i)主耶稣基督饱受各样的苦难; (ii)主耶稣基督所受的极度苦难来自于多种根源; (iii)主耶稣基督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饱受苦难。 i. 主耶稣基督饱受各样的苦难。经受试探是受苦的一种形式。圣经告诉我 们,基督在万事上受引诱(希伯来书4:15)。祂的一生都是自愿地虚己,即 祂不断地受苦。而且,祂生于苦难,出生后被放在马槽里;希律王一知道祂 的出生就派人四处搜寻要杀害祂,迫使祂的家逃往埃及。在祂长大之后,常 伴祂的乃是饥渴、旅途的跋涉和疲乏,藐视和弃绝,甚至连枕头的地方都没 有。然而,基督在死前和死时的受苦,最为深刻也最有意义。 1) 在祂的身体上。当基督的身体受伤和遭钉十字架时祂受痛苦(彼得前书 2:23-24)。祂不但亲历了死的痛苦,也在祂死的方式上遭受了痛苦。祂的头 本应该戴上比人世间任何皇冠更为尊贵的冠冕,却被戴上了荆棘的冠冕;人 竟吐唾沫在祂美好的面上;祂的背被鞭子重重地抽打,伤痕累累;祂的手和 脚被钉子穿透钉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的这一切痛苦如此剧烈深重,以致 祂本能地说,“我的骨头都脱了节”(诗篇22:14)。 最后,祂在十字架上 流尽了宝血,祂所遭受的这一切是何等的痛苦啊。祂乃是在羞耻、咒诅和痛 苦中死的。 2) 在祂的灵魂上。在祂的大悲痛中及十字架上,祂的灵魂所遭受的痛苦尤 甚。祂在极大的悲痛中,极为忧伤和愁苦 (马太福音26:37),因为这正是 祂最剧烈伤痛的开始。事实上,因忧伤重压在祂身上(亦如忧伤时时使我们 的灵伤痛),祂说祂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马太福音26:38)。基督的 忧伤到了极点,使祂哭喊“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将这杯撤去”(马太福音 26:39)。然而比这更大的忧伤乃是在十字架上。 在十字架上,祂首次也是 唯一的一次经历到祂父的烈怒,这烈怒本该因我们的罪归给我们,但是基督 自愿替代我们担当了神的烈怒。那时,在极度的悲伤中,祂呼唤,“我的神, 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马太福音27:46)。可见,祂的灵魂所受到的 苦难是何等沉痛! ii. 主耶稣所受的极度的苦难出于多种根源。 魔鬼加给主许多的患难,基 督固然伤了它的头,而它却伤了基督的脚跟(创世记3:15)。基督领受了天 上的见证——祂是神的儿子,就立刻被驱使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虽然基督 击败了它,可是撒旦只是暂时的离开。当基督即将遭难时,这世界的王子再 次聚集一切的力量猛烈地攻击祂。牠使用人的一切手段加增基督的痛苦(使 徒行传4:26)。法利赛人常常试探祂,祂却容忍了众罪人的抵触。不过,这 并不是全部的痛苦。更令祂心碎的是,祂自己的门徒和最亲的亲人也使祂受 苦。彼得曾如撒旦一样待祂,并三次不认祂。其它门徒的疑心小信也使祂忧 伤。犹大出卖了祂。祂的亲生弟兄不相信祂。诚然,基督最大的痛苦乃是出 于父,祂把那杯放在耶稣手中,又定意将祂压伤 (以赛亚书53:10),也将 我们一切的罪孽归到基督身上。神并没有爱惜祂也没有减轻祂的痛苦,反而 掩面,对自己唯一至爱的独生子发怒。 iii. 主耶稣基督在各样恶劣的环境下饱受苦难。妇人本由祂所造,而祂却 生于妇人,又成为神亲手所造的儿子。律法本是由祂制定,祂却生在律法以 下(加拉太书4:4)。祂本是万物之主,倒取了奴仆的形象;祂本与神同等, 反倒以肉体降世又象奴仆般心存顺服 (腓立比书2:5-8)。祂降世并不是为 了行己意,而是要行那位差派祂来者的旨意。 使祂的愁苦更加增的是,祂来到自己的百姓以色列人中间,他们反而不接待 祂,而是弃绝祂。纵使祂向众人行善,但向祂感恩的却寥寥无几(路加福音 17:12-19)。最终,他们拿着剑和棍前去捉拿祂,就如捉拿大罪犯那样。祂 虽说真话,但他们指控祂亵渎。虽然在祂身上没有查出什么罪,他们却宁可 选择释放一位臭名昭著的囚犯巴巴拿,而将祂处死。之后祂被钉在两个强盗 之间,其中的一位强盗还讥笑祂。在此可谈论的还很多,但我要接着谈论下 一点。 c. 基督遭受充分的苦难正见证了罪的邪性。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足以除罪 (希伯来书9:13),惟有神儿子的血才能满足祂的公义(彼得前书1:18-19), 所以神有多憎恶罪,就此可见一斑了!神差遣祂的儿子为罪人死就极大地证 明了罪的邪性。第四章 罪之邪这教义的应用   一、罪为万恶之首,邪恶的事非罪莫属。   万恶都不及罪那么邪僻;罪之外并无邪恶。苦难、死亡、魔鬼和地狱都不如 罪凶狠。这四种祸患的确是可怕的,所以我们疾呼神「救我们脱离」它们。 但是它们的总和也不及罪那么败坏。所以,我们的祷告更多应该是求神使我 们脱离罪;即使神不听其它的祷告,我们也应该求主垂听这祷告! 1. 罪比任何的苦难更为可怕。   苦难的种类很多;它们被称为祸患。瘟疫和苦难的祸患都由神所降,虽然它 们是罪所应得的。当然,没有任何的苦难当时看来是可喜的(希伯来书12:11); 尽管没有人想要受苦,但他们却能忍受苦难。相反,人既不应喜悦罪,也不 应容忍它。犯任何的罪比任何的受苦更为可怕、犯一种罪比所有的受苦更糟, 并且犯最小的罪比受最大的苦更可怕。   何以见得呢?难道犯罪比挨鞭笞、被火烧、被锯锯碎更为凶险吗?对,要凶 险得多!我们从救主的话中得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马太福音10:28)。换 言之,被杀害比遭定罪更好;受人的苦总比得罪神好。人能受苦而不犯罪, 但是,犯罪而不受苦是不可能的。那些以为能借犯罪逃避受苦的人,殊不知 他们因犯罪而落入了更可怕的苦难之中。   我们可以说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 (诗篇119:71) , 但一个人绝不可说, 「我犯罪是与我有益」。神为了我们的益处使万事互相效力,因此我们不但 能说磨练我们的神是良善的,而且能说那磨练的目的是使我们得益(哥林多 后书4:17)。然而我们绝无道理说罪使我们得益。很多人能说,「我若未曾 受苦,就必灭亡了」(诗篇119:67),但没有人可以说,「我若未曾犯罪就 必灭亡」。我们的灭亡乃是因为罪。许多人因历经磨难而感谢神,却从来没 有人因罪感谢祂。罪本身在发动之前或之后都为不善;图谋犯罪毫无益处, 在犯罪之后也毫无益处。虽然我们在遭受其它的祸患之前不将它们称为可慕 和良善的,后来却称它们为良善的,因此我们为之感谢神。 a. 人可以为了一个良善的缘故忍受苦难,但他不能为了良善的目的而 犯罪。人不应当为了受苦而受苦,但受苦仍可被选作良善的用意;如果我们 必须在受苦和犯罪之间作出选择,那么我们必须选择受苦。我们有时选择受 苦唯一良善的用意就是避免犯罪。我们有过先例,比如有三位年青人大有勇 敢的灵,即使神不救拔他们,他们仍不愿弃掉神而得罪祂,甚至他们在面临 着遭难和犯罪的选择时也没有丝毫的迟疑和顾虑(但以理书3:17)。我们在 圣经上还看到,但以理(但以理书6章)和保罗(使徒行传20:24)临危不惧, 不肯以罪冒犯神。请留意,当使徒提到他所受的苦时,他称之为至暂至轻的 (哥林多后书4:17)。但当他提到罪时,他却将之当作极重的负担,使他痛 苦地叹息,「我真是苦啊!」摩西宁肯放弃尊荣、财富和享乐,甘愿受苦, 弃绝犯罪。他把跟随基督最为不妙的——即责备——视为强过世界的好处。   还有一个最伟大的榜样,那就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自古以来,基督所遭 受的试探是最大的(因魔鬼将万国和万国的荣华都摆在祂的面前),尽管祂 受这大引诱、并因之而受苦,但祂却藐视和厌恶犯罪 (马太福音4章)。祂 承受了十字架的苦楚,轻看羞辱(希伯来书12:4);祂忍受了十字架、羞辱 和痛苦,被罪人所弃绝。所以祂教导我们,受苦总强如犯罪。 b. 我们应当在苦难中欢喜。 我们不但应当择苦弃恶,而且也当喜乐地忍 受苦难;我们必须在苦难中欢喜。相反,罪却是羞辱和痛苦的起因,而非快 乐的起因。「你们若在百般试验中,都要有大喜乐」 (雅各书1:2)。这里 说,我们不仅要喜乐,而且要 「大喜乐」。 信心的试验是人经历苦难的炉 (以赛亚书48:10;彼得前书1:6-7)。若有人想要在自己的罪中荣耀和高举 自己,他们的愚行必使他们蒙羞受辱。受苦强过犯罪,就如喜乐胜过痛苦、 荣耀胜过羞耻那样。 c. 圣经给予我们许多有关受苦的鼓励,却没有任何一节鼓励我们犯罪 的经文。若我们为义的缘故受苦,神必鼓励我们而不让我们灰心;相反,若 我们犯罪,祂必使我们忧伤痛悔。比如当我们为神受苦时,神与我们一同受 苦;但当我们犯罪时,神因我们而担忧。圣经记载,在我们所遭遇的一切苦 难中, 祂也受苦,并怜悯我们 (以赛亚书63:9; 希伯来书4:15)。祂说, 「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使徒行传9:4);扫罗逼迫教会就是 在逼迫主耶稣基督。反而,神抱怨祂百姓的罪孽为负担,这负担如同装满禾 捆的车压物一样(阿摩司书2:13)。   当我们为神受苦时,祂应许要以谋略、安稳、扶持来救助我们;但当我们犯 罪时,神撇弃我们,撤去祂的安慰,隐藏祂的面。即使雅各(译注: 在这里 「雅各」代表神的百姓)经历水火般的试验,神也必与他同在(以赛亚书43 :1-2)。另一方面,若我们犯罪,我们就离弃了神和祂的道,其结果必定是 神离弃我们(历代志下15:2)。同时,为神受苦是蒙神之爱的证据,证明我 们是祂所爱的儿女(希伯来书12:6-8);反之,犯罪证明我们不是由神所生 (约翰一书5:18-19), 而是承受神震怒的儿女和魔鬼的后嗣。所以,因受 苦所得的激励与因犯罪而生的灰心一同宣告,罪在一切的祸患中是最为可怕 的。 d. 受苦(甚至因罪受苦)旨在医治和毁灭罪。毫无疑问,良药苦口利于 病。但是,那些罪上加罪的人是在喂养、滋长和加重那应当被苦难扑灭的罪。   受苦强如走迷: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我受苦是与我有益」(诗篇119 :67,71)。苦难之果可洁净罪孽,使我们与神的圣洁有份(希伯来书12:10), 圣洁就是祂最大应许的目的之一(彼得后书1:4;哥林多后书7:1)。罪从未 给我们带来任何益处,除非人们疯狂地认为,遭玷污、被侮辱和被定罪是有 益的! e. 受苦促使我们成熟,罪却使我们越加败坏。末后的亚当因受苦而得以 完全(希伯来书2:10),而首先的亚当因犯罪而堕落。罪人脆弱不堪(罗马 书5:6),没有神、没有基督,活在世上没有指望 (以弗所书2:12);受苦 的圣徒,不久之后,必将被那有着万般恩典,呼召他藉着耶稣基督进入永远 荣耀的神成圣(彼得前书5:10)。 f. 为神受苦荣耀神,但罪羞辱神。受苦激使我们感谢和荣耀神 (彼得前 书4:14,16)。众圣徒因受苦而蒙福(彼得前书4:14);罪人则因犯罪而受 责备(彼得前书4:15)。试问,为神的荣耀受苦或犯罪羞辱神哪一种更好? g. 为神、为基督和为义受苦加增我们的荣耀, 然而犯罪只加重我们的 折磨 (马太福音5:10-12;哥林多后书4:17)。轻微的受苦造就极重的荣耀, 罪却招惹极大的震怒与折磨 (罗马书2:5)。罪堆上加堆、担上加担地积攒 神永不熄灭的怒火。那么,轻微的受苦和沉重的罪孽相比,哪一种更为不妙 以上的论述证实,受苦总强如犯罪。接着我们将查看,罪比死更为可怕。 2. 罪比死亡更为可怕   神的慈爱比生命更美,就是说,我们宁可离弃生命也不可离弃神的慈爱。同 样,我们受死强如犯罪:遭受死亡比犯罪更好(马太福音10:28)。死亡在以 下四个方面是大祸患,是人生的仇敌,但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罪都比死亡 更为可怕。 a. 死亡是离绝。死亡隔离至亲至爱的关系,使丈夫与妻子、灵魂与身体分 离。它使财富对我们不再有意义。因此,死亡是人极为凶残的仇敌。但死与 罪相较,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因罪使死亡及其所带来的祸患进入世间。无论 人是活是死,罪都使他与神隔绝。死亡总不能隔离神对人的爱(罗马书8:38 -39);惟有罪才能这样(以赛亚书59:2)。 b. 死亡是令人恐惧的,是可畏的。人们不但不愿意死,且对死亡望而 生畏。然而,死亡中所存在的一切恐惧皆由罪而来。罪乃是死亡的毒钩(哥 林多前书15:56),若没有罪,就没有死亡。 因为基督的死已除去了死亡的 毒钩,基督徒们便无须惧怕死亡(希伯来书2:14-15)。 c. 死亡叫人丧命,可罪远不止如此。 死亡夺去人与生俱来短暂的生命, 罪却剥夺我们属灵、永恒的生命。死亡只能杀身体,但罪能杀灵魂,在灵魂 经历了第一次的死亡之后, 罪又带给它更为可怕的死, 就是第二次的死亡 (定罪)。所以,死亡的杀伤力远不能与罪所带来的毁灭相较。 d. 死亡败坏人的身体,使之极为可憎。罪所带来的败坏远超过死亡所带 来的。罪使我们腐化,在神与人面前生出恶臭 (创世记34:30)。旧人和他 的情欲是败坏的,也的确毁坏我们(以弗所书4:22)。它们败坏我们的灵魂, 那败坏灵魂的比只败坏身体的要可恨得多。即使在身体活着的时候,罪也侵 蚀身体。所以就这方面而论,罪比死亡更为凶险。   正因如此,一个教父才在女王郁都晓 (Eudoxia)的威胁下仍能大义凛然地 回答道,「除了犯罪之外我一无所惧」。有位显赫的女王也曾经说过,她宁 可听到儿女的死讯,也不愿听到他们犯罪的消息。圣徒是世界所不配有的人, 他们宁可选择死也不愿犯罪(希伯来书11章)。由此,有不少象保罗一样的 圣徒,他们渴望去死,因为死将断绝犯罪。但,罪不仅比死更为毒辣…… 3. 罪比魔鬼更为可怕   魔鬼的确是我们可怕的仇敌;它恨恶人类。它知道若没有罪,它就既不能咒 诅也不能害人。离了罪,魔鬼便不能毁灭人而离了魔鬼,罪仍能毁灭人。魔 鬼确实在寻找可吞吃的人,但是离了罪,它便无力如此行;它也不能强制任 何人犯罪。 a. 虽然引诱人的是魔鬼,但犯罪的是人。人受撒旦的引诱不是罪(虽然 撒旦在引诱我们时犯罪)。但人自己的情欲比魔鬼的引诱要厉害得多。实际 上,圣经说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试探(雅各书1:14)。魔鬼会暂时地 放弃它的引诱,而邪恶的情欲却从未放弃过,因情欲的骚扰是魔鬼所不可比 及的。即使魔鬼没有搅扰我们,我们的心思意念中也会涌现出污秽的泡沫来。 奥古斯丁祈求神,「求你救我脱离那恶人,就是我自己」;我们也当如此祷 告,因为我们最大的仇敌无疑不是别人或魔鬼,而是自己的肉体。   b. 罪的折磨恶于魔鬼的折磨。 魔鬼是非常残忍的;它是咆哮的狮子。它 多次附在人们身上,毫无怜惜地折磨他们,但作罪人本身就是某种更大的折 磨。如果人在地狱中能得到良心上的安抚,或者他至少能够说,他在地狱并 不是他的过错,他的沉沦不是出于自己的行为,那么这对他来说仍不失为一 种宽慰。 4. 罪比地狱更为可怕   地狱仅是一种刑罚,而罪却是罪行本身。地狱中极大的刑罚是为了显明罪行 的重大和罪的恶极。神藉着地狱刑罚人而得荣耀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得罪神 和不尊荣祂是何等邪恶的事情。据传,安瑟伦(Anselm)说,罪和地狱摆在 他面前,若他必须经历二者之一,那么他宁肯选择经历地狱而不愿选择罪。 罪比地狱本身更为凶恶,因罪是地狱如此可怕和严酷的根由。除了罪没有什 么会使神发怒;若不是罪,祂的震怒也永不会发作。罪是地狱存在的根由, 因而罪越多,地狱中刑罚的程度就越重,如推罗、西顿所遭受的要甚过所多 玛和蛾摩拉。 5.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罪在所有的祸患中都是最可怕的。 我将更 深入地证明这点: a. 所有受造物的良善都不能与罪的邪恶抗衡,这是指罪对人的伤害胜过 所有的受造之物对我们的辅助。当我们生病或受伤时,神的不少造物有药物 上的功用能有效地治愈我们的疾病和伤口。但万物中没有什么能治邪恶的罪。 惟有藉着神,我们的罪才能蒙受赦免和被洁净。天上所有的天使不能为我们 付出赎价,也不能洁净我们的心。受造之物都无力治愈和洁净罪这恶物。 b. 人惟独因罪需要悔改。 神允许我们叹息呻吟,为其它祸患哀痛;但祂 呼唤和要求人因罪悔改。虽然呼召人悔改是出于神的恩典,但这也是一件严 厉的事情,毕竟悔改充满自责和羞辱。迫使人说「我犯了罪」的那恶是何等 的大啊;并且迫使神采用严刑和别的祸患使我们认罪和悔改的罪又是怎样大 的恶呢! c. 神因罪恨恶人。神不只恨恶罪,也恨恶罪人(箴言6:16,19),祂因他 们的罪恨恶他们。经上说,神恨恶作孽的(诗篇5:5),即祂不仅恨恶罪孽, 也恨恶作孽的人。   满有怜悯的神因人的罪说道,「创造他们的必不怜恤他们;造成他们的也不 施恩与他们」 (以赛亚书的27:11)。就象一个弟兄所说的,「这是论及罪 最为强烈的言词,罪使耶和华恨恶、废弃祂手所造的」。神是爱,审判乃是 祂奇异的事工;罪激使祂恨恶人,并急于毁灭他们。尽管祂不喜悦一个悔改 之人的灭亡,但祂喜悦那执迷不悟、不悔改之人的灭亡。   在证明了罪恶与所有的祸患之后,我现在要详细地论述如何运用这教义,并 且要指明我们应当从罪的邪性抵挡神和人的教训中学到什么。结束语   在本书即将收尾之际,我希望从今以后不再需要我或任何人再来探究这个主 题。现在我恳求你思索本书所涉及的内容,严肃地思考罪是何等可憎丑陋之 物!最犀利的言词仍不足以表达罪之邪极。我已向你指明,罪是怎样与神、 与人相敌为仇的,我也提供了来自天上、地上和地狱的见证证明了此事。我 已向你指明,主耶稣基督因罪受死付出了极重的代价,并且你本是生在罪中 却又死于罪中,你自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你当恐惧战兢,不要犯罪。 你当牢守神的命令、应许、警言,免得得罪祂。   我已探入你心的深处,向你揭晓你所隐藏的种种罪恶。我已嘱咐你、警告你 要防备你唇舌上的罪和邪恶的行为。我已告诉你要当心伴随着你职业而来的 诸罪。我还可为你做些什么呢?我已向你传扬,为你祈祷,为你流泪。我已 向你指明悔改之道、信心之道、圣洁之道。容我再次为神的缘故,为你灵魂 的缘故呼吁,求你逃避罪。这些事被记下是要你不犯罪。「你们当听,当侧 耳而听。不要骄傲,因为耶和华已经说了……当将荣耀归给他……你们若不 听这话,我必因你们的骄傲,在暗地哭泣;我眼必痛哭流泪。」(耶利米书 13:15-17)如果你不听,我所操的心力便是可悲的,然而,更为可悲的却是 你们自己!你使我在地上流泪,但是你,你要是不悔改信靠基督,你必将在 地狱里哀哭到永永远远。故此,我恳求你去学习神的恩典对你的指教,远离 一切的不敬虔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2:11-12), 或如路加福音一章七十五节所说,这时就得以「终身在祂面前,坦然无惧地 用圣洁公义事奉祂。」   可怜的灵魂哪,想想吧,静下心来想想那大而可畏之日,你将必须为你所思 、所言、所行的一切向神交帐。虽然你现在将这事置于脑后,然而神的审判 必将到来,决不迟延。我还当说什么呢?我要用真以色列国一位伟大的神学 家许久以前所说的金玉良言来作为本书的收场,他的这番话语值得铭记在所 有人心中,也值得摆在我们眼前常常思索。   他说,末了,那日到来,人类都要被召唤到同一个审判台前;那时,君王的 冠冕与囚犯的镣铐、王子的华服与乞丐的褴褛之布、豪侠的倜傥与农夫的简 朴、政客的策略、达官贵人的阔气与学者的博学都将被置于一边;那时,所 有人生前的一切都将无济于事,他们都要按着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受审,并 且不分高低贵贱;那时,上流人生前的那些繁文缛节、体面堂皇,交际上的 客套和虚情假义终将被证实为枉废;那时,人的骄傲、奢华、掳掠、狂妄自 大、无度的淫荡、好色,以及效仿、崇拜、沉迷于世上的「精英」而作的罪 孽都将由神亲口宣告出来,因它们都是极为可憎的;那时,人们在今世所视 为寻常的盈利之道——在货中掺假、使用两样的法码或坑人的尺秤、说话假 意和气模棱两可等都是为了谋取财利,这一切统统会被宣告为罪孽和诡诈; 那时,聪颖机灵之士所苦苦追求的世俗学识终将被宣告为糟粕,至多不过是 较为文雅的渎神之品罢了。   最后,神必乐意宣告——被人藐视的敬虔人、对神的话语战兢的人、谨守忍 耐不随意发誓也不说闲话的人、对最小的罪敏感垂泪的人、大胆抵挡当时腐 败的人、在神面前哀恸谦卑行事的人、处事严谨慎重的人、在弯曲悖逆的世 代中行路不偏圣洁的人,这些人曾走的是引向救恩又真又窄的路。那时,他 们的仇敌必因为时已晚而绝望羞愧地承认,「我们这些愚昧人竟然将基督徒 的生活视为疯狂,判定他们的结局断无尊荣。如今,他们却与众圣徒同列, 与全能者有份!」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 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启示录2:7